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新规定

2024-05-12 23:22

1. 限塑令新规定

2020年1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对于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商超、药店等领域塑料制品禁限提出了要求,各省也陆续出台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将是全国塑料污染治理首个重要阶段性节点,超过50个城市的外卖、商超等领域将禁用塑料袋,全国禁用塑料吸管。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第四条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第六条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限塑令新规定

2. 限塑令的 具体内容是什么

解说:被称为“限塑令”的塑料购物袋国家强制性标准于5月1日正式发布,并将从6月1日起强制执行。该标准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袋身必须印制有明确的环保声明。标准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明确分类,包括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这样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分类回收。用于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 

  标准还规定,在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识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口播: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天消耗的各种塑料袋高达30多亿只,如果每人每天只使用一只塑料袋,并且重复使用,每天就能减少20亿只塑料袋的使用。因此,尽量少用塑料袋,多用环保购物袋,甚至重新拿起菜篮子,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接下来来看一组简短新闻。

3. 有关对“限塑令”的看法

6月1日,“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展开,各大商家明着打出支持环保的口号,为了让消费者不用和少用塑料袋,让消费者有尝使用塑料袋,给商家减少了成本开支,对于环境影响并没有多大的改观。更令人不解的是,虽然“限塑令”规定的是“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但是众媒体竟然全部都是有关塑料袋开始收费和罚款的消息,几乎完全忽略了制造污染的源头—塑料袋生产企业也应该执行“限塑令”的现实。

用塑料袋购物,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生活方式,在我国已经有多少年的历史,塑料包装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面对13亿人口几十年来已经形成的生活习惯,想用一纸行政命令在一夜之间强迫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消费者一夜间改变多年的生活习惯,这无异于是舍本求末,不但消费者一下子难以改变,而且实际效果也令人怀疑。其实,解决任何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抓住它的源头,治理“白色污染”也一样,不从污染的生产源头抓起,却强制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收费,如果国家把治理污染的主要精力和重点放在治理污染源头上,市场断绝了污染塑料袋的供货来源,商家必然会另找捷径,自己找出即经济又实用的替代品,这样一来,不但“白色污染”可以根治,而且又不必强迫改变民众的生活习惯。现在很多媒体都在向消费者传递一个错误信息,这就是商家以前在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其实,稍微有一点商业常识的人都知道,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塑料袋并非免费,只不过是把塑料袋的成本计算进了商品价格中间。如今,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塑料袋被强制向消费者再次收费,而且还要从中在产生利润,一两角成本的塑料袋卖到五角到一元甚至更高,等同于商家在塑料袋上向消费者收取了两次费,难怪有消费者质疑此次“限塑令”是一种“强制的”变相涨价行为了!
   “限塑令”的立法的设计没有问题,立法者也清楚生产销售是产生污染的总源头,只可惜在执行中却把主要的板子错误地打在了消费者的屁股上,这种舍近求远的治理方法实在让消费者难以理解,如果把消费者购买一次性塑料袋的钱,用来扶持那些处理这些白色垃圾的再生资源利用的企业。这样的话,既解决环境问题,也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何乐而不为呢?总比给那些奸商好吧!限塑令的出台,让我感觉好像是成了帮商家赚钱的一个更好的途径了。原本不要钱的塑料袋,现在要钱了,而且就那么便宜的几毛钱,很多市民都可以接受,所以并没有降低塑料袋的使用率,反而是帮商家赚了钱。更何况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商家出售的塑料袋所得的钱,是需要上交国库的,消费者可以为环境买单,但绝不能为那些打着“支持环保”旗号的奸商们买单,为他们减少成本开支。

有关对“限塑令”的看法

4. 官方对“限塑令”采取了哪些措施?

塑料可以说是二十世纪最常用得一项发明,但是也是给我们环境带来巨大危害的一项发明。短短的百年,塑料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塑料甚至渗透了每一个领域。我们常见的有塑料袋、垃圾桶、一次性打包盒、储物盒,可以说塑料的发明给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是,塑料同时也是一种不容易降解的材料,如果直接让塑料在泥土中是会对生态产生的污染的。

由于人们随意乱扔垃圾,我们经常会看到,河面漂浮着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或者是透明的矿泉水瓶。不仅如此,塑料也威胁到了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由于垃圾的错误排放,有不少垃圾会被倒入海中,那些塑料垃圾就这样在我们的蓝色海洋四散看来。每年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志愿者都会救助到很多因为海洋垃圾而饱受折磨的海洋动物。比如,有不少海狮会被塑料袋缠住身体,长时间下来,皮肤甚至会发生溃烂。又或者是一次性吸管到了海龟的鼻子里,让他们忍受长时间的痛苦。

为了保护我们地球的环境,我国发布二零二零年最新的限塑令,那么限塑令都包括哪些措施呢?首先,像书店、咖啡店、服装店都禁止使用塑料袋,菜市场限制使用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提供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吸管等,都配备堂食的餐具。酒店里一般也会提供一次性用品,之后可能需要顾客自行购买了,这样也会减少塑料的使用。

其实我觉得想要保护环境,要将政策与观念相结合。政府需要加强环保理念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强之后自然而然就会减少对塑料的使用了,就比如买菜就可以自带环保袋,这就是一种很好的体现。

5. 你对限塑令有什么看法呢?

我说这个确实是有用的。而且可以促进环保。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原来在超市买东西,员工会按照你买的类别装袋。比如说日用品一个袋子,服装一个袋子,有包装的食品一个袋子,生肉及那种简易包装的食品一个袋子……现在就好了,袋子是自己买的,有些勤俭持家的人就算你把蚊香和薯片放在一起他都没问题。这样在一次购物中就节约了若干的塑料袋。昨天我去超市,付款的时候我前面的老大爷从衣兜里掏出好几个皱皱巴巴的塑料袋装东西。而我买的是一大袋的麦片和一大袋的粉丝,都是上面有手提设计的,所以就没用塑料袋。有这样的顾客群,对减少塑料袋污染还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的。
而且,我觉得,我国实施了这个法令以后,商家一定会对产品外包装进行改进,使之更适于手提。

注:我在上海,看到执行的挺好的,其他地方不知道。上面说的都是真的也都是我自己的感受和看法。

你对限塑令有什么看法呢?

6. “限塑令”已名存实亡了吗?

近期,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征集塑料垃圾污染防治的建议,“限塑令”发布十年后,中国治理“白色污染”的成效再度引发舆论热议。
一方面是社会对“限塑令”效果的质疑,一方面是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对塑料包装的刚需,中国与“白色污染”的拉锯战前路如何?

“限塑令”已名存实亡?
国家将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这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几年,“限塑令”的实施效果一直在社会上饱受争议,甚至有声音指出,“限塑令”早已变成一纸空文。
对此,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菜市场。记者发现,这些菜市场的所有商贩均无偿向顾客提供塑料袋。
“超市内卖的东西都有外包装,民众可以自带购物袋,我们卖鱼卖肉,顾客怎么会用自带的购物袋装?”一位商户对记者介绍,因为利润较低,免费提供给顾客的塑料袋往往也是比较便宜的。

在北京西城区的一家超市,记者观察,在20位排队结账的顾客中,有12位顾客选择了购买塑料购物袋,另有8位顾客自带了购物袋。选择购买塑料袋的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来超市购物一般都会购买塑料袋,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省事,另一方面,超市的塑料袋当做垃圾袋等二次利用。
对于“限塑令”的落地难,诸如政策效能不足,处罚威慑低,监管不力等等,都是社会讨论的焦点,“限塑令”十年来效果到底如何?
王洪涛认为,“名存实亡”的说法的确有些夸张。“限塑令”已施行十年,对白色垃圾的治理,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限塑令”施行效果不能满足人们的预期,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王洪涛称,现如今,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限塑令”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已与十年前大不相同。民众更加重视环保,社会对白色垃圾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 限塑令的问题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国家实行“限塑令”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该通知被群众称为“限塑令”。   该通知中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针对0.025毫米的具体指标要求,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市场80%以上的塑料购物袋厚度都无法达到要求,一般农贸市场提供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在0.005毫米左右,大型超市和商场提供的塑料购物袋厚度一般在0.015毫米至0.020毫米之间。   2008年2月5日,国家标准委出台首部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4日。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完成。其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在颜色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外观上,不允许出现气泡、穿孔等瑕疵。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等。在环保方面,塑料袋必须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文字。同时,塑料袋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并明确标识公称承重,单位为千克。

国办发〔2007〕7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格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发展改革委要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二、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四、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环卫部门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切实减少被混入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废塑料数量。废旧物资回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支持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大力推进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充分发挥塑料资源的效用。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开发推广提高废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术和产品,提高废塑料资源利用水平。   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五、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结合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源 节约 环保 通知   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各民主党派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2008年1月4日印发

限塑令的问题

8. 限塑令有效吗》?

“限塑令”实施十天以来,羊城各大商场的塑料袋使用量纷纷锐减。吉之岛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周各门店塑料袋日均使用量比限塑前骤降九成,其天河城门店从日均两万多骤降到两千多。即便在被有关部门称为实施难点场所的肉菜市场,记者看到逾半档主也陆续开始用塑料绳代替塑料袋。“限塑令”成效逐渐呈现的同时,来自市民和商家的质疑声也并未稍歇:塑料袋收费真的能促进环保吗?既然收了费为什么不提供可降解的袋子?

    针对这些质疑,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企业。

    “限塑令”不等于“收费令”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许多市民渐渐养成携带购物袋去购物习惯的同时,也有部分人的反应却是“收费也照用不误”。还在读大学的小郑就给记者算一笔账:按照一周去两次超市、每次用三四个塑料袋来计算,每个月“在这方面也花不了多少钱,最多也就十块钱。反正钱不多,也省得出门带袋子那么麻烦。”但小郑也承认,以前哪怕买个小东西也要个大塑料袋,现在“能少用一个就少买一个,毕竟小数怕长计”。

    据了解,像小郑这样把“限塑令”简单地当成“收费令”的市民也为数不少,以即兴式消费的年轻人为主。对此,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李明玉教授认为,这种想法和那些认为交了超标排污费就可以继续大肆排污的工厂如出一辙,违背了国家制定该政策的初衷,但不能因为有这种想法的存在,就否定“限塑令”的意义。更多的人正在由“滥用”走向“慎用”,超市日均使用量的锐减更能说明问题。

    “限塑”是一种过渡和进步

    难道花钱买塑料袋就环保了吗?既然要收费,为什么不给我们可降解的塑料袋?……连日来,记者在网络各大论坛上看到了不少类似的质疑。

    据了解,目前,广州各大超市提供的收费塑料购物袋中,基本上仍然是采用石油作为原材料。业内人士介绍,这种塑料袋在自然条件下至少需要200年才可能被“消化”。

    吉之岛是迄今为止少数推出可降解塑料袋的超市之一,却一直因其定价远高于其他商家的平均水平而受质疑。但与此同时,吉之岛的“限塑”效果也是最明显的:上周其各门店塑料袋日均使用量比限塑前骤降九成。

    专家们在接受采访中均认为,价格问题是目前没有大范围推行可降解塑料袋的主要原因。而要彻底解决塑料袋的白色污染问题,根本出路是要找到适合的代替品,比如可降解的塑料袋,但由于现在可降解塑料袋的造价偏高,所以广泛使用市民可能无法接受,但从长远来看,可降解塑料袋会是一种发展趋势。国家现在先规定了塑料袋的厚度,并且通过有偿使用这个经济杠杆进行调节,这些可视为一种过渡和进步。

    “限塑”意义重在“引”

    许多人不理解,“限塑令”为何只禁超薄塑料袋?难道环不环保与塑料袋的厚薄有直接关系吗?记者采访获悉,超薄塑料袋很多是由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小型企业或家庭小作坊生产的,有的甚至是用塑料垃圾加工生产,未经消毒处理,这种再生塑料可能含有严重超标的病菌和致癌物,质量不过关,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属于一次性用品,用完就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厚一点的塑料袋则可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