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是什么?

2024-05-18 09:18

1. REACH法规是什么?

REACH法规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 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 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 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 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法规是什么?

2. 欧洲REACH法则对纺织品主要是哪些方面要求比较高?

REACH是环保方面的法规,只对环保方面有要求。

3. reach法规,主要是针对哪些原材料??

摘要:阐述了欧盟 REACH 法规产生的立法背景、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指出其对涂料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 REACH 法规;注册;评估;授权;限制 

1 立法背景 

1.1 经济背景 

化学工业是欧盟的支柱产业之一,其进出口额均居全球首位。化学工业对欧盟经济的发展和欧盟收支盈余做出了主要的贡献,在欧盟的发展战略中居于中心位置。因此,在欧洲维持一个具有竞争性和创新性的化学工业成为欧盟一个重要目标。 

1.2 社会背景 

欧盟希望通过实施 REACH 法规,达到两方面的效果。一是提高产业工人和民众的健康和安全水平;二是维持化学工业高水平的就业率。欧盟化学工业直接雇佣工人 170 万,间接提供多达 300 万的工作岗位。 

1.3 环境因素 

主要是为了避免化学品对空气、水、土壤和建筑物的污染,以及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 尤其是要提高对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持久的、生物积累的和有毒的物质)的控制。 

1.4 法律因素 

欧盟认为现行化学品政策由政府负责评估和控制化学品风险的责任,使政府责任过于沉重,而且实际上难以真正履行。因此造成了风险评估进程缓慢,耗费巨大的行政资源,使现行制度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在 REACH 法规中,欧盟将管理化学品风险的责任由产业承担。 

2 进展情况 

2001 年 2 月 27 日 ,欧盟在对现有化学品管理体系进行审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白皮书提出要对现有化学品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以实现保护人类和环境、保持和加强化学工业的竞争力等七大目标。 

2003 年 5 月 7 日,欧委会根据白皮书制定出了 REACH 草案,并发起网上咨询。在两个月的咨询期间,共收到 6 500 多份评议意见。 

欧委会随后研究、分析、采纳了有关建议,并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在此基础上欧委会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 ,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 REACH 草案。 

2004 年 1 月,欧盟向 WTO 进行了通报,征求成员国评议意见。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 W T O 成员都对 REACH 法案提出了评议意见。 

2005 年 11 月 1 7 日, REACH 草案在欧洲议会通过一读。 

预计今年秋天进行二读,可能在 2007 - 008 年开始实施。 

3 主要内容 

REACH 法规的全称为《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欧盟通过 REACH 法规建立起一套对化学品的生产、贸易、使用的管理体系。该体系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 1 )注册。要求企业负责收集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加强对化学物质的风险管理; 

( 2 )评估。成员国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以确定企业是否履行了其义务; 

( 3 )授权(许可)。评估并审定某些受到极高关注的化学物质的风险,如果相关风险已经得到充分控制,或其社会经济效益大于产生的风险,且没有适当的替代物或技术,欧委会将对其使用给予授权;对于以上物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 4 )限制。对于风险不可接受的物质,欧委会将以法律形式进行限制甚至禁止。 

REACH 法规的管辖范围包括了在欧盟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中的几乎所有化学物质,不论是单独存在的,还是存在于制品、制剂或其它产品中。因此除化工产品外,含有化学物质的纺织品、鞋、玩具、家具等产品也将受到波及。 

为了更好地实施 REACH ,欧盟将创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管理局)。该局负责在欧盟层面管理 REACH 制度的技术、科学和行政事务,并确保各成员国执行 REACH 法规的一致性。管理局主要负责管理注册程序,指导成员国进行评估,就授权和限制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3.1 注册 

3.1.1 产品范围及免除 

REACH 规定,企业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 1t 的物质,都需要进行注册。不管这种物质是单独存在,还是在制品或制剂中存在。企业没有注册,将不得对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进口。 

但 REACH 对于产品范围也作了一些特殊安排:如对独立存在的中间体,只要求进行简化的注册;以研发为导向的产品和工艺免除 5a 的注册期。 

同时 REACH 规定一些产品不需要注册,这些产品包括:聚合物;低风险物质及风险已为人所熟知的物质,如水、二氧化碳、石油、煤等;在其他法规已有所规定的物质,如存在于药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调味剂、饲料添加剂、动物营养品等中的物质。 

3.1.2 注册的主体 

REACH 规定,只有位于欧盟境内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可以申请注册。欧盟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在欧盟设立或指定全权代表机构来完成注册。 

3.1.3 注册的内容 

注册人需要提供一份技术档案,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注册的物质以及物质的固有属性。 

REACH 规定生产或进口的量越多,要求提供的信息也越详细: 

>1t 的物质,提供物理化学性质、基本的人类健康数据和短期生物毒性; 

>10t 的物质,提供人类健康数据(体内数据)、毒理学数据; 

>100t 和 1 000t 的物质,对环境是否有慢性和长期的影响,是否会造成死亡。 

此外,对于生产量或进口量≥ 10t/a 的物质,企业还应提交一份化学安全报告。化学安全报告除包含上述信息外,还要对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管理的措施。 

如果产量或进口量增加到下一个级别,或者发现了该物质的其他用途或特性,企业需要对技术档案和化学安全报告进行更新。 

对于在产品中的物质(如汽车、纺织品中的化学物质),适用专门的注册程序。如果物质达到了危险品的标准或者在正常、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释放出来,则需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注册;如果正常条件下不会释放,但在使用中偶然释放了出来,只需要向管理局进行通报,但管理局有可能要求进行注册。 

企业提交注册信息后,管理局会对技术档案进行完整性审查,确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但这仅为形式审查,并不考察材料的实质内容。审查的结果会告知申请人,如果管理局没有提出异议,则可进行生产或进口。 

3.1.4 注册期限 

考虑到申请的数量巨大,欧盟对不同风险的物质设定了不同的注册时间,总的原则是风险高的物质先注册,量大的物质先注册。 

“新物质”( 1981 年 9 月以后上市的物质)在 REACH 实施后 1a 之内完成注册。 

对于在 1981 年 9 月之前上市的物质称为“分阶段物质”,根据生产或进口的吨数不同设定了不同的注册期限: 

生产或进口量超过 1 000t/a 的化学品 ; 超过 1t 的致癌物质和诱导基因突变的高危险物质: REACH 实施 3a 内完成注册;超过 100t/a 6a ;超过 1t/a 11a 。 

为了减少动物试验以及重复检测, REACH 对“分阶段物质”设立了预注册制度。规定分阶段物质的每个潜在注册人都应在 REACH 生效后的 18 个月内向管理局进行预注册,提交已掌握的该物质的特性或研究成果等材料。 

3.1.5 信息披露问题 

为了保证用户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健康、安全和环境, REACH 要求企业向下游用户提供产品时,同时提供其中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包括如何使用、有无风险等)。对于被欧盟列为危险品的物质,还要按照要求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详细说明与该物质相关的各种安全信息。出于同样的目的,管理局也会向社会公众披露产品的一些安全信息。 

3.2 评估 

在完成注册程序后,管理局会挑选一部分技术档案要求各成员国的主管机构进行评估。挑选的原则是在每个吨位级别中随机挑出至少 5% 的技术档案,以及所有提供了动物实验提案的技术档案。评估工作由成员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评估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叫档案评估,它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动物实验的提案进行评估。在主管部门对动物实验的提案评估结束之前,注册人不需要进行上述实验,如果提案通过了评估之后,主管当局会给企业设定一个期限进行实验并提供实验数据。如果没有通过评估,可能会要求注册人对实验的一些条件进行修改,或拒绝这个实验提案;二是评估注册的符合性,也就是评估技术档案中的信息是否符合 REACH 中的相关要求,这是实质性审查。如果主管机构认为不符合要求,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第二种评估方法是物质评估,管理局在对各种物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如果怀疑某种物质对健康或环境存在风险,会制定出一份计划对该物质进行为期 3 年的物质评估,期间可能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 

3.3 授权(许可) 

欧盟认为仅仅对产品进行注册和评估并不能解决所有化学品的风险问题,还对部分物质的使用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授权甚至是限制的制度。授权程序规定,对欧盟认为需要高度关注的物质,在没有经过欧委会授权之前不能生产、进口或者使用。这些产品主要包括: 

( 1 )致癌物质,引起基因突变和生殖毒性的物质; 

( 2) 具有持久留存、生物积累性、毒性的物质( PBTs )和高度存留和积累的物质( vPvBs )。 

即使物质的年产量或进口量没有超过 1t ,只要具有上述特性,都需经过授权,即使是聚合物也不能豁免。申请人如果想获得某种物质的授权,应向管理局提交申请,该申请应包括物质的性质、申请人、化学安全报告,必要时还要对该物质进行社会经济学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替代品分析。 

在种情况下,企业将获得授权:一是化学安全报告可以证明该物质的危害性可以得到充分控制;二是危害性虽不能得到充分控制,但申请人可以证明该物质的社会经济效益超过了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且目前没有合适的替代品或替代技术。 

3.4 限制 

限制程序被欧委会称为 REACH 体系的“安全网”。该程序规定如果某种物质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所导致的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且有必要在欧盟层面予以指出,欧委会有可能将该物质的使用列入限制清单。目前该清单上的物质主要是持续性污染的物质、 1 类和 2 类致癌物、诱导基因突变或生殖毒性的物质。 

4 REACH 对我国涂料、颜料企业的影响 

由于我国颜料产品对欧出口量较大,在 REACH 体系下要求提供的产品信息也较多。这些信息的获取必将增加企业成本,降低在欧盟市场的价格优势,严重的甚至有可能退出欧盟市场。具体而言,成本的增加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 1 )检测成本。企业获得 REACH 要求的检测数据需要进行各种实验,花费巨大。欧盟估计每种化学物质的检测费用少则数万欧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欧元。由于目前欧盟对中国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意味着所有的数据检测都无法在国内进行,这对中国企业影响较大。虽然企业可以通过预注册制度来分享信息,以降低检测成本,但如果在先注册人以商业秘密等为由拒绝分享某些测试结果,其他企业仍需重新进行检测。 

( 2 )注册 / 授权档案以及化学品安全报告等材料的准备工作,将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并可能需要企业引进专业人才。 

( 3 )在履行注册、申请授权等程序时,企业需向管理局或欧委会缴纳有关费用,并派专人关注程序进展情况,与当局保持沟通。 

( 4 )如某种化学物质未获得欧委会授权,企业需考虑对替代物质进行购买或研发等工作。 

( 5 )如产品因成本过高或无法达到 REACH 体系的要求而致退出欧盟市场,企业在进行市场转移、开拓新市场过程中难免造成成本增加。 

( 6 ) REACH 法规要求所有在欧盟生产的化学物质履行注册等程序,必将导致我国从欧盟进口原材料的价格上升,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此外,欧盟 REACH 法规的实施有可能在美、日、韩等其他国家引起连锁反应,对我国化工产业形成合围之势。因此,我国相关企业务必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5 涂料、颜料企业应对建议 

( 1 )结合自身产品,深入研究 REACH 法规。每家企业具体情况、生产的产品都有所差别,企业需要结合自身情况评估 REACH 法规对本企业造成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应对策略。 

( 2 )在日常生产中关注化学品安全,注意搜集化学物质相关信息,确保所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的安全性。如果产品被欧盟认为缺乏安全性,或对人类、环境风险较高,将可能被列入评估或限制的范围内,影响正常贸易的进行。 

( 3 )加强企业内部建设,建立起一套 REACH 的管理机制。从控制原材料的来源着手,掌握最终产品的流向,是否对欧盟直接和间接出口、客户的使用情况等;了解在供应环节需要向下游客户提供哪些生产数据、测试结果等;评估 REACH 法规会不会对非欧盟市场的业务产生影响;放眼整个产业,留意哪些上游产品将有可能因违反规定而停供。 

( 4 )企业与行业协会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向政府提供相关信息。涂料协会内部有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相同或相似,在对信息的需求方面具有一致性,如果协会能在企业间进行协调,内部共享这些信息,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商务部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与国内有关部门合作,对 REACH 法规中不合理的部分向欧盟进行交涉,并对企业做好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 5 )欧盟的进口商有地域、语言、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优势,而且作为化学物质的直接注册人,他们对于相关规定的了解也更为深入。如果我国企业在欧盟的进口商比较固定,可以通过他们了解到 REACH 法规的相关信息,并按照其建议采取相应的对策。 (end)

reach法规,主要是针对哪些原材料??

4. 欧盟REACH法规和ROHS法规都是怎么回事?

RoHS指令和REACH法规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方面起着显著的作用,尽管两个法规间存在着重叠部分。”欧盟各成员国在上周五成员国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的环境工作小组非正式会议上对这一观点加以一致强调。

瑞典在文中称RoHS指令在电子废物的健全管理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这方面RoHS指令超越了REACH法规,特别是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处理上。

欧盟委员会在对RoHS指令的建议书中提出,RoHS指令在对物质的禁用方面更适合基于REACH法规下限制所采用的方法。瑞典文中也称许多成员国专家赞同RoHS指令的程序应该基于REACH法规之上,但两者的立法应该保持独立。同样地,对于物质是否应该在RoHS指令中禁用这一问题在REACH下做出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专家支持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参与到RoHS指令的相关程序中,但在这之前要对资源和资金方面的问题做出适当考虑。一些人则认为RoHS指令的程序应该更快、更有效。

另一个争论是关于“权力下放”程序(comitology)是否应该被用于识别违禁物质。一些欧盟成员国对此方法持谨慎态度,他们认为在此之前要先有明确的标准。
回复:企业应该如何面对?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REACH强制性,但这是企业以后面临的一个强制性的趋势

5. 欧盟的REACH认证主要针对哪些产品

一、REACH是一项化学品法规,而不是什么认证
百度一下“REACH”,你会发现出现很多“REACH认证”的相关结果。很多人习惯性地叫reach认证,其实是错误的。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除了注册之外,还有评估、授权和限制。由于企业目前接触最多的是REACH注册,很容易让大家以为REACH是一个什么认证。

关于REACH注册
注册是REACH法规下最主要的义务。企业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功递交化学物质的注册卷宗之后,可获得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注册号码。未能在相应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的企业,则不能将对应产品继续投放欧盟市场。

REACH法规注册物质范围:
□ 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
□ 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
□ 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且总量超过1吨/年。
注: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意从物品中释放的物质,通常为了实现该物品的某种辅助功能,如橡皮中的香味物质。

REACH法规注册主体: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 非欧盟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唯一代表(OR)来履行注册义务。


二、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不是做REACH检测
在百度知道、论坛、QQ群里,很多做检测的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见到有网友问到REACH,就不分产品是否为化学物质、配制品、有意释放的物品,还是一般的成品,就叫网友去做“REACH检测”。这其实是个误导,所谓检测通常是指“SVHC通报”,检测只是排查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之一!

那么哪些产品需要做REACH注册,哪些需要做SVHC通报呢?需要做注册的产品类型有:
1、物质。例:氢氧化钠、三氧化二铁、甲苯等等化学原料;
2、配制品。例:牙膏、鞋油等等混合物;
3、有意释放的物品,比如橡皮擦、带香味的圆珠笔油等等。


什么是SVHC通报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谁需要进行SVHC通报
□ 欧盟制造商
□ 欧盟进口商
□ 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托唯一代表OR进行)

何时进行SVHC通报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SVHC清单(截止2011年12月19日,已公布73项,预计将共产生1400-2000项SVHC
□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如何应对REACH法规及其SVHC

1、警惕无良机构的检测陷阱
需要做SVHC通报的产品是指不需要做注册的产品,检测的项目是REACH法规规定的需要通报的SVHC。如果欧盟的进口商要求你去做检测,你才需要去做,客户没提到,你就不用做。如果仅为了满足信息传递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混合测试;如果客户为了搞清楚究竟是哪些材料或哪些供应商在使用SVHC,或者为了预防授权申请不被批准或是需要寻找替代材料,限制使用SVHC,则需按均质材料进行测试。

2、产品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企业应主动从管理和技术上对SVHC进行限制,严格管控,尽量寻找替代品,不要被动地做检测,被动地应对REACH法规。
对众多REACH法规下不断增加的SVHC,单纯依靠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及符合性声明,对于想持满足REACH法规的企业来说,无疑产生了很大的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应对REACH法规下的SVHC通报,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整个供应链建立和保持良好的“HSF管理体系”,将SVHC控制的重点主动地放在产品的设计、生产等上游,而不是仅仅依靠下游的检测来控制,这样不但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产品可能带来的有害物质超标的风险。在整个供应链中运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将可以促进持续符合REACH等众多化学品法规,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特定的产品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只要建立科学严谨缜密的HSF管理系统,企业就会无惧再多的SVHC了。

3、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的应用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HSF)的基础是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数据进行管理。通过HENZ系统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信息进行管理,并对产品是否存在SVHC以及是否符合REACH法规要求进行分析与评估,并且根据REACH法规和有害物质的类别给出专业的应对建议。

供应链关系是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中非常关键的要素。HENZ系统帮助用户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关系。通过HENZ系统发起与另一个用户建立上下游供应链关系。通过这个关系,用户可以与自己的上下游传递产品的材料物质以及REACH法规符合信息,并通过持续监督的形式来实现对产品上下游供应链的持续监控。

根据REACH法规和市场的实际要求,产品的制造和供应商不仅应该从实质上保证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还有义务向下游用户、消费者和管理当局展示、证明自己的产品已经符合了法规的要求。HENZ系统提供了产品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展示功能,使得用户不仅可以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也可以向自己的客户展示产品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充分证据。HENZ系统的多语种实时切换功能,更方便用户向使用不同语言的客户展示自己的产品。

欧盟的REACH认证主要针对哪些产品

6. 去欧盟国家需要REACH证书吗?

Reach法规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直接对象是化学品,但由于某些纺织品生产环节会用到一些化学品,所以纺织品和纺织企业也被间接的与Reach法规有关联。纺织品没有所谓的REACH证书一说!!控制企业出口到欧盟境内的纺织品中高度关注物质的含量!!单位质量含量不能超过0.1!!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从2008年10月份起不定期的公布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该清单不是固定的,而是不断更新的。截止2011年6月20号,清单中共53种物质。清单中的物质有些与纺织品有关,有些与纺织品没有关系。纺织企业仅仅需要持续关注该清单中与纺织品有关的物质就可以了。企业及时了解与纺织品有关的高度关注物质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

7. 什么类型产品需要做REACH检测

呵呵,那这个范围可广了,基本分为三大类:物质、配制品、物品

物质
自然状态下(存在的)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有必要的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不包括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不会改变其成分的可分离的溶剂。例如:金属铜、硫酸钠、苯酚、乙醇等。
配制品(Preparation)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该混合物是生产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人为进行混合而得。 例如合金、鞋油、洗涤剂等。
物品(Article)
       指一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和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其功能。例如:玩具、鞋子、衣服、电器等等。

我又资料 需要的话六个邮箱给我

什么类型产品需要做REACH检测

8. 新标准REACH到底是什么样的标准?有什么具体要求

REACH是英文缩写,表示化学品(Chemicals)的注册(Registration)、评估(Evaluation)和授权(Authorization)。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引入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如果它们的潜在危害是不确知的。
  机电产品一直是宁波地区外贸的重头之一。作为化工产业的下游用户,没有一家对欧贸易的机电企业可以不受REACH制度的限制。REACH法规草案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一)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即“注册”)。(二)评估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的安全系数(“化学品安全评估”)。(三)根据化学品的不同性质取得使用的特殊授权。
  REACH指令的注册方面规定只有欧盟企业才能注册。如果中国的企业要在欧盟注册,就不得不选择欧盟的代理机构,实际上的费用包括代理费、检测费、注册费等。据普遍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化工产业成本的增加,势必引起下游产业的连锁反应。使得原本已经没有多少利润空间的机电企业,出口形势更不乐观。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REACH法规实施可能带来的巨大影响,生产经营者必须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观念。尽早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跟踪了解立法进展,进口、研发、使用无毒、低毒产品,申请注册对欧出口化学产品,加强检测,及时反映所遇到的技术壁垒问题,抓紧研究并改进生产,确保规避风险。企业只有不断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并且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才能更好规避贸易技术壁垒,最大限度地避免出口产品受阻造成的经济损失。想要赢得市场就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加大开发环保替代材料的力度,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技术及产品配方。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目前还有很多机电企业对欧盟这项新规知之甚少。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机电企业:一要积极应对。消极观望会贻误有利时机,企业可以通过相关培训、研讨会了解REACH制度的最新进展。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会不断向企业发布相关的信息。二要主动了解。企业要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引导的习惯思维,通过行业协会、欧盟客户、代理商、国外机构等各种渠道了解信息,扩展消息来源,全面掌握相关动态。三要适时出击。机电企业要密切关注上游化工企业应对REACH制度的情况,提早做好原料供应商的选择工作以免影响生产。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是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REACH法规对于我们国内制定相关的环保、贸易管理法规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借鉴意义。对企业而言,现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经济已经全球化,企业不能只关注眼前的目标,而不关注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REACH法规固然存在技术壁垒的嫌疑,然而随着各国环保要求的提高,一些污染性企业和产品必将被淘汰。因此,相关企业必须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环保要求,增强产品更新的能力,同时更应关注国际市场动态,加强贸易技巧,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