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

2024-05-14 17:12

1.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过渡期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的损益,通常会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则由被收购公司股东承担【摘要】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过渡期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的损益,通常会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则由被收购公司股东承担【回答】
在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的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如果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均为盈利状态,则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补偿;如果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或标的资产为亏损状态,则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回答】
亲,交割日是买入或卖出外汇时应予交付通货的日期。买入外汇的人,要交付本国的货币,而卖出外汇者则应交付卖出的外国货币。合格的交割日必须为交割货币发行国家的营业日,即使交易双方均为放假日,只要交割货币的国家都是营业日时,仍属合格交割日。交割日可分为:(1)现汇交割日,通常是指成交日后两个营业日;(2)期汇交割日,通常指自现汇交割日起算再加数月而计算出来的交割日,如果这个交割日为非合格交割日,则予以顺延,假如顺延须延至下月,则惯例上不予顺延,而改为倒算。例:1988年11月27日(星期日)成交,现汇交割日为11月29日(星期二);一个月期汇交割日为12月29日(星期四);两个月期汇交割日为1989年1月30日(星期一);三个月期汇交割日为2月28日【回答】
您可以联系我详述一下具体的情况,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更加精准的建议和帮助。【回答】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