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损益调整是个什么样的科目?

2024-05-14 23:18

1.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损益调整是个什么样的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资产类科目。

在权益法下,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

①实现净损益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在被投资单位宣告股利时,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计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当宣告现金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减少了,所以要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注意:这种情况下,资产金额没有变化,只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少了,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来体现。

祝学习愉快!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损益调整是个什么样的科目?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调整中损益调整怎么算?

因为刚取得的时候是60%,所以按成本法核算,从X1年到X3年实现的净利润都不做分录。但是等到X3年出售20%之后,剩余的40%按照权益法核算,那么X1年到X3年的实现净利润需要追溯。
①X1年实现净利润30万,按照权益法当年分录应该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 (30*40%)
  贷 投资收益 12
②X2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万,分红20万,当年的分录应该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6
  贷 投资收益 16
          其他综合收益 6
  借 应收股利 8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但是成本的已经做了分录:借 应收股利8  贷 投资收益8,如果想变成上面的分录,应该是:
  借 投资收益 8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因为上面都是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12+16-8=20万,相当于90%需要计入利润分配,10%进入盈余公积。
③X3年实现净利润20万,分红30万,当年分录应该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贷 投资收益 8
  借  投资收益 12 (原理同上)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合并了,相当于就是 借 投资收益  4  贷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

最终追溯需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12+16-8+8-12)”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6  ,借方还有投资收益4万,贷方就是其他综合收益 6和以前年度投资收益20万(分90%和10%的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

  

3.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调整额:(900-(800-400))/10*6/12=25

无形资产折旧调整额:(1200-(1000-400))/6*6/12=50
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实现净利润=1 600/12*6=800

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调整后实现净利润=800-25-50=725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损益=725*20=145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45
       贷:投资收益145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损益调整

4.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 被投资企业盈利时考虑调整净利润,亏损时是否调整亏损额?

  是的,需要调整的。
  理解顺流交易首先理解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实际上是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方已经看成是一个整体,或者在一定意义上看作一个整体。所谓看作一个整体,就是长期股权投资要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是权益法的精髓、要点。

  我们把投资企业卖商品给被投资企业称为顺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同),把被投资企业卖商品给投资企业称为逆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反)。
  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只要有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都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这里未实现的交易损益就是说商品没有卖给独立的第三方,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商品,若期末甲公司将商品卖给了C公司,C公司与甲、乙公司没有关系,这就是已经实现的交易损益,实现了就不需要调整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这笔分录的原理是:将投资双方看作一个整体,被投资方赚钱相当于投资方赚钱;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保持比例。成本法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亏损,作相反的分录。

  大家经常会问,如果乙公司卖给甲公司,乙公司的利润多了,所以要调减利润;但是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的利润也没多,为什么要调减呢?这个问题不能机械地看是谁卖给谁,关键是要看作一个整体。甲卖给乙还是乙卖给甲,从整体来看都说明内部的利润多了400万元。这个问题要与合并财务报表作一定的结合理解。权益法实际上就是简化的合并报表,它已经把对被投资单位的关系看作是一个整体了,只不过没有像合并财务报表那样作全方位的合并和汇总。这里面的很多思想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合并的思想。权益法不符合法律理念,但是权益法的核算是英美法系中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具体体现。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总结】顺流交易是占在母公司的收入与成本的角度来处理的,如果不调整收入和成本那么就会使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和成本增加,从而增加净利润,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增加收入和成本来调整增加净利润达到造假的目的

5.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确认应收股利时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而不是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把所有的权益变动都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里,把被投资单位和自己看做一个利益共同体,也就是自己是这个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此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对于投资这个单位的企业来说,他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减少的,所以是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借贷方差额)
  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超过投资以后享有部分)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确认应收股利时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而不是投资收益?

6.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 被投资企业盈利时考虑调整净利润,亏损时是否调整亏损额?

  是的,需要调整的。
  理解顺流交易首先理解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实际上是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方已经看成是一个整体,或者在一定意义上看作一个整体。所谓看作一个整体,就是长期股权投资要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是权益法的精髓、要点。

  我们把投资企业卖商品给被投资企业称为顺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同),把被投资企业卖商品给投资企业称为逆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反)。
  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只要有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都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这里未实现的交易损益就是说商品没有卖给独立的第三方,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商品,若期末甲公司将商品卖给了C公司,C公司与甲、乙公司没有关系,这就是已经实现的交易损益,实现了就不需要调整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这笔分录的原理是:将投资双方看作一个整体,被投资方赚钱相当于投资方赚钱;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保持比例。成本法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亏损,作相反的分录。

  大家经常会问,如果乙公司卖给甲公司,乙公司的利润多了,所以要调减利润;但是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的利润也没多,为什么要调减呢?这个问题不能机械地看是谁卖给谁,关键是要看作一个整体。甲卖给乙还是乙卖给甲,从整体来看都说明内部的利润多了400万元。这个问题要与合并财务报表作一定的结合理解。权益法实际上就是简化的合并报表,它已经把对被投资单位的关系看作是一个整体了,只不过没有像合并财务报表那样作全方位的合并和汇总。这里面的很多思想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合并的思想。权益法不符合法律理念,但是权益法的核算是英美法系中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具体体现。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总结】顺流交易是占在母公司的收入与成本的角度来处理的,如果不调整收入和成本那么就会使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和成本增加,从而增加净利润,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增加收入和成本来调整增加净利润达到造假的目的

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企业盈利时考虑调整净利润,亏损时是否调整亏损额?

是的,需要调整的。理解顺流交易首先理解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实际上是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方已经看成是一个整体,或者在一定意义上看作一个整体。所谓看作一个整体,就是长期股权投资要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是权益法的精髓、要点。我们把投资企业卖商品给被投资企业称为顺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同),把被投资企业卖商品给投资企业称为逆流交易(与投资方向相反)。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只要有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都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这里未实现的交易损益就是说商品没有卖给独立的第三方,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商品,若期末甲公司将商品卖给了C公司,C公司与甲、乙公司没有关系,这就是已经实现的交易损益,实现了就不需要调整了。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这笔分录的原理是:将投资双方看作一个整体,被投资方赚钱相当于投资方赚钱;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保持比例。成本法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如果被投资方发生亏损,作相反的分录。大家经常会问,如果乙公司卖给甲公司,乙公司的利润多了,所以要调减利润;但是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的利润也没多,为什么要调减呢?这个问题不能机械地看是谁卖给谁,关键是要看作一个整体。甲卖给乙还是乙卖给甲,从整体来看都说明内部的利润多了400万元。这个问题要与合并财务报表作一定的结合理解。权益法实际上就是简化的合并报表,它已经把对被投资单位的关系看作是一个整体了,只不过没有像合并财务报表那样作全方位的合并和汇总。这里面的很多思想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合并的思想。权益法不符合法律理念,但是权益法的核算是英美法系中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具体体现。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总结】顺流交易是占在母公司的收入与成本的角度来处理的,如果不调整收入和成本那么就会使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和成本增加,从而增加净利润,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增加收入和成本来调整增加净利润达到造假的目的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企业盈利时考虑调整净利润,亏损时是否调整亏损额?

8. 为什么在权益法下,确认应收股利时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而不是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把所有的权益变动都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里,把被投资单位和自己看做一个利益共同体,也就是自己是这个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此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对于投资这个单位的企业来说,他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减少的,所以是贷记长期股权投资。1、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收益(借贷方差额)3、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中本企业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该部分金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超过投资以后享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