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4-05-03 01:03

1. 大修自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大修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2、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相关费用发票。
(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1、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2、户主的农业户口簿;
3、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
4、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
5、相关费用发票。
(三)西安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
3、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大修自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 大修自住住房要什么手续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3. 提取公积金大修自住房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提取公积金大修自住房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4. 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流程

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提供其中一种);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由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

3、建房发票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6、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7、提取半年后应向我中心提供大修工程完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说明: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鉴定级别为C或D级的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5. 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流程

你好,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为: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建房人身份证;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摘要】
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流程【提问】
你好,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为: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建房人身份证;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回答】

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流程

6. 房屋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7. 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提前知道,不跑冤枉路!

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

8. 你知道 自住房大修怎么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