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开标日期?

2024-04-28 18:44

1. 怎么确定开标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怎么确定开标日期?

2. 投标截止日期是否就是开标之日?


3. 投标文件里的日期写开标日之前的合理吗?

投标文件里的日期写开标日之前的合理.
《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答疑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后越早越好,但也应当给投标人预留消耗招标文件时间。答疑越早越好一方面招标人有时间进行招标文件修订,另一方面也便于投标准备。
《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里的日期写开标日之前的合理吗?

4. 开标时间是什么意思?

开标时间是指每一个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使每一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的准确时间,以便届时参加,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相一致。
将开标时间规定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目的是为了防止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利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与开标时间之前的一段时间间隔做手脚,进行暗箱操作。
比如,有些投标人可能会利用这段时间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等。
关于开标的具体时间,实践中可能会有两种情况,如果开标地点与接受投标文件的地点相一致,则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一致。
如果开标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不一致,则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有一合理的间隔。本法关于开标时间的规定,与国际通行作法大体是一致的。
如联合国示范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招标文件中规定作为投标截止日期的时间。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开标时间应该和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截标时间相一致或随后马上宣布。其中“马上”的含义可理解为需留出合理的时间把投标书运到公开开标的地点。

扩展资料:
一、开标地点
为了使所有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地点,并能够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便使每一个投标人都能事先为参加开标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并提前做好机票、车票的预订工作等等。
招标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开标地点,则应当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书面通知每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程序
1、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投标人数较少时,可由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人数较多时,也可以由投标人推举代表进行检查。招标人也可以根据情况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按照《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否需要委托公证机关到场检查并公证,完全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招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经检查发现密封被破坏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拒收。 
2.经确认无误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以后,确认密封情况良好,没有问题,则可以由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所有在场的人的监督之下进行当众拆封。 
3.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即拆封以后,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高声唱读投标人的名称、每一个投标的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其他主要内容,主要是指投标报价有无折扣或者价格修改等。如果要求或者允许报替代方案的话,还应包括替代方案投标的总金额。
比如建设工程项目,其他主要内容还应包括: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全体投标者了解各家投标者的报价和自己在其中的顺序,了解其他投标的基本情况,以充分体现公开开标的透明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开标

5. 投标书制作日期是否应与开标日期相同

  投标书制作日期不能与开标日期相同,而是应该早于开标日期三天以上。
  投标须知:
   1. 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2. 投标书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但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3. 投标资格 
  详见《“中华耐材”网站建设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4.招标书组成: 
  (1) 投标书 
  (2) 网站建设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 
  (3) 网站栏目设制方案及网站首页设计样稿(电子版) 
  (4) 服务承诺条款(包括调试、维护、培训) 
  (5) 费用估算表 
  (6) 对项目响应时间给出详细说明 
  (7) 附件: 
  授权书 
  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单位情况介绍 
  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证金) 
  5.有关费用 
  (1)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单位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保证包含以下条件: 
  a. 如果投标单位中标,投标保证金保持全部约束力,直到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 
  b. 如果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后据签;或未能执行缴中标费的规定,则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c.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协议后10内无息退还。 
  6.投标书形式 
  (1) 标方须准备一份标书(《方案》、价格文件、资格证明分布封装(及四份副本,并分别在封面上明显位置标明“原件”及“副本”字样。当原件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2) 所有投标书(原件及副本)须打印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人签署。 
  (3) 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更改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 
  (4) 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一经发现,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没收。 
  (5) 标方不接受电传或电报等不密封的投标书。 
  7.投标截止日期: 
  (1) 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9月9日,任何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书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2) 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3) 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4) 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投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8.开标: 
  收标截止日后三日内开标,届时投标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供,并以此进行初审,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书制作日期是否应与开标日期相同

6. 中标日期怎样确定?是开标日期、发中标通知书日期还是其它?

中标日期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根据《合同法》规定:“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7. 招标截止日期 还 开标时间 有何不同

招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时间不同。招标截止日期指的可以投标的最后时间;而开标时间指的是开标宣布中标者的时间。
2、性质不同。招标截止日期指的是投标的最后有效期限,在此时间后投标则该标无效;而开标时间指的是打开封存的标书时间。
3、次序不同。在招投标项目中,先有招标截止时间,再有开标时间。在开标时间未到达前是禁止开标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

招标截止日期 还 开标时间 有何不同

8. 投标日期做开标日期的前一天是废标吗???

不废标,投标日期,是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只要不在开标日期之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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