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改2018年个税申报表,12月份1个员工的工资,是否要把所有人员重新提交申报一次吗?

2024-05-04 01:46

1. 想更改2018年个税申报表,12月份1个员工的工资,是否要把所有人员重新提交申报一次吗?

更改2018年个税申报表,12月份一个员工的工资把所有不需要把所有人员重新提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就能修改

想更改2018年个税申报表,12月份1个员工的工资,是否要把所有人员重新提交申报一次吗?

2. 1月份可以一次性申报去年全年的年终奖吗?还是要等到2月份申报了去年12月份个税之后呢?非常感谢!

何时发放,何时计税。至于申报,一般都是本月申报上月发放的收入

3. 2020年个税1月申报12月份的起征点会清零吗?

不会的,2020年1月份申报2019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是原来的起征点,不会清零的。

2020年个税1月申报12月份的起征点会清零吗?

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现去年12月的会计分录有误,涉及利润分配,会计分录是调整到12月份吗?

可以,方案一:把去年12月和今年1-3月份的期末结账撤销,返回到去年12月,把有误的会计分录更正,重新结账,如果原来账页已经打印出来,有误的科目账页也同时更正打印。汇算清缴去年企业所得税时,按更正后的数据申报。方案二:在今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未分配利润”科目和相关科目进行更正。汇算清缴去年企业所得税时,按更正后的数据申报。

5. 深圳免抵退申报是不是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申报?

一般来说是要在15日前申报

但是每月15日为周六、日的 申报期顺延到星期一
碰上节日也会作出相应顺延

具体如下: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公告

一、1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四)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A股)2011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交易周申报解缴期限顺延至2012年2月2日,2011年12月清算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13日;
  (六)证券交易印花税(B股)2011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13日,2012年1月1日至1月14日交易周申报解缴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31日,2011年12月清算期限顺延至2012年1月13日;
  (七)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1月13日。
  二、3月份
  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3月12日。
  三、4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
  (四)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A股)3月25日至3月31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4月10日,3月份清算期限顺延至4月13日;
  (六)证券交易印花税(B股)3月11日至3月24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4月5日,3月份清算期限顺延至4月13日;
  (七)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4月13日。
  四、5月份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A股)4月22日至4月28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5月8日;
  (二)证券交易印花税(B股)4月8日至4月21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5月4日。
  五、6月份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B股)6月3日至6月16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6月29日;
  (二)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6月11日。
  六、7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四)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七、9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八、10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四)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A股)9月23日至9月29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10月12日, 9月份清算期限顺延至10月19日;
  (六)证券交易印花税(B股)9月9日至9月22日交易周解缴期限顺延至10月10日,9月份清算期限顺延至10月19日;
  (七)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10月19日。
  九、11月份
  非交易转让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解缴期限顺延至11月12日。
  十、12月份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以及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十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征管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申报期限,由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免抵退申报是不是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申报?

6. 如果11月份发10月份的工资,那么10月份的个税在12月份15号之前申报的可以吗?

只要一个月申报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这样只是顺延申报了。

7. 12月填报个税附加扣除,可以在12月申报个税时把之前的专项扣除一起填列吗?

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实际扣除的金额应该是在本单位公司入职的月份。当然即使现在不录,在明年也可以再做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今年应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的。

12月填报个税附加扣除,可以在12月申报个税时把之前的专项扣除一起填列吗?

8. 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报吗

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申报。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扩展资料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