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的待遇

2024-05-14 19:22

1. 内退的待遇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一)改制时内退的人员,生活费由原企业移交新企业,由新企业按月发放,并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按生活费标准也可一次性发放给内退职工,并向社保机构预缴养老金和医疗费。生活费一次性发放的,以后不再追加。 (二)社保金的缴纳。无论原有内退人员,还是改制时的内退人员,均应将养老金和医保金落到实处。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到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由原企业向新企业移交等额资产,由新企业负责按月缴纳内退职工内退期间的养老和医保费。改制后的企业无特殊原因,均应与内退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内退的待遇

2.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病退是根据国家政策提前正式退休,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内退属于企业内部调整不再上班。内退待遇只是每月发放当地基本生活费。【摘要】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提问】
我是大连的。在单位上班12年。交社保11年,近几年老是有病,心脏病高血压轻微脑梗,糖尿病。我今年56岁单位要给我办病退,我是想问一下。1我这个情况能办吗?2能办的话我一个月能拿多少退休金,病退工资是怎么算的?【提问】
咋不说话了?【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病退是根据国家政策提前正式退休,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内退属于企业内部调整不再上班。内退待遇只是每月发放当地基本生活费。【回答】
亲亲 您这个情况可以办病退的,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因为生病提前退休的话,那么按照提早的年限来进行退休工资的减扣,一般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因为正常退休的话,男性是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回答】
亲亲,还有问题吗?可以具体讲讲吗?或者有什么想聊的吗?【回答】
那么我社保没满15年也可以办啊?【提问】
亲亲 没有满15年的您可以一次性缴纳满15年的,在办理病退。【回答】

3.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内退更高。内退的待遇比病退的待遇要高很多,如果是病退,是按照生活费去考虑,所以能内退就内退。【摘要】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内退更高。内退的待遇比病退的待遇要高很多,如果是病退,是按照生活费去考虑,所以能内退就内退。【回答】
“病退是根据国家政策提前正式退休,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内退属于企业内部调整不再上班。内退待遇只是每月发放当地基本生活费。”【回答】
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回答】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

4.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

病退是根据国家政策提前正式退休,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内退属于企业内部调整不再上班。内退待遇只是每月发放当地基本生活费。【摘要】
病退和内退的区别工资待遇【提问】
病退是根据国家政策提前正式退休,待遇是领取正式退休退休金。内退属于企业内部调整不再上班。内退待遇只是每月发放当地基本生活费。【回答】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退休金的差别是每提前退休一年,退休金就要减扣2%,但如果是正常退休的话,肯定是按照个人缴费的时间、缴费的基数正常的发放退休金的。不过职工想要办理病退的话,个人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享受退休金。【回答】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病退的条件是: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3)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回答】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回答】
亲 麻烦您看一下我以上对于你问题给出的解析哦 ,如有疑惑可以继续咨询我的,你也可以把该案情或是其他相关案情给我叙述一下我好帮你分析。【回答】
那么我要是够15年能拿多少退休金?我的基本工资是3950。【提问】
交满15年社保退休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退休金,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回答】
是最低缴满15年,如果现在还没到退休年龄的话,可能有的地区会要求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回答】
亲 麻烦您看一下我以上对于你问题给出的解析哦 ,如有疑惑可以继续咨询我的,你也可以把该案情或是其他相关案情给我叙述一下我好帮你分析。【回答】
我还有个事要麻烦你,我要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应该怎么办理?【提问】
在我国,不管采用任何方式和手段都是无法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父子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的,不能因为双方签署了该断绝关系的协议而免除抚养义务赡养义务以及继承权。因此,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没是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回答】
亲 麻烦您看一下我以上对于你问题给出的解析哦 ,如有疑惑可以继续咨询我的,你也可以把该案情或是其他相关案情给我叙述一下我好帮你分析。【回答】
我和前妻离婚20多年了,孩子小时候是我和他奶奶扶养着,长大挣钱了就到他妈家,现在结婚2年多了,有些事我很伤心所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断绝关系,不知道可不可以?【提问】
不可以的 亲【回答】
在我国,不管采用任何方式和手段都是无法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父子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的,不能因为双方签署了该断绝关系的协议而免除抚养义务赡养义务以及继承权。因此,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没是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的。【回答】

5.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法律分析: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6. 内退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法》中并没有内退的法律规定,对于内退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认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办理内退,并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一、关于内退的最新法律法规是什么?      《劳动法》中并没有内退的法律规定,内退,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制定的内部退休政策,所谓内退,是企业自己搞的,依然是企业的职工,依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再办理退休。"内退"是"在企业内部退出岗位休养"的简称。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内退",无论是条件还是程序,都是由相应的法规规定的。如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安排职工"内退"。因内退问题在现实中产生的许多法律纠纷,很多内退的职工或企业都很关心内退的一些法律上的规定,笔者作为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经常会接触相关的案例,现结合办理过案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内退问题的法律依据及规定作以总结。      1、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      2、劳动部对于企业职工内退同样有明确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劳动部的规定是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再次重申,严禁剥夺劳动者正当权利。劳动社会保障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同样的规定。      3、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这一条例名义上为“工业企业“实质上其原则适用于所有全民性质的企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企业化改制的原国有事业单位。因此,现在国企改革中发生的所有“内退“纠纷均应使用该条例。二、企业职工内退相关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      国务院1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对于内退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的,不同的涉案情况的认定的处理意见是不同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7.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一、承债式收购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二)二者变更流程不同(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承债式收购指国有企业改制不能逃避改制前企业的债务,应由重组方重组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而不是指由重组方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企业改制安置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
⑴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⑵对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支付经济补偿金。
2、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
对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其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资产方式支付。
三、邵阳市企业改制要遵循什么原则
要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
2、稳定性原则。设计改制方案要保持企业改制前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避免由于企业制度的变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停止。
3、科学性原则。企业改制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先进的产权制度、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企业改制方案要遵循赞赏性原则,坚持企业组织制度的科学改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8. 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一、国企内退职工的待遇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二、遂宁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么样的呢?
遂宁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么样的呢?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2016年四川省遂宁市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条例第三十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条例第三十三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条例第三十四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伤残保险待遇[条例第三十五—三十七条]、[川府发〔2003〕42号八]一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二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三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五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0%;3、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统筹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60个月统筹工资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60%;3、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统筹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48个月统筹工资.七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统筹工资.八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6个月统筹工资.九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统筹工资.十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统筹工资.三、工亡保险待遇——[条例第三十九条](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4、供养亲属范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②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③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④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⑤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⑥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⑦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①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②就业或参军的;③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④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⑤死亡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条例第四十一条]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五、其他: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条例第二条]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条例第三十条].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3-6[条例第三十二条]
三、彭水县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四、国企职工工伤后退休称病退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办理病退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伤残津贴。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