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的详细地址

2024-05-18 11:00

1.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的详细地址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 
邮编:400010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就业发展规划,贯彻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拟订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实施职业培训制度和职(执)业资格制度。     五、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 、负责公务员的招录和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综合管理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一、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十三、负责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跨地区交流与合作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的详细地址

2. 渝中区社保局电话

渝中区社保局电话是023-63838715。
渝中区社保局地址是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


渝中区社保局介绍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责任。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渝中区社保局

3. 渝中区社保局电话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23-12333。
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重庆市介绍
简称“渝”,别称山城,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重庆地处中国西部、长江上游、内陆西南,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物流枢纽,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89年,宋光宗赵惇先封恭王再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重庆由此得名。重庆是“红岩精神”起源地,巴渝文化发祥地,“火锅”、“吊脚楼”等影响深远;在3000余年历史中,曾三为国都,四次筑城,史称“巴渝”;抗战时期为国民政府陪都。

渝中区社保局电话

4.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电话

63557822(渝中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6、咨询人员招聘、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等相关业务,请拨打63557834(渝中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7、咨询失业人员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考试鉴定等业务,请拨打63557842(渝中区人社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电话:63843209,值班电话638226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渝中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摘要】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电话【提问】
您好【回答】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电话是【回答】
023 6384 3209【回答】
一、社会保险类业务:


1、咨询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社保待遇的享受、职工金融社保卡的发放和补办等具体经办业务,请拨打63838320(渝中区社保局)。


2、咨询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特病申报等具体经办业务,请拨打63557879(渝中区社保局)。


3、咨询工伤性质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因病办理病退鉴定)等问题,请拨打63707302、63704843(渝中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回答】
二、劳动维权类业务:


1、咨询或投诉举报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拖欠克扣工资、扣押证件、收取押金、未依法执行休息休假政策,请拨打63706224(渝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咨询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查询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情况等问题,请拨打63001332(渝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咨询非标准工时制申请、集体合同审核等,请拨打60333483(渝中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仲裁管理科)【回答】
三、人事人才类业务:


1、咨询公务员招录等问题,请拨打63765280(渝中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2、咨询职称评审、职称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问题,请拨打63765137(渝中区人社局职改办)。


3、咨询大学生档案托管、查询、提取、人事代理、户口挂靠等事项,请拨打63557830(渝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就业再就业类业务:


1、咨询小额担保贷款、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办理,请拨打63739775(渝中区人社局就业管理科)。


2、咨询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请拨打63710593(渝中区人社局就业管理科)。


3、咨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拨打60333466(渝中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


4、咨询就业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请拨打63557828在(渝中区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5、咨询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失业保险金申领、档案管理等相关政策,请拨打【回答】
63557822(渝中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6、咨询人员招聘、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等相关业务,请拨打63557834(渝中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7、咨询失业人员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考试鉴定等业务,请拨打63557842(渝中区人社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电话:63843209,值班电话638226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渝中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回答】

5. 渝北区社保局在哪里?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电话:023-63861994/86868855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城乡就业方面。主要包括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实施就业创业帮扶。二是社会保险方面。主要负责“五险”的参保、变更、征收以及待遇落实等服务及基金监管工作。三是人事人才方面。主要负责公职人员的招录、考核、培训、奖惩、调配、晋升、工资福利和人才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四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查处劳动违法案件,调解或仲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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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渝中区社保局上班时间

您好,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摘要】
渝中区社保局上班时间【提问】
您好,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回答】
公交路线:1、乘坐公交114路、152路、401路、402路、413路、418路、424路、461路、462路、465路、466路、476路、0491路夜班、0492路夜班、601路、612路公交车到 七星岗 站下步行225米。2、乘坐公交109路、124路、299路、871路公交车到 和平路日月光广场 站下步行390米。3、乘坐公交60491路夜班、0492路夜班公交车到 和平路 站下步行345米。4、乘坐公交114路、401路、418路、424路、461路、462路、465路、466路、476路、0491路夜班、0492路夜班公交车到 重庆宾馆 站下步行530米。【回答】

7. 渝中区社保局上班时间

渝中区社保局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申报参保;3、申报参保后,等待社保机构申报成功的通知;2、申报成功的,再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社保卡的报销流程是:1、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卡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卡去挂号处挂号;3、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4、如果药方中有些药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渝中区社保局上班时间

8. 渝中区医保局详细地址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信访、安全、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监督工作。      (二)待遇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地方医保目录、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承担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承担全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承担区管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人群医疗待遇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参保筹资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二、下属事业单位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经办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全区医疗救助、辖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办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全区医疗保障支付计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结算,按规定支付医疗保障待遇。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的申报受理及审核和协议管理;制定区医疗保障审计稽核工作计划,监督医疗保障基金征收、使用情况;依照服务协议约定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检查,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交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范经办业务,对各项业务经办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市医保局经办相关政策,制定全区医疗保障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按规定开展经办服务,指导和监督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有序开展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信息、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负责业务档案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医疗保障业务档案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作风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区医疗保障基金。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要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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