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业了,昨天在社保局申请失业金,社保局告诉我,你只能领三个月,不知道能领多少失业金?

2024-05-17 03:10

1. 我失业了,昨天在社保局申请失业金,社保局告诉我,你只能领三个月,不知道能领多少失业金?

一、失业金的领取金额
1、 失业金的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你所在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如**区职工2015年平均缴费工资为1583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 1583*40%=633.2 元失业金。)
 
二、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2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金,依此类推,最多可领取24个月即两年时间;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我失业了,昨天在社保局申请失业金,社保局告诉我,你只能领三个月,不知道能领多少失业金?

2. 我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他说领取失业金三个月后找到工作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完是真的吗

是的,可以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扩展资料申请方法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5)医疗保险费办理程序

3.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看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如缴纳二年以上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继续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4. 失业了,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再次就业,在没帮交社保的几个月内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国家规定是企业在用工的30天之内就为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因此,如果企业不参保是违法的。而且个人的利益受损比个人申领失业金所得大多了。
建议维护个人利益,要求企业缴费,这样,一是企业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二是你上次没有申领完的失业保险待遇可以合并到下次(累计不能超24个月)。
当然,如果你肯放弃较大的利益,换取较小的失业待遇,社会保险在没有劳动合同下是查不到的。或者说一般是不查的。

5.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看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如缴纳二年以上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继续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6. 请问我失业三个月后才去失业登记,之前三个月能够算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内吗?

问:请问我失业三个月后才去失业登记,之前三个月能够算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内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失业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规定,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最重要的有两条:其一,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前次失业前的缴费时间不能再计算,不能再作为享受条件和领取期限的依据。再次就业后不足1年就失业的,本次是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因为他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为零。但他可以使用上次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其二,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前次失业时没有享受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在本次失业期间照样领取。比如,某人属于再次失业者,前次失业是在两年前,当时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他享受了10个月后就有了工作,还剩下14个月期限。这次失业,按照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的规定,他只有6个月的享受期限。但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他可以享受到20个月,这样做对他才是公平的。

7.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再继续领取的条件:如缴纳二年以上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摘要】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再继续领取的条件:如缴纳二年以上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回答】

失业保险金已领取三个月,还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吗?

8. 我二月领完失业金,三月份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这两个不是一回事。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的有本质的不同、针对人群的不同及享受待遇的不同。
1、本质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针对人群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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