巴中市南江县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2024-04-30 10:44

1. 巴中市南江县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医保局电话是:0628-823331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827-8228622、财务股电话:0827-8200013、待遇保障股电话:0827-8227681、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电话:0827-8223756、基金监管股电话:0827-8223379、医疗监管股电话:0827-8232273(异地备案)拓展资料:一) 组建挂牌情况。2019年3月21日,南江县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二)内设机构情况。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安全股)、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医疗监管股。将县人社局管理的医疗保险管理局、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划归县医疗保障局管理,将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更名为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三)职能配备情况。新组建的医保局,整合了相关部门的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具体职能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二是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三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四是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五是承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六是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巴中市南江县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2. 巴中市南江县医保局电话

12333【摘要】
巴中市南江县医保局电话【提问】
12333【回答】

还有图片几个电话在拨打看看【回答】
巴中社保局服务热线: 0827-5261007 【回答】

3. 巴中南江医保报销失败什么原因

门诊急诊:18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50%。
70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70%。
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80%。【摘要】
巴中南江医保报销失败什么原因【提问】
如果您的医保已联网,在缴纳费用的时候是自动结算的。【回答】
如果是每年的第一次使用,会在扣除门槛费以外才按比例报销。【回答】
2021年佳木斯医保升级什么时候开通【回答】
听不懂【提问】
您今年使用过医保卡就医吗?【回答】
巴中南江这边  职工报销医保  需要买多久以上的保险才行【提问】
在药店买药算不算   在医院住院需要报销但是很久了  钱没到账啊【提问】
一般情况下,开始缴费便生效使用【回答】
您是新办的医保卡吗【回答】
有好几年了哟【提问】
药店买药,看病就医,住院都可以使用,报销比例不同。【回答】
可是不可能一分钱都没有吧【提问】
如果您的社保卡已经激活,并且已开始使用,每年会有起付费用(门槛费),超过后才开始按照比例报销。【回答】
如果您觉得自己的医保报销有问题,可以带上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具体查询。【回答】
起付费用是多少【提问】
我们缴纳的社保(医保部分)费有大部分是进入统筹账户,正常情况我们是看不到的。
【回答】
您想了解门诊还是住院?【回答】
门诊急诊:18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50%。
70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70%。
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比例是80%。【回答】
住院部分起付线到3万报85%,3-4万报90%【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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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南江医保报销失败什么原因

4. 四川巴中南江坪河医保参保在那里参保

首次参保需要在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摘要】
四川巴中南江坪河医保参保在那里参保【提问】
首次参保需要在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回答】
父亲有医保卡【提问】
就是他人生病了人在异地【提问】
怎么才可以报销【提问】

希望可以帮到您!【回答】
谢谢【提问】
不客气,能够帮到您,我非常高兴!【回答】

5. 巴南区医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巴南区医保局的电话为:023—66238166。医保局的作用具体如下:1、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2、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4、负责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补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5、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6、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7、负责对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的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二次返院、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审批等业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8、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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