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和定向增发有什么区别 意义?

2024-05-06 08:45

1. 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和定向增发有什么区别 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0-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和定向增发有什么区别 意义?

2. 并购重组的时候定向增发募集配套资金什么意思

就是企业为了自身需要 并购其他公司。但是自身资本不足,那么他就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其他公司。

3. “豁免其受让股份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是什么意思?请讲通俗一点。

首先必须知道什么是“要约收购”,按照证券法要约收购是指:公司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然后公司退市。

豁免要约就是让证监会特批不需要要约全盘收购公司的流通股,为大股东增持创造出法律条件。 

通过资料显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在收购第三大股东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的8689万股之前,他的持股比例是44.9%,满足30%的条件,就应该收购所有股东的股份,这样显然不符合大股东增持的意图,所以需要申请豁免。

对于定向增发价,一般来说是低于当时的股票价格的,当市场在较长时间内处于一个低价格水平,定向增发实施的可能性较小。当然定向增发价也说明了被增发方对增发价格的认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你可以看看600720的定向增发历程,大概可以看到一些端倪,600720在2006年宣布向海螺水泥等公司定向增发,股价3.9左右,增发价为3.21左右,该计划尚未实施,就遇到2007年的大牛市,股价一下子上了10元,该计划自然流产;到了2008年股市跌回4000点附近,该公司的定向增发对象修订为中国建材,增发价变为9.86,由于市场一泻千里,该计划进一步夭折,到汶川地震前后,定向增发价格调整为5.61。受地震影响,水泥股短期价格几乎全部翻番,但是,对敲出货的结果使它回到4元,后来由于业绩大增,2009年600720自4元起很快回到12元上方,之前的5.61再次作废,新入主的中国中材以9.11修成正果!

多数情况下增发价是增发方和被增发方博弈的一个相对平衡点,所以也不必太在意这个价格,在比较快速的市场里面,实施起来还真不好说呢!不过这次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本轮的下跌更多的是股指期货监管漏洞引起的人为操纵,说不定市场会在下半年起来,那样的话,实施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豁免其受让股份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是什么意思?请讲通俗一点。

4. 中国南车增发收购中国北车资产是什么意思

指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合并,中国南车增发收购中国北车资产,而中国北车则将退市处理。

股市增发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上市公司在扩充股本的时候都会采取增发的方式,增发分为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两种。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对特定的对象发行新股,而公开增发指的是上市公司对所有股民、机构发行新股虽然这两种增发方式都是对新股的增量发行,对股本和股东权益有一定的摊薄作用,但是两者有非常大的区别。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5. “收购对价” 是什么意思?

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收购对价” 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