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公司哪个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2024-05-05 11:40

1. 担保责任公司哪个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确定相应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
  原则
  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慎监管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2.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推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3.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放大倍数、拨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
  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原则,确定相应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

担保责任公司哪个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2. 担保责任公司哪个政府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各省市不完全相同,有归财政部门的.
法律依据: 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
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七部委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 担保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具体到各地区,负责审批的机构有所不同,通常会由政府确定的省、市金融办(省政府确定的监管机构)或其他确定的监管部门来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风险,负责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组和市场退出工作,督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并完善运行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已设立的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地方负责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担保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4. 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担保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监管,担保公司的成立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的,并由上述政府部门在对相关资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的才可以成立担保公司。
一、法律规定担保公司谁监管?      担保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监管,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二、《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担保公司监管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担保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处理,政府部门应当对有关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处理。

5. 担保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担保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监管,担保公司的成立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的,并由上述政府部门在对相关资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的才可以成立担保公司。
一、法律规定担保公司谁监管?      担保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监管,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二、《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担保公司监管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担保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处理,政府部门应当对有关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处理。

担保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6. 担保公司应有哪些部门批准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具体到各地区,负责审批的机构有所不同,通常会由政府确定的省、市金融办(省政府确定的监管机构)或其他确定的监管部门来审批。比如:
1.陕西省:无论是在全国、全省还是县辖内开展业务的,均由省金融办审批。
2.福建省:由省经贸委、省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组成的“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审批。
3.安徽省: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含)的,由省金融办审批;注册资本5000万以下的,由市金融办审批,报省金融办备案。
4……
当然,挂牌要首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才能经营。

7. 担保公司应有哪些部门批准?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具体到各地区,负责审批的机构有所不同,通常会由政府确定的省、市金融办(省政府确定的监管机构)或其他确定的监管部门来审批。比如:
1.陕西省:无论是在全国、全省还是县辖内开展业务的,均由省金融办审批。
2.福建省:由省经贸委、省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组成的“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审批。
3.安徽省: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含)的,由省金融办审批;注册资本5000万以下的,由市金融办审批,报省金融办备案。
4……
当然,挂牌要首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才能经营。

担保公司应有哪些部门批准?

8. 如何制定担保公司部门职责

第一章 岗位设定松银担保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求,秉承“专心、专注、专业”与时俱进,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公司职能部门的合理区划和岗位的设定。松银担保公司共设四个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前台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设总经理、行政文员岗;前台业务部:设部门经理岗、客户经理岗;风险控制部:设部门经理岗、审查岗、投资理财岗。以上岗位中,行政文员岗,资产保全岗、投资理财岗可以兼任,业务部经理可以兼任客户经理。其他各岗位之间不能兼任。第二章 岗位职责一、 总经理岗位职责1. 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贯彻股东会(董事会)的战略部署。2.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策略。3. 负责公司资本的运作及资本的增值;4. 负责公司下属各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并负责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工作汇报。5. 主持制定完成股东会(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 负责对外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就公司发展积累社会资源。7. 负责协调银行上层关系,开发银行资源,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保证业务顺利进行。8. 负责协调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及信息联系和沟通。9. 每笔业务的最高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10. 审核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与具体操作规则。二、 业务部经理1. 主持业务部的全面工作;2. 负责组织制定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具体操作规则和实施方案;3. 负责对业务部门的客户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为风险审批提供审批依据;4. 负责落实和检查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业务部门执行情况,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供公司领导参考;5. 负责领导各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6. 负责担保业务结构的控制和调整;7. 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8. 负责协调好与合作银行的关系;9. 向总经理回报工作提交工作总结。三、 客户经理岗1. 负责对客户资信调查工作,收集资料,撰写可行性报告,进行分析,呈述己见;2. 负责填写各种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书。保证客户资料的完整及真实性;3. 负责解答客户的疑问。做好担保业务的咨询服务,并尽可能解决客户在担保过程中遇到的困难;4. 负责担保到期前的通知和配合资产保全岗人员做好追缴清收工作;5. 做汇报后管理工作,定期对在保客户进行回访;6. 负责协调和客户的关系,维持优质客户的关系;7. 负责协调和银行客户经理的关系,以保持良好的银保合作关系。四、 风险控制部经理岗1. 负责主持风险控制部的全面工作;2. 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章及具体操作规章,并监督执行情况;3. 对风险管理员审查过的担保项目资料予以审核确定,并报总经理审批;4. 参与公司重大业务的前期调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审批依据;5. 负责本公司不良担保的统计编报;6. 对担保审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前台经理和客户沟通;7. 对业务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交领导决策参考;8. 加强和组织内部员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9. 随时掌握担保户到期、逾期情况,配合前台做好保后管理工作;10. 配合协调银行关系,积极开拓银行和客户资源;11. 对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12. 积极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五、 审查岗1. 负责接收客户经理移交的符合公司要求的客户资料,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整理分类;2. 负责通知客户前来办理担保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3. 负责审查业务部门申报的担保项目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出具意见;4. 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及时登记台帐,并及时提交部门经理审核;5. 及时发现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6. 对重大复杂的担保项目,有针对的参与前期的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7. 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资料,有权直接向业务部门及客户经理进行调查并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8. 对业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应提示客户经理,同事将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9. 负责档案的交接、整理、保管、统计和审阅工作;10. 每月对客户经理的业务质量进行考核统计,并报送财务部门。六、 资产保全岗1. 随时掌握担保客户到期、逾期情况,做好清收前的准备工作;2. 对接管的业务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出具书面意见或调查结果,为公司采取措施提供合理的依据;3. 做出各项资产清收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实施计划;4. 对需进入司法程序的项目,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报送公司的法律顾问部;5. 做好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开拓新的资产保全资源;6. 密切跟踪了解被清收单位和个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果断采取措施,维护公司资产安全;7. 完成公司下达的清收计划指标及其他任务;8. 做好清收工作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七、 主办会计岗1. 根据公司行业性质,确定财务核算方法,设置科目。根据会计核算基本原则,进行会计核算;2. 复合记账凭证,并根据已复核的记账凭证序时登记明细分类账,月末结账后,登记总账,并据以编制会计报表;3. 月末,与出纳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金额,做到账实相符;4. 对各类报销原始单据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进行审核以及审核各种费用报销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5. 考核成本计划、费用开支、资金运作及经营成果,并进行汇总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6. 编制财务预算报表;7. 负责公司的纳税工作及相关税法宣传活动;8. 考核各业务部门每月、每季、半年、全年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9. 保持与工商、税务、银行及外界往来单位的业务沟通,长期共同建立和维持良好关系;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八、 出纳岗1. 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2. 每日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定期与会计核对资金,银行存款是否账实相符;3. 办理银行印鉴的使用、监督款项的流转;4. 负责与银行联系有关工作事项、并协调银行关系;5. 负责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6. 负责公司、个人贷款担保的担保费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收取与转出、银行保证金的存入与转出;7. 办理公司内部报销及对外结算业务;8. 负责向客户经理通知欠费、欠款公司、个人名单;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九、 投资理财岗1. 负责办理公司资本运作的集体操作;2. 有权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合理性提出建议,以供公司领导参考;3. 负责计算公司各项资产的盈利水平,从数据上为公司投资理财决策提供依据;4. 负责公司投资理财项目法律条文及相关资料的审查;5. 负责公司投资理财项目的台帐登记和保管;6. 负责向客户传授银行网银、金融服务产品的配套使用;7.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行政文员岗1. 负责公司的考勤制度的监督,统计工作;2. 负责公司前台接待工作;3.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派发工作;4. 负责公司文件的收发、保存和上传下达工作;5. 负责公司权证类资料的保管、登记和核对工作;6.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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