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后的验资报告是否必须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

2024-05-08 07:10

1. 股改后的验资报告是否必须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

系统提供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库存月报表,现金流量表,并且以上报表都可以实现数据导出,对报表打印格式由用户自己定义,在报表内增加了查询条件的自定义组合,及报表的“穿透”显示,直至查到对应的会计凭证。用户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报表模块,进行计算,打印。

股改后的验资报告是否必须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

2. 企业股改验资报告是否需要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股改验资报告不属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因此无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出具此类验资报告。但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会要求由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因此,为了避免麻烦,建议直接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该验资报告。

3. 发行验资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股转系统是否有其

转股是在当地工商变更,然后再到税务办理

发行验资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股转系统是否有其

4. 请问股改的验资报告和一般的变更验资报告有什么不同啊?急!!!

股改的验资报告一般情况下实收资本总额不动.
而变更的验资报告分为实收资本不动的.增加的和减少的.
这应该是本质的区别.

5. 股改之前一定要做资产评估吗

  这是必须的,需要找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做评估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对企业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评估。会计审计也一样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股改之前一定要做资产评估吗

6. 有限责任公司股改股份制公司,需要做哪些工作

【公司股改】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具体操作步骤 

1.国有股权设置

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2.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 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3.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4.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

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5.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 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 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 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 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 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 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 联络发起人;

h.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6.选择发起人

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产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会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7.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8.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9.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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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天验资当天可以开创立大会吗

《公司法》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募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根据以上规定,是可以在验资当天开创立大会的。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天验资当天可以开创立大会吗

8. 股改后的《验资报告》是否必须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报告期内涉及的审计、评估都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来做吗?报告期外的不要求吧?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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