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24-05-16 21:06

1. 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如何记忆消防设施设置?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什么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呢?

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2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 的卷烟库房;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5 
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6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7 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9 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10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1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3. 请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哪些建筑或场所?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二、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卷烟库房;
  三、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四、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五、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六、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七、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八、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九、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十、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十一、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具体的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十一章,十二章内容,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

请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哪些建筑或场所?

4. 新规范中什么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8.4.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哪些建筑或场所?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二、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卷烟库房;
  三、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四、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五、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六、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七、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八、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九、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十、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十一、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具体的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十一章,十二章内容,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哪些建筑或场所?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规定有哪些?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②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③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⑤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⑥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⑦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⑧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⑨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⑩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7. 哪些建筑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GB 50016--2006


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m2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 的卷烟库房;
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5 
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6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救灾指挥调度等建筑;
7 特等、甲等剧院或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其它等级的剧院、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9 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10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1 净高大于2.6m 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1.4.2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11.4.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11.4.4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11.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的有关规定。

哪些建筑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规定有哪些?

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②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③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⑤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⑥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⑦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⑧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⑨ 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⑩ 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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