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能退还资金的吗

2024-05-04 05:46

1.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能退还资金的吗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不一定能退还资金,因为犯罪所得的资金并不是被业务员控制占有,一般由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占有。业务员一般是构成从犯,甚至是毫不知情的。
一、非法集资立案后多久可以退款
非法集资法院结案后,一般3-6个月内可以返款。分析如下:
1、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一、非法集资一般有以下常见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有以下:
1、集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总之,一般需要需依法追缴,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主要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是依法批准,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并承诺按期进行返还本息。
二、保险业务员因疏忽造成未知后果应该承担责任吗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导致保险没有生效,属于保险公司经纪人的问题,按照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保险业务员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能退还资金的吗

2.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能退还资金吗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不一定能退还资金,因为犯罪所得的资金并不是被业务员控制占有,一般由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占有。业务员一般是构成从犯,甚至是毫不知情的。
一、集资诈骗罪的特点是什么
1.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2.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
3.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
二、怎样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认定如下:
1、非法集资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5、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就实施了诈骗等手段公开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且侵犯了公民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就是非法集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达到规定的数额,可能会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三、保险业务员因疏忽造成未知后果应该承担责任吗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导致保险没有生效,属于保险公司经纪人的问题,按照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保险业务员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能退还资金吗

法律分析:能退还资金,但是犯罪所得的资金并不是被业务员控制占有,一般由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占有。业务员一般是构成从犯,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所以很难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能退还资金吗

4.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否能退还资金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不一定能退还资金,因为犯罪所得的资金并不是被业务员控制占有,一般由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占有。业务员一般是构成从犯,甚至是毫不知情的。
一、集资诈骗业务员可以判刑吗
1、非法集资业务员退了提成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基本上受到的处罚也是非常的轻的2、业务员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话,那么基本上是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的。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
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现在银行非常集资的现象层出不穷,之所有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人们信任银行,认为银行安全,才会把钱存进银行里,办理投资产品,银行也是利用这一点来诱导客户投资。若银行非法集资事实确凿无疑,那么银行非法集资认定法律规定个人诈骗十万、单位诈骗五十万以上将予以立案。
三、非法集资的员工应该怎么样判
在现实中,不少投资理财公司纷纷以高薪招揽人才,并许以高额提成。这些公司业务员,很多都是刚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受高额提成诱惑替公司招揽资金,触碰非法集资红线却毫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投资公司的业务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资公司以高息回报诱惑为手段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仍然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回报为公司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集资诈骗罪。此外,员工属从犯,相对主犯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5.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否能退还资金合法

非法集资的业务员被抓后,是能退还资金的。集资诈骗案件的业务员构成犯罪的,违法所得会被追缴,所以业务员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需要返还资金的。非法集资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一、处理企业法人非法集资案件的程序
非法集资案件的具体处理:
1、确认该集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2、返还财产,即集资方将所收取款项(本金)立即返还出资人。
3、对于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对过错方处以相当于非法所筹资金金额5%以下的罚款,或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收缴非法所得。
二、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如何进行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三、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追回本金
如果非法集资受害人及时报案,民政部门将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判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关材料将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在依法追缴非法集资人后,公安机关和执法人员将相关本金退还给集资人,具体比例视追缴金额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是否能退还资金合法

6. 非法集资,老板自己已经被抓,公司的业务员会有事吗

以公安机关具体查明案件为准,视其具体犯罪行为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7. 非法集资中业务员的钱会不会被没收

非法集资中业务员的钱不会被没收,一般只会没收老板的钱,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一、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哪些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怎样的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三、诈骗要赔钱会连累家人吗
诈骗要赔钱不会连累家人。犯罪是个人行为,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都只需要由诈骗者个人承担。需要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非法集资中业务员的钱会不会被没收

8. 非法集资业务员会被抓吗

业务员在是否知情的情况下决定其是否犯罪。若明知是非法集资还参与的,在共同犯罪中,构成从犯。若在公安机关查明的情况下,是不知情而参与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他人犯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指使他人犯罪的判刑标准为:指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可能是共同正犯,即通过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行为人表现为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的实现。指使他人犯罪主要有教唆犯和胁从犯。故意唆使并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是教唆犯;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使他人犯罪的,如果是在胁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构成胁从犯,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是在教唆情况下实施的,教唆人构成教唆犯,依据其在教唆中的作用处罚。
一、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必须有教唆行为;
3、必须有教唆故意。
二、胁从犯有两个特征:
1、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
2、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电信诈骗怎么处理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一般不构成犯罪。诈骗罪最基本的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主观上存在欺骗的故意,如果对诈骗不知情,也就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所以很难构成犯罪。但知情与否,不以其个人口述,而是以正常成年人的生活常识判断,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确定。
三、夫妻俩同时犯刑事责任怎么处理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夫妻共同犯罪也不例外。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1、主犯
《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2、从犯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3、教唆犯
《刑法》都29条对教唆犯的处罚作了详细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胁迫犯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