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2024-05-13 21:19

1. 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p2p债权转让的几种主要模式
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此类债权转让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履行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即可。

二、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
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再以转让这批资产债权的方式在平台发布标的募资。此类业务形式涉及了如消费信贷类、抵押类等多种资产类别。虽然部分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也满足小额分散的条件,但假如采取打包形式的债权转让,转让过程中资金和资产的匹配难以核实、资产信息不透明风险难以把控,并且还涉及了第三方增信的问题。此种模式与网贷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网贷“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

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2. 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有哪几种

 1、普通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出让人基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获得债权,如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且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对买方享有债权。后出让人(资金需求方)将此等债权通过P2P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投资人。P2P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2、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上的投资者将自己投资的未到期的债权产品转让给该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将债权变现。
  3、专业放贷人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即在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中多了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专业放贷人通常是与P2P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专业放贷人介入原本由资金需求方直接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系中,先由专业放贷人受让资金需求方的债权(资金需求方退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随后通过P2P平台将该等债权进行拆分(大标拆小标,或长标拆短标,或兼有之)包装后在平台上转让给不同的投资人。专业放贷人模式包括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和债权转让及回购两种情形,前一种是放贷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退出债权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后一种是放贷人承诺当债务人无法还本付息时回购标的债权,不退出债权法律关系。

3. p2p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有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模式:  一是专业放贷人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专业放贷人模式解决了借款人和投资人不好匹配的问题,在行业初期大大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二是普通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往往涉及到两个平台,至少包括转让人、受让人、原始借款人、原始借款服务中介(P2P等)、债权转让平台(理财销售平台)等5个相关方,是指出让人愿意将其与借款人、借款服务中介(如P2P平台)一并签署并生效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另一个平台上的受让人,即投资者。
  三是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A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B投资者,A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创新。目前后河财富上就有这种债权转让模式。利于投资者快速回笼资金,增加流动性。
  实践中,债权转让模式还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变种,包括引入交易所、设立SPV或引入其他类型债权产品等,但本质上并未脱离上述三种模式。
三类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分析:  由于监管尚未明确是禁止哪类债权转让模式,所以目前主流P2P平台仍在观望之中。在笔者看来,第三种和第二种模式问题不大,第一种专业放贷人为此次监管的重点整顿对象。
  第三种模式债权转让关系局限在平台内部,潜在风险小,基本属于主流平台的标配产品,笔者判断不会成为此次整顿的对象。
  第二种模式是纯正的债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债权的流动,与资产证券化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该模式涉及多个相关方,交易结构复杂,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需要规范,但禁止的可能性不大。该模式是一站式理财平台的主要业务品种之一,如陆金所、网易理财、挖财等均有此类产品,随着越来越多的P2P转型一站式服务,该模式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就合规风险来看,第一种专业放贷人模式潜在风险最大。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虽然在P2P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居功至伟,但一直颇有争议。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线下有大量的借贷中介公司在使用这种模式做线下业务,涉及金额巨大,已经成为相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重要关注的对象。

p2p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有哪些风险

4. P2P网贷平台上的债权转让功能要怎么用?

  当你持有的p2p债权处于可转让状态时,可以通过所投资的网贷p2p平台中的债权页面进行债权转让操作,填写要转让的份数与转让系数,并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将债权挂出。如有其它人对此债权进行了购买后即完成转出。你也可以将未成交的债权撤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具体使用方法流程:
      下图是以共赢社平台债权转让界面为例:


  债权转让条件:
  1、债权所在当期处于未还款状态,且未处于上个还款周期的逾期还款状态中;
  2、可转让的债权需满足转让期;
  3、转让的债权不可分拆。
  

5. p2p网贷的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的含义: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持有人通过各家网贷债权转让平台将债权挂出,将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购买人的操作。

简单来说,就是当你需要流动资金时,可以通过所投资的平台中的债权页面进行债权转让操作,填写要转让的份数与转让系数,将债权转出,如有其他人对此债权进行了购买后即完成转出,你也可以将未成交的债权撤销债权转让。同样的,如你想买入债权的话,可以通过平台,在债权转让列表页面进行购买债权。

p2p网贷的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意思

6. 掘金时代: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存在哪些问题

您好:
帮您总结了下
一、专业放款人往往与平台有关联关系
债权转让模式下,专业放款人这个角色往往是平台的老总或高管,与平台都有关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不是直接将钱借给了借款人,而是购买的专业放款人的债权,基于专业放款人和平台方的关联关系,平台方很难避嫌。
二、平台涉嫌承担“信用中介”的角色
在债权转让模式下,专业放款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后,往往附带回购的义务,专业放款人通过回购保障投资人投资的安全,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一个类似于信用中介的角色,再基于专业放款人与平台往往存在关联关系,平台涉嫌在做信用中介。
三、容易出现虚假债权和重复转让
在债权转让模式下,很容易出现虚假债权及债权重复转让等问题。在监管未到位的情况下,谁来取监督和监控平台和专业放款人?
四、专业放款人的账户形成了资金池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专业放款人将对借款人的债权转让给投资人后,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借款人还款也应该将钱还给投资人,专业放款人作为老的债权人就应该退出了。但事实上,从目前业内普遍的操作手法来看,专业放款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后,原始债权人(专业放款人)并未完全退出,原始债权人会代为收取和管理借款人的还款,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向投资人支付。
五、部分平台利用这种模式形成了杠杆,潜藏巨大危机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在债权转让模式下,债权转让完成后,原始债权人(专业放款人)并没有完全退出,其经投资人授权,还需要代为向借款人收取还款并代为管理以及向投资人分配,在这个过程中,专业放款人的个人账户形成了资金池。专业放款人在收取了借款人的还款后,只要不需第一时间向投资人兑现,就会形成资金的沉淀,专业放款人就可以拿沉淀的资金出借给新的借款人形成新的债权,而事实上,这部分资金为其代为收取和管理的投资人的资金,不是专业放款人自己的资金,其实质是在以代为收取和管理的投资人的钱形成新的债权,只要将这个交易一直延续下去,就可以形成杠杆。形成杠杆的根本原因在于专业放款人对外形成的债权有部分资金来自于代为收取和管理的投资人的钱,只要把规模做起来,并且流动性不出问题,就可以把这个杠杆做的很大。
六、通知债务人往往流于形式,债权转让有无效嫌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实践中目前各平台的做法,债权转让模式下关于通知债务人要么在合同中约定不通知即生效、要么不通知、要么通知流于形式,债权转让有无效的嫌疑。
七、期限拆分风险最大
实践中,专业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期限一般比较长,实践中,债权转让类产品往往既拆分金额也拆分期限,而一旦拆分期限,比如12月的债权拆分成3个月的理财产品。一旦做期限拆分,老的投资人的钱需要新的投资人的投资进行兑付。从法律上来说,专业放款人不能将债权重复转让,其得将相应债权回购回来才能再行转让给新的投资人,而部分平台在产品设计有将债权重复转让的嫌疑。
八、该模式涉嫌非法集资
该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几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比如平台与专业放款人的关联关系、金额和期限的拆分、专业放款人账户形成资金池、形成杠杆、专业放款人回购义务、通知债务人流于形式等。
九、专业放款人的健康和道德问题隐藏巨大风险
专业放贷人在债权转让模式中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一旦其个人健康出现问题,比如死亡,或其道德出现问题都会给该模式造成很大的影响,不容忽视。

7. P2P网贷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p2p债权转让合法。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一、民法典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三、欠条可以转让吗
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欠条也能转让。
条件是: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但是也有的欠条不可转让:
1、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
2、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P2P网贷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8. P2P网贷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2p债权转让合法。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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