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的客体。

2024-04-30 14:03

1. 政府经济的客体。

政府经济的客体是参与部分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企业、个人经济活动,是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供给,而政府经济是以财政收支为核心,实质上是一种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宏观管理。政府机构不直接创造任何物质财富,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税收,构成支出所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集中的财力多少。

政府经济的客体。

2. 什么是经济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根据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1.物物是指能够为人控制和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以通过具体物质形态表现存在的物品。物包括自然存在的物品和人类劳动生产的产品,以及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但只有与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相联系的物才符合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要求。2.经济行为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与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行为和提供劳务行为等。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例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工作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劳务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要而对方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作为经济法律客体的经济行为,仅指具有法律意义,即为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行为。3.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也可称作精神财富或精神产品,包括智力成果、道德产品很经济信息等。智力成果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其法律表现形式主要为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有技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