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算不算公摊面积?

2024-05-07 05:51

1. 车位算不算公摊面积?

车位是不是算在公摊面积内,要看开发商在请测绘中心做实测报告时,有没有把地下车库计入公摊范围,如果计入了公摊范围,房产证上的得房率就会减少,但是开发商普遍是不会把车库算入公摊的,如果算在公摊内的话,就是全体业主所有的。
  
   
  
 小区车位归谁所有
  1、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民法典》,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或出租。
  
 《民法典》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和地上敞开式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未公摊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同时具有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许可证的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部分地下车库开发商有权出售、附赠或出租。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此种车库,一般情况下是地面非露天车库和地下车库,开发商能够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转让。
  
 4、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谁建设谁收益。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车位算不算公摊面积?

2.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小区地面停车位不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有哪些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3.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法律分析:小区车位是不算公摊面积的,根据规定,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也就不算公摊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4. 地下停车场属于公摊面积吗?

不算。因为地下车库具备了单独的使用功能,而且有独立的使用空间,如果将车库算入公摊面积内,得房率会大大下降,所以开发商是不会将车库计入公摊面积内的。另外,如果是等待出租或者出售的车位或者专用的车库,这些都不计入公摊面积当中。2、除此以外如果属于人防工程,不管是地下室还是半地下室,都不能计入到公摊面积当中,另外作为公共设施或者架空层,也不能够计入。3、在小区,如果占用了公共的道路等其他区域,只要是用于停放汽车的,它的产权就不归属开发商,而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车位价格也在不断的上涨,很多人对于到底要不要买车库,这个问题也比较纠结。买车库的时候也需要了解一下它的产权归属问题,有的车库就能够办理产权证,但是有的就不能。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不能够买卖的,移位购买者可能要承担没有产权或者二次交易,以后如果拆迁也不能够得到补偿,这些风险都需要由本人来承担。当然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没有取得产权证,是不能够进行销售的。购买车库的时候关于面积,位置都应该明确规定,要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对于购买者来说就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写明了出售车库的所有权,却没有产权,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扩展资料:“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要求,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5. 地下车位算公摊面积吗

公摊面积不含地下车位面积,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商品房销售面积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要求,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和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因此,开发商将有独立使用空间且已出售的机动车车库计入公摊面积是不正确的。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

地下车位算公摊面积吗

6.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一、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1、小区地面停车位不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有哪些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7. 车位公摊面积有固定的标准吗

现在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需要具备的要求比较高,比如小区的环境、周遭的设备以及是否有停车位等等,尤其是带有停车位的商品房,在销售时会更受大家欢迎。那么,车位公摊面积有固定的标准吗?如何选择好的停车位?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车位公摊面积有固定的标准吗
 

目前没有关于车位公摊面积标准的法律规定,只有关于商品房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的规则,规定中明确表示无论是地面上的独立车位,还是底下停车场,都不能将其纳入公共建筑面积中。通常停车位的实际面积约为13㎡左右,部分开发商会将通道的面积也加入面积中,业主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如果车位面积过高,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二、如何选择好的停车位
 

1、最好选择地下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的优势就是可以遮风挡雨,减少部分日常伤害,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选择地下停车位。此外,在选择地下停车位时,应该选择地势高的,这样可以降低因地下积水导致损坏车子的风险。
 
 

2、选择靠中间的位置
 

无论是地上停车位还是地下停车位,最好都不要选择入口的位置,尤其是地下停车场,靠近入口的位置,通常都离电梯比较远,而且有临时车辆进来时,容易被占用,非常麻烦。同样,如果选择离电梯口太近,也容易出现这样的烦恼,所以选择适合的停车位很重要。
 
 

编辑总结:按照规定,车位是没有纳入公摊面积的,所以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车位面积大小。以上关于车位公摊面积有固定的标准吗以及如何选择好的停车位就介绍到这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车位公摊面积有固定的标准吗

8.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公摊面积吗?

法律分析:
小区车位是不算公摊面积的,根据规定,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也就不算公摊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