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4-05-05 06:04

1.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一、公司换子公司合同要签订吗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调任工作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协商解除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关联公司之间调任工作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
需要明确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因此,子公司的事务处理不需要经过母公司的同意。所以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只需要子公司的股东会同意。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和坏处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设立子公司是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二)对子公司而言经营管理方面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税收方面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对子公司而言经营管理方面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税收方面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4.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5. 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是谁
设立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是唯一出资人,也是股东,根据相关规定: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1、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4、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8000万元;5、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6、有5个以上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以上前4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7、符合《公司法》的其他有关规定。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材料:1、改建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载明核心企业沿革、基本情况与经营业绩,改建集团的理由、宗旨、条件、发展规划、基本架构等内容)。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为董事会决议)。3、核心企业的章程。4、验资证明(包括:核心企业的实收资本、净资产额、成员企业的投资数额、集团成员注册资本合计总额)。5、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共同签署的协议。6、经登记机关盖章的集团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7、集团组织结构图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8、国有独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0、改建集团有限公司不需经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6. 成立子公司的好处和弊端

一、成立子公司的好处
1、对于母公司而言:
(1)注册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要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的经营失误而造成更多损失;
(4)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形成的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可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2、对于子公司而言:
(1)子公司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独立,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5)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可以享受注册地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6)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二、成立子公司的弊端,其主要表现在: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费用开销也较大;
2、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7. 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二、怎样设立子公司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公司名称,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
注意:新《公司法》要求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足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报送。
(四)刻私章
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注意事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六)申领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七)刻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八)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级直属主管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
(九)去银行开立子公司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并向银行办理《代缴税款协议》,这是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的前提条件。
(十)办理子公司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十一)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增殖税;划入营改增范围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3%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范围外的按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8. 成立子公司的好处和弊端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对子公司而言
经营管理方面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
税收方面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二、子公司设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怎么设立分公司?
1、填写登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