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2024-05-18 01:35

1.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2.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常法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诉讼仲裁争议解决、金融房地产争议、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摘要】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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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常法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诉讼仲裁争议解决、金融房地产争议、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回答】

3.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4.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您好,亲亲。为您解答道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一、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二、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担任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人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担任申诉代理人。五、接受行政复议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行政复议代理人。六、承办有关国内外经济贸易、投资、运输、金融、证券、税务、房地产、保险、知识产权、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及公司组成、股份制改造、公司破产、清算等经济活动中的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八、办理法律允许的其他各类律师业务。【摘要】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提问】
您好,亲亲。为您解答道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一、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二、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担任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人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担任申诉代理人。五、接受行政复议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行政复议代理人。六、承办有关国内外经济贸易、投资、运输、金融、证券、税务、房地产、保险、知识产权、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及公司组成、股份制改造、公司破产、清算等经济活动中的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八、办理法律允许的其他各类律师业务。【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回答】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回答】

5.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是什么?

6. 律师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事经济纠纷、刑事诉讼、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商业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等法律事故律师服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7. 律所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律所经营范围

8.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法律分析: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