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装车辆识别杆加收物业费合理吗

2024-05-10 12:45

1. 物业安装车辆识别杆加收物业费合理吗

不合理,不应该收取物业费

物业安装车辆识别杆加收物业费合理吗

2. 物业公司安装车牌识别能收业主费用吗

正常都收停车费

3. 物业要小区业主车牌信息要怎么在业主群通知?

可以这样通知小区业主,物业现在要登记小区业主车牌的信息,希望小区业主及时报给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然后写出来就行了。

物业要小区业主车牌信息要怎么在业主群通知?

4. 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2、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基于上述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的分析,总结如下:
1、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现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政府指导价。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如因客观 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因此,如果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同意收取一定标准的停车费,那么,该停车费的收入应该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而不是归物业公司来随意开支。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参考资料:凤凰网--小区停车位收费合理性分析

5. 【关于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否该收费问题?!】


【关于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否该收费问题?!】

6. 物业改造小区车牌识别要业主同意吗?

我觉得物业应该和业主一起商量好,互相都同意的情况最好,但我们这里的小区做什么都不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每一个月要交物业费,所以我们业主都是很无奈的,也很憋屈。

7. 小区收取物业费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


小区收取物业费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

8. 政府规定的小区物业管理应该收哪些费用?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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