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标语

2024-05-16 08:46

1. 《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标语

 《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标语
  1、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参加工伤保险 保障农民工权益。
  3、参加工伤保险 抵御工伤风险。
  4、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享受工伤保险是职工的`基本权利。
  5、工伤保险保万家安康。
  6、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劳动安全网。
  7、工伤保险是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网。
  8、工伤保险为职工支起劳动安全网。
  9、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10、工伤保险职工的安全之选。
  11、工伤事故不幸,工伤保险有情。
  12、关注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13、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4、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15、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待遇水平。
  16、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17、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18、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19、积极推动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积极推进工伤康复,创造伤残职工新生活。
  21、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
  22、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3、扩大工伤范围,简化认定程序,方便工伤职工。
  24、劳动者是家庭的支柱,工伤保险助您抵御风险。
  25、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26、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2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
  28、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标语

2. 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2017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1】     近日,重庆城口县集中开展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深入推进我县《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遵法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此次活动主要举办现场政策咨询活动,发放《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宣传册》、重庆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资料、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资料等共计800余份;推广 “重庆掌上12333”手机APP、“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查询平台,让广大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纳情况。
     此次活动的开展,极大的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工伤保险新政策的认知,加强了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自觉性,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2017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2】     为大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我市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以“推进同舟计划,建设安全天津”为主题的政策宣传活动。并于7月2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集中宣传日当天,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经办机构将采取设立宣传点、深入建筑工地上门服务等形式,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政策问题。
     本次宣传活动,在继续发挥好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基础上,还将充分利用现代数字媒体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活动。一是在市人社局官网和政务微博刊登工伤保险政策解读。二是通过移动运营商发送工伤保险公益宣传短信。三是从5月27日起为期2个月,在天津广播电台新闻台、交通台和相声台黄金时段三档栏目,播放工伤保险公益宣传提示语。四是在新浪网创设天津工伤预防网页,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普及工伤预防知识。
     通过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宣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提升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伤保险的认知度,今年人社部与全国总工会创新宣传手段,联合开展“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答题抢红包”活动,只要关注“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答对全部10道题即可获得抢红包机会。
     【2017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3】     日前,仙海区分别在海珀澜山、锦烁度假酒店、铂金海岸等三个建筑工地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旨在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活动主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讲政策、解答问题、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通过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宣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7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攻坚验收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25号)文件精神,2017年6月28日我市工伤保险中心在人民广场组织了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扑克、工伤保险宣传光盘,利用广场电子屏播放工伤保险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共悬挂横幅6条,发放资料1000余份,宣传扑克800余副,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
     当天,活动反响良好,不仅扩大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面,而且引导大家更加“知法”“懂法”,对宣传和推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3. 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2017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1】     为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6月30日,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主题的2017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开幕仪式,在海口五源河体育场建筑工地举行。活动吸引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等相关领导及建筑工地职工代表200余人参与。
     在现场,活动通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微信抢答等形式,向建筑工地职工集中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管理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就常见事故现场救护方面的知识进行普及。
     目前,全世界95%的国家都建立了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制度,海南省于1992年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最早颁布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省份之一。截止到2016年12月,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7.4万人,累计保障了2.87万人次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医疗康复和待遇赔付需求。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一峰告诉记者,截止今年5月,全省在建项目1691个,参保项目1405个,参保率83.09%,新开工项目327个,参保率100%。“建筑业是海南省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但劳动力密集、工种转换快、人员流动性大,是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工伤预防意识以及劳动者自我维权和用人单位自觉参保的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为全面实现建筑业参保政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张一峰说。
     此外,为继续抓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建立健全重特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善后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4月6日出台了《海南省重特大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善后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旨在第一时间全面有效的掌握重特大工伤事故情况,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本次活动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承办。
     【2017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2】     为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6月29日,由绵阳市人社局组织,涪城区人社局、科创园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城区6个人社部门承办的工伤保险现场咨询宣传日活动在科创区温莎国际、经开区万达广场、游仙区桑林坝居民统建楼等三个建筑工地开展。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讲政策、解答问题、播放宣传片及宣传广播等形式,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活动通过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宣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增强了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按照规定,从2015年起,绵阳市辖区所有建筑业都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业是工伤多发行业,因此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是此次宣传重点之一。
     【2017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3】     6月16日上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建设管理中心在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的铜冠花园项目工地举办了“经开区2017年度建筑业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区内100余家在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业工人知法遵法守法意识,有效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危害,维护建筑业工人工伤保险权益,该区通过设点开展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区内建筑业工人宣传工伤保险的意义和具体政策,增强建筑工人的维权意识。
     活动期间,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办理理赔手续等知识最受现场观众的关注。本次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者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总计1200余份。
     【2017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4】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知识,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伤害,全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2017年人社部、省人社厅、州人社局工伤集中宣传工作安排,我市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在人民广场积极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省人社厅、州市人社局、州市安监局、州市住建局、州市交通运输局、州市总工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市水务局共15家单位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王梅处长,州人社局严文敏局长,都匀市政府洪儒兵副市长等省州市领导莅临宣传现场指导。
     本次活动采取新闻媒体设工伤保险宣传专栏,在集中宣传活动地点人民广场张贴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广告标语,发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资料,现场接受老百姓的政策咨询、解答,用LED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微电影等方式全方位宣传。
     集中宣传当天尽管天气下雨,但在人民广场集中宣传地点前来咨询了解工伤政策的群众和企业职工络绎不绝。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和企业职工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知识》、《工伤预防-事故应急与救护知识》等宣传资料画册资料1000多份,并热情耐心的现场解答工伤保险政策。
     通过开展宣传使用人单位、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认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了解工伤事故应急救护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加工伤防范意识。
     

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4. 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2017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1】     为着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全力推进建筑业及危化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6月23日,威远县人社局、社保局会同住建局、安监局和总工会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为主题的2017年工伤保险政策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认真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开展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中国工伤保险”、“威远人社”、“威远社保”微信公众号送工伤预防知识扑克牌活动,并就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建业集团、路桥公司、港华燃气等企业职工到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全县20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步开展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伤保险。全县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人次。此次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将2017年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017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2】     近日,滨州市人社局与滨城区同步联动,在职业学院建筑工地举办建筑企业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同舟计划”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市区两级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现场向工地工人讲解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知识和政策,接受了工人的咨询,为工人们发放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知识手册和印有“工伤保险保平安”字样的宣传T恤,受到了工人们的热烈欢迎。
     本次活动为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宣传行动,举办方精心准备了涉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分发工伤保险宣传资料,讲解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政策,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通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多举措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大大提高了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2017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3】     7月2日,市人社局举办了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宣传培训活动,全局各科室、股办及二级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结合法律条款和现实案例,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系统阐述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
     通过此次培训,各单位相关人员对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工伤认定程序及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有了更准确的理解,为更好地保护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社局领导在专题学习后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一要勤于学习,特别是加强对近两年的新法新规学习,学用结合,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二要精研业务,在工作中强化法制意见、程序意识与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2017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4】     6月20日,为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建筑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根据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社局联合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到德建集团堤岭片区棚户区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建筑企业参保集中宣传日活动。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青参加活动,并与项目负责人开展座谈,共同观看“漫话《工伤保险条例》动漫宣传片”,详细了解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并与两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为建筑施工人员、企业员工、用人单位发放《工伤保险条例》新视听普法读本,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手册以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进行现场咨询和政策解答。
     此次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共设立宣传咨询台11个,悬挂宣传条幅30条,制作展板3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现场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了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了用人单位参保的自觉性,提高了建筑业职工自身的维权和参保意识,为全面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取得了显著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5. 工伤拉横幅如何写标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拉横幅如何写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