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经过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哪些?

2024-04-30 08:56

1. 刑事案件经过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仍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案件一般多久提起公诉
(一、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多久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决定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二、速裁程序是什么意思
速裁程序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为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简化的刑事诉讼程序。
(三、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一般要十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五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时,对于事实确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民事赔偿方面已经解决的案件,经被告人同意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天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四、速裁流程的适用范围
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二、醉驾第一次收庭了法院会怎么判
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查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三、可以在怎样情况下量刑
1、若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不影响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可以提出量刑建议;2、若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情节有异议,只影响量刑而不影响对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可以提出量刑建议;3、若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均有异议,公诉人可以根据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提出量刑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经过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哪些?

2. 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3. 刑事案件中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一、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二、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
三、认罪认罚从宽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事案件中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4.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中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聋哑人诉讼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二、认罪认罚从宽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作出有罪裁判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
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5. 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什么呢

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3、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一、如何查询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是: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事案件中申请法律援助都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什么是简易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4.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什么呢

6. 刑事案件哪些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认罪不认罚会怎么判
“认罪”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概括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认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认可。认罪认罚与认罪不认罚同时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只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持有异议的,属于“认罪”。认罪认罚是从轻情节,对你今后判刑会从轻处罚。认罪不认罚也是会按照情节判的,并不会加重量刑。
二、3到5年认罪认罚一般会判多久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那么认罪认罚可以判缓刑吗?这还要看涉嫌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甚至都算不上重要的情节,主要还是由犯罪种类及犯罪情节决定。故意杀人罪,认罪认罚也是不可能判处缓刑的。
三、刑事和解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刑事和解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
2、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举主要证据;
3、被害人自愿和解,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4、被告人真诚悔罪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5、和解内容包括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恢复原状、精神抚慰、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7. 刑事案件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寻衅滋事罪走简易程序怎么判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取保人员开庭前要被押回看守所吗
取保候审的违法人员开庭前一般不会被羁押,只要在案件开庭审理时,能保证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违法者可以参加案件的审理,那么法院一般都是不会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又羁押涉案人员的。
1、取保候审的违法人员开庭前一般不会被羁押,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对于刑事案件的案值不大,情节也不严重的情形,公安、检察机关会批准取保候审。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违法者的表现良好。按司法实践的惯例,法院一般也是取保候审,不会轻易变更的。
3、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案子最终一般是判处缓刑的。如果违法者可能被判处实刑,那公安、检察环节就把违法者逮捕了。
4、另外,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询问违法者是否采取简易程序,违法者同意了。启用简易程序,本身就隐含了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三、认罪认罚是什么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刑事案件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8. 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有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包括哪些?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简易程序规定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等。
二、哪些刑事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被告人罪行较重的,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三、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一般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同时具有以下3种情形的公诉案件,可用简易程序审理。如下: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3、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