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债权数额和借款金额

2024-05-07 16:01

1. 被担保债权数额和借款金额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一、个人租房担保人合法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合同之中,当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予以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租房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担保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承租人及时缴纳房租,是否需要担保,由双方自由协定。因此,个人租房担保人按照法律进行约定是合法的。
二、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无限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中的一部分,则该保证为有限保证。
三、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呢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被担保债权数额和借款金额

2.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就是贷款金额吗

法律分析:如果被担保的债务是借款,那就是借款数额。但担保合同的主债务不一定是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3.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就是贷款金额吗

如果被担保的债务是借款,那就是借款数额。但担保合同的主债务不一定是借款。
一、哪些情形可解除担保关系
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
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二、保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保证人的权利有: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义务有: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代为偿还的义务;2、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三、债务人被判刑担保人怎么办
可以找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人索赔。在借钱的时候,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要回借款。但是债权人必须要注意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只有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债权人才能索要借款。如果并没有连带责任的,找其配偶索赔时得先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那么现在只能找债务人本人追讨,追讨时选择直接起诉的,首先注意法院的管辖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就是贷款金额吗

4.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债权数额指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1、主动债权者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借债的债权人。合同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同意签字就不能成立。被担保债权的金额是指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特别是当事者没有决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大多是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来决定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记载。2、被担保债权的金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特别是当事者没有决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大多是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来决定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所有债务负责。3、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因为抵押权的目的是保证主债权的实现,所以应该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进行明确的约定。

5.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6. 被担保债权数额指什么

法律分析: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7.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被担保债权数额指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1、主动债权者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借债的债权人。合同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同意签字就不能成立。被担保债权的金额是指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特别是当事者没有决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大多是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来决定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记载。2、被担保债权的金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特别是当事者没有决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大多是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来决定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所有债务负责。3、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因为抵押权的目的是保证主债权的实现,所以应该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进行明确的约定。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8. 被担保债权数额指什么

法律分析:被担保债权数额指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当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主动债权人指的是和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签署,契约才能成立生效。公司债权人透过契约而与公司发生债的关系,是基于其意思自主的结果,性质上是主动促成债之关系发生的,所以该种公司债权人称为主动债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