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的特点

2024-05-19 18:04

1.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的特点

国家对外汇是管制的,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每笔交易都要提前做好申报,包括产品、进出口国家、口岸、合同金额、付汇方式、进出口报关、实际收付汇。实际申报和最终收付汇要相吻合,才能算合格企业,如果不符合,将对企业有惩罚。具体办法是进口前申请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时 海关签注,进口人凭之与进口 报关单 付汇证明联到指定行办法付汇业务。主管部门是外汇管理局。【摘要】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的特点【提问】
国家对外汇是管制的,在对外贸易过程中每笔交易都要提前做好申报,包括产品、进出口国家、口岸、合同金额、付汇方式、进出口报关、实际收付汇。实际申报和最终收付汇要相吻合,才能算合格企业,如果不符合,将对企业有惩罚。具体办法是进口前申请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时 海关签注,进口人凭之与进口 报关单 付汇证明联到指定行办法付汇业务。主管部门是外汇管理局。【回答】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1、外汇管理范围∶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外汇管理的主要形式∶ 通过核销单实行外汇核销。2、出口收汇管理∶ 目的是防止截留外汇,提高收汇率。依据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外汇管理局发出核销单,发货人或货代填写,海关签注,外管部门凭此和 报关单 核销联进行收汇核销。3、进口付汇管理∶ 目的是防止付汇不进口的逃汇行为。【回答】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的特点

2. 出口收汇的防范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要加强出口前的风险调研,对出口经营目标市场的风险范围、种类和强度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二是保证出口品达到合同要求、不给对方以口实,这是减少风险最为重要的环节。积极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出口收汇方式的选择要始终坚持安全和便利的原则,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加快资金结算速度,保障出口收汇安全。如,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做好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资信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或者增加代收行担保,积极防范托收结算风险;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信用证开证银行资信状况,特别是对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要重视附加条款对信用证兑付的影响,必要时可要求有实力的银行保兑,降低信用证结算风险。积极规避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企业一方面要随时关注及熟悉国内外的相关政策,能较正确地预见政策变动的趋势;另一方面,要了解自己承担的出口责任中哪些是受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积极预防价格和汇率的剧烈变动。出口品的价格主要由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构成,出口企业高度关注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准确预测及降低成本,除要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还要剔出一些不好掌握的变化因素,把相关的风险转移给对方,把可以预见的成本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出口企业对出口结算币种的汇率走势要有个科学、准确的预测和把握,并采取积极的对冲措施,如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提前锁定结汇汇率等,以防止汇率剧烈变化带来的风险。充分利用出口经营中的配套防护措施。出口信用保险。只要使用得当,可以有效地消除出口经营中的政治与经济,商业与汇率,信用与融资等风险。国际保付代理。这是当代金融专门为以托收和赊销等商业信用与融资方式作为促销手段而制定的金融服务,利用这种服务,卖方可以向买方提供有条件的商业信用与融资,如托收和赊销,从而增强了卖方巩固原有市场、开拓新市场的竞争力。国际包买票据等。其具体做法是银行或专业的包买金融公司从卖方手中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由买方承兑、且通常已由买方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其实质是对远期票据提供中长期的融资与贴现服务。

3. 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哪里有?

这个一搜一大把啊 ,希望可以帮到你
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以下简称进口付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旧注塑机进口报关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进口付汇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进口付汇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外汇局对辖内进口单位和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进行监管。

第四条  国家对货物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进口付汇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五条  外汇局对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情况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以下简称现场核查)。旧贴片机进口报关

第六条  外汇局对进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在非现场总量核查及监测预警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和进口单位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进口单位分为“A类进口单位”、“B类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分类管理内容包括进口付汇审核、进口付汇登记以及逐笔报告等业务环节。

第七条  进口单位和银行应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并协助、配合外汇局现场核查。

第二章  名录管理
第八条  进口单位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九条  进口单位列入名录后,外汇局对其自发生进口付汇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的进口付汇业务进行辅导管理。

第十条  外汇局统一向银行发布名录。不在名录的进口单位,银行不得直接为其办理进口付汇业务。

第十一条  对于已不具备名录登记条件的进口单位,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三章  进口付汇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付汇包括:
(一) 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
(二) 向境内保税监管区域、离岸账户以及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进口货款或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付款;
(三) 其他具有对外付汇性质的货物贸易项下付款。

第十三条 进口单位应当根据结算方式、贸易方式以及资金流向,按规定凭相关单证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
进口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进口付汇核查信息申报。银行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付汇单位与合同约定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应当一致。代理进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负责进口、购付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外汇局对不在名录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实行事前登记管理。进口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银行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证明和相关单证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业务。

第十六条  外汇局对辅导期内进口单位和“B类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业务实行事后逐笔报告管理。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后,需向外汇局逐笔报告其进口付汇和对应的到货或收汇信息,并提供相关单证或证明材料。

第四章  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
第十七条  外汇局对进口付汇数据和进口货物数据(或进口项下收汇数据)进行非现场总量比对,核查进口单位进口付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旧数控机床进口报关

第十八条  外汇局以进口单位为主体,参考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等特点,设置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对进口付汇和货物进口及进口项下收汇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实施风险预警,识别异常交易和主体。

第十九条  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调整监测预警内容。

第五章  现场核查
第二十条  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及监测预警的结果,对于总量核查指标超过规定范围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进口单位进口项下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  外汇局可采取要求被核查单位报告、约见进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进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二条  外汇局可对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合规性与报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现场核查。

第二十三条  进口单位和银行应当协助、配合外汇局现场核查,及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  分类管理
第二十四条  “B类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确定前,外汇局应通知相关进口单位。进口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申述。

第二十五条  外汇局向银行和进口单位发布对进口单位的分类管理信息。

第二十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调整考核分类的期限、频率、标准以及适用的管理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进口单位是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境内机构。

第二十八条  银行和进口单位违反本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  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内进口单位经营非保税货物的进口付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个人办理进口付汇业务参照适用本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以前法规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哪里有?

4. 对外贸易管制的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海关监管方式

?一是对物的管理,是物流监控的范围二是对单证的管理,对海关管理相对人进出口行为合法性的管理。 简单讲:由于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是通过外经贸及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最终由海关依据许可证件和其他单证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因此贸易管制海关管理离不开单、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