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2024-05-16 20:25

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二)法规处。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三)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处(研究室)。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相关政策;指导行业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四)住房保障处。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五)城乡规划处。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审批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查;监督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房屋中介企业的资质标准;组织建设并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七)建筑市场监管处。指导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八)城市建设处。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九)村镇建设处。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各类标准设计、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十)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应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十二)建设材料装备处。拟订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市场;组织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指导和管理建筑节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工作。(十三)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组织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指导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十四)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参与实施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介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建筑工程、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地址

你好,在一些农村地区,娶妻必备的车、房、彩礼等新“三大件”,成为农村大龄男青年面临“结婚难”的“三大山”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摘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地址【提问】
您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政府为了有效减少城乡差距,最近几年投入大笔经费在地方建设。住房就是可以供人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子。住房根据用途一般分为个人住房、商业住房、商住两用住房等。【回答】
你好,在一些农村地区,娶妻必备的车、房、彩礼等新“三大件”,成为农村大龄男青年面临“结婚难”的“三大山”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回答】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地址

4. 河北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正规招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补贴,主要职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和厅电子政务建设,承办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机关办公网、公共信息网及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办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回答】

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承担和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拟订公共服务设施 (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 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建设机械材料装备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八)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 、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九)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的建设。(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

6. 河北省建设厅领导名单

一、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朱正举(厅长)
副组长:杜庆雨(副厅长)
        边春友(副厅长)
        曲俊义(副厅长)
        苏蕴山(助理巡视员)
成  员:夏洪普(总经济师)
        梁  军(总工程师)
        冯长锁(总规划师)
        王志强(科学技术处处长)
        程才实(办公室主任)
        郭林书(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增文(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
        李建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处长)
        于文学(城乡规划处处长)
牛彦平(城市建设处处长)
        桑卫京(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
        吴  铁(村镇建设处处长)
        徐  菊(建筑材料装备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处。负责归口管理、协调资源节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军兼任,副主任由王志强兼任。
大部分应该在里面了

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 编:050051
E-mail:webmaster@hebjs.gov.cn

扩展资料: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 0311-87904560 
参考资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8. 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

   
  1. 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怎么办理,我是河北省的··!急求··!
   该软件是北京信源公司开发的,上网查他们的公司电话,购买后按要求注册给贵公司用即可。 
  2. 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忘记密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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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4年河北省监理工程师好注册吗
   符合条件,然后自己能够比较好的把握知识,还是比较好过的。    以下为参考条件,及流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  注册申报流程及注册所需材料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ebzc.gov.cn),然后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依次点击个人登陆和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企业可以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和想自己申报注册的单位,可以讲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号窗口。  说明:打印企业版“汇总表”的系统登陆需要的是用户名和密码,打印“申请表”的系统登陆需要使用企业的资质锁开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条件:  1、申请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4、申请人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况。  申报材料目录: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需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作经历、工程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表上填写即可);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在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8、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8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申请人在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6、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新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  5、申请人执业印章原件;  6、申请人在新执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黏贴到带附件的申  请表首页空白处即可);  8、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8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四)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监理工程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符合注销条件的证明材料一份);  3、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  4、申请人执业印章原件;  (五)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已申请遗失声明的省级原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报纸原件一份,按照上面1、2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后上报。 
  4. 河北省职称证书查询网站
  职称评审,一般都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在河北人事职称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内容。
  如果找不到,建议打电话问问。一般是各评委会的主管单位网站公示,如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
   (4)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5. 河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注册不了
   现在该系统处于试运行状态,年报也暂时不能申报,再等一等吧。估计6、7月会出来了。不注册也能查询,你可以先查询试试。 
  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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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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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050051
  E-mail:webmaster@hebjs.gov.cn
   (6)河北省建筑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7. 河北省推行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有被正式使用了吗,怎么网上找不到这个系统呢
   是的,开始使用了。我所在的唐山市已经普及。如果你要找的话,要去河北建设网网上办公大厅里看,在市场处下属业务里有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登录入口,不需要企业密码锁,直接使用你企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就可以了,账号密码要由当地的县区及建设主管部门(当在建设筑业管理处负责)提供。  大概的使用方法我简单向你介绍一下,我也是刚刚才摸清它的:  进入系统后,先录入劳务用工备案。每个工人需要录入一次,但注意的是一定要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和本人拍照,这个照片可以用摄像头联机拍摄也可以上传彩色照片,不过不推荐上传照片,因为它照片大小限制在10kb以下,我尝试无论怎么做,上传的照片也不能有满意的效果。还是拍照吧。录完所有人员后,一定要记得把合同信息录进去(你录完个人信息就能看到合同信息按钮),我推荐你在工人工资填写的时候用日工资,这样方便以后的管理。  再录入工程信息,这个录完以后可以将上述人员派遣到相应工程项目当中去,当然你也可以不派。  上传的时候,你在劳务用工备案那里点复核,就能看到提交的按钮,可以方便地选择提交到本省任何一个市和县区。这个依工程所在地区分。  其他的使用功能还在研究中,不过先期工作就是以上这些。  希望能帮助你的工作。 
  8. 河北省一级建造师省外转注册程序
   造师网企业抄版企业的认证锁进不去,是当然得了,只有你挂靠的单位专管人员才能进去。一级建造师省外转注册程序很简单,圆挂靠单位出解聘书,并在网上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你的建造师注册注销申请书,一级一级到省里通过后,你就是个无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啦,可以全国各省挂靠。但二级建造师就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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