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到期后怎么取?

2024-05-03 23:12

1.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到期后怎么取?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到期领取只需要被保人写的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的柜台去申请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到账了,需要注意分红归投保人,到期生存金归被保人。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到期后投保人可以取出由合同上规定的本金+年度红利,但是这期间红利是不确定的,是由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来分配的。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不仅收益比较高,而且有着身故的保障,保生又保死,交满十年后可以取出全部本金。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到期后怎么取?

2. 有关新华保险红双喜新C款保险退保可取回多少钱?

想退保的人,最先想到的是,会退多少钱,怎么做能多退点?先送上一份攻略:《「保险退保」怎么退,退保能退多少,如何降低退保损失?》
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您可以查一下保单合同上的现金价值表,对应一下时间,就知道现金价值是多少。或者您可以打客服电话咨询。
如果不是急用钱,建议您不要退保,损失很大,如果急用可以保单借款。
退保:投保人携带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保险公司营业部填写退保申请书即可!

一份保单能退多少钱,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全额退保
一般只有满足这几种之一才能全额退保:
1.犹豫期内退保
买保险会有犹豫期,如果是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退全部保费,会收取大概10元的工本费用,一般签收合同回执后开始算犹豫期,通常是十几天,合同里会写清楚。
2.被代签名
由于一些业务员不规范操作,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的,这时候申请退保可以退款全额。
3.有证据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代理人违规操作或者欺骗了消费者的话,这时候申请退保也可以退款全额。
(2) 退回现金价值
如果退保时已经不在犹豫期,能退回的只有现金价值,只有储蓄型的人身保险才有现金价值,比如终身寿险、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寿险、两全保险、长期消费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养老保险、万能险和分红保险等;一年期的医疗险,意外险等等一般是没有现金价值的。
想知道保单现金价值,可以看合同或者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询问,它的计算方式一般是这样的:
(3) 退回现金价值+分红
现金价值上面说了,这里说一下分红。分红一般会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约定了给客户固定的保险金,另一部分给客户的保险金要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情况给付,这一部分就是红利,没有固定值。搞不懂的看这份科普:《揭秘分红险的神秘面纱》
可以看出,如果退保时间超出了犹豫期,退回的钱是少于所交保费的,也就说会有亏损,真的决定要退的话,退保的细节我放在这:《保险退保时要留意哪些细节?》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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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3. 新华保险红双喜新c款(分红型)保险 最后会拿多少钱?

一楼的回答不尽准确。

首先,严格说来,保险是无所谓“本金”的,这个概念不存在于保险之中。既然没有本金这一说,也就谈不上存和取了。

然后逐一回答你的问题。

1.这份保险的保险期限是10年,5年后你无权要求提取本金,如果5年后你一定要拿,那只能是退保。退保的话不可能再让你继续参与分红。

当然理论上说,如果这5年累计的分红已经达到你当初缴纳的保费的数字,且保单允许采取现金分红形式,那你可以选择以现金领取这么多的红利,保单继续有效,也可以继续参加分红。但一方面新华的产品向来都采取保额分红形式,不能以现金形式在保单有效期内领取分红;另一方面,5年内分红数字达到所缴纳保费数字,这样的高分红在现有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2.如上面所说,5年后如果你一定要拿钱,那只能采取退保的形式。退保是不可能把你缴纳的保费全额退还给你的。你可以看看你保单后面附上的现金价值表,看第5年的数字,那就是5年后你退保可以得到的退保金,也就是这份保单5年内累计的现金价值。当然还会有这5年内累计的红利。因为红利不确定,所以5年能累计多少红利无法预测。但红利加上现金价值的数字绝对达不到你缴纳保费的水平。也就是说,5年后你退保,亏本是肯定的,更谈不上有任何收益。而存银行你好歹还有点儿利息可拿。

顺便解释下现金价值的概念。现金价值是保单储蓄保费的累计,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退保金。人寿保险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形式,保费可以分为纯保费和附加保费,附加保费就包括业务员的佣金啊,保险公司运营成本啊,等等;纯保费又可以分为风险保费和储蓄保费,储蓄保费的累计就是现金价值。

3.10年到期后,你能拿多少钱,这个谁都无法预测。保单的红利不像银行利率,银行利率是确定的,红利水平则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过往的分红水平不代表对今后分红水平的承诺。业务员关于红利的介绍也只是演示,都不作数,也不列入保单,实际分红水平由保险公司每年的经营业绩决定,以《分红通知书》为准。保险公司每年应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或以上用于分红,理论上说,分红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没红可分也不违反法律。所以现在任何人都无法预知你10年后能得到的数字,因为谁都没本事预测未来。

现实中,保险分红的实际水平多数只能和银行中短期存款的利率比比。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还是那句话,没人能预测未来。

4.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投资理财只是附带功能。为了高收益而买保险无异于舍本逐末。个人认为你对保险的了解太少,存在明显误区。建议你以后好好学习一下保险的知识。做任何投资都不应该单纯只听其他人介绍,要自己想明白才可以。

当然业务员对你也确实存在欺诈。中国的保险行业非常混乱,欺诈成分很浓,在银保业务中尤其普遍。确实有不良业务员为了自己的佣金收入而刻意误导甚至欺诈客户,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与中国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尤其基层的代理人总体素质不高有关系。但这不是说保险公司就一点责任没有。现实中,保险公司在培训时对代理人加以误导的情况也不罕见,结果就是业务员就算主管上不愿意骗人,却也因为自身对保险缺乏必要了解,不自觉得成为了保险公司的欺诈工具。当然如果业务员自身再有意欺诈的话,情况就更糟糕。

银保业务本来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商业合作,在国外有了不短的历史。但中国的保险行业非常混乱,某些居心叵测之徒就利用中国老百姓对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固有的信任感,大肆欺诈。所以银保业务已经被银监会和保监会出重拳加以整治,但还远未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你提到的邮储银行就曾经是银保业务欺诈的重灾区之一,天津的邮储银行就曾因为欺诈性宣传而在2011年上半年受到天津市保监局的重罚。

新华保险红双喜新c款(分红型)保险 最后会拿多少钱?

4. 新华保险公司红双喜C款分红方式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昨天顶着黑眼圈挑灯夜战,搜罗各个权威网站,终于整理出了一些高性价比的年金险产品,点击蓝字查看:《十大值得买的年金险大盘点!》

新华红双喜是一款两全险(分红险),你或许会问什么叫两全险?其实就是生死两全,保生又保死的保险,感觉挺不错哦~可是这款新华红双喜真的如此光鲜亮丽吗?戳蓝字查看完整解析:《新华红双喜,收益让人哽咽...》
接下来咱们就扒一扒红双喜这款产品到底好不好~
红双喜系列产品分别有红双喜A(趸交10年期)、C(期缴10年期)和D(趸交5年期)三款,先来看看这三款产品的介绍图:
从整体看,优点有这些:
1、分红占优势:年度分红基数高,终了分红多回报。
2、保障责任优秀:提供双倍意外保障。
3、产品功能范围较广:适用于教育、婚嫁、创答业、养老。
还有缺点让我忍不住吐槽:
1.投保门槛高:收益高也就意味着保费也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长期投资需求的人群可以考虑购买。
2.保单分红不确定。根据经营情况而定,即分红可能有可能没有,可能多可能少。所以说,谁也不清楚最后能拿多少钱。
很多人到头来也发现自己入坑了,就打算退保,怎么处理才好呢?
1、没过犹豫期是可以全额退保的。
2、减额交清:要是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未免太不划算,不妨把保额降到最低,保费也就比较少了,但还是能享受到一些保障。
3、改变缴费方式:如果只是短时间交费压力大,可以考虑将年交保费改为月交或季交。
其实买保险主要是买一个保障,记住“先保障后理财”的原则,先配置保障型保险,在预算充足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理财。我整理了一份买保险超全攻略,收藏起来慢慢看:《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些关键知识点!》
感谢阅读,望采纳!

5.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退保

你如果现在退保的话会损失很多钱,我看到有朋友已经解释,退还您现金价值,确切的说是退还您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对客户单纯说现金价值不会太明白,我给您解释一下:,随着人的年龄增加,死亡率会上升。因此,您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本该随年龄逐年增加。为了考虑上了年纪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时因体力下降可能收入减少,缴不起保险费,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科学方法将整个缴费期间应缴的保险费,“均匀”地分摊到整个交费期内,使得每年所交保险费有固定一个标准,不会随年龄而不断增加。年轻时“多”交一些,年龄大时“少”交一些。每年交的一样多了。因此在保单生效后,“多”交的保险费便“存”在了保险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便是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它主要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
  因此,如果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按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从承保制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管理费用开支较大,如果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将是很少的。即使以后中途退保,虽然保单现金价值会随缴费年限不断增加,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的满期给付的保险金。退来退去都是您自个的钱。因此,一旦购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经济上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以上回答不知是否对您有帮助,建议您慎重。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退保

6. 买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七天怎样退?

保险一般都有10天的犹豫期,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七天退还在犹豫期内,此时退保没有什么损失。需带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解除合同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这些材料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退保即可。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7. 新华保险公司红双喜C款分红方式

保哥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市面上的年金险产品琳琅满目,如何挑选到合适自己的呢?看看这篇文章:
新华红双喜是一款两全险(分红险),两全险,顾名思义,生死两全保险,既保生又保死,这种保险听起来好像很牛逼的样子。然而新华红双喜真的有你想象的那么完美无缺吗?推荐你看看这篇文章:新华保险好不好?有什么保险值得推荐?
那么红双喜这款产品到底怎么样呢?咱们扒一扒就知道了~
红双喜系列产品分别有红双喜A(趸交10年期)、C(期缴10年期)和D(趸交5年期)三款,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这三款产品,我列了张表:

综合来看,有这些优点:
1、分红上有优势:年度分红基数高,终了分红多回报。
2、保障责任还不错:提供双倍意外保障。
3、产品功能设计范围广:适用于教育、婚嫁、创答业、养老。
但是这些缺点实在让人无法忽略:
1.投保门槛高:收益高对应着昂贵的保费,适合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且需要长期投资的人。
2.保单分红不确定。根据经营情况而定,其实就是说,收益或多或少,或有或无,充满不确定性。所以说,谁也不清楚最后能拿多少钱。
买了新华红双喜两全保险想退保怎么办?
1、要是没超过犹豫期的话,可以全额退保。
2、减额交清:要是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未免太不划算,把保额降到最低,这样缴费压力就变小了,依然能享受一定的保障。
3、改变缴费方式:要是短时间内缴费压力大,可以选择月交或季交保费。
买保险无非是为了买个好的保障,此外要牢记这一点:先保障后理财,先配置保障型保险,在预算充足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理财。看看我整理的这份买保险指南吧,教你花最少的钱买到最好的保险:戳蓝字查看:

新华保险公司红双喜C款分红方式

8.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具体分红是多少?

通过银行买新华的红双喜C款的保险的不在少数人,那就是一个坑,谁跳谁牺牲!大家要警惕!他是通过银行的职员进行代售保险业务,存在欺诈和隐瞒,央视已经就这个问题曝光过,投诉到保监会他们说调解因为那是自己签的合同。\x0d\x0a       要是数额比较大的话我建议走司法渠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如下:\x0d\x0a      \x0d\x0a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x0d\x0a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注意是银行的职员误导隐瞒合同实质内容)\x0d\x0a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x0d\x0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x0d\x0a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x0d\x0a  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x0d\x0a  所谓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x0d\x0a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x0d\x0a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x0d\x0a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x0d\x0a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x0d\x0a  对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x0d\x0a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x0d\x0a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x0d\x0a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他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x0d\x0a  本条规定了三种可撤销的合同:\x0d\x0a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x0d\x0a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同行为人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由于行为人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对方乘人之危而被迫订立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因此,对于这种合同,不能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处理,而应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x0d\x0a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生误解,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当事人不利的履行后果,那么这种误解也不构成重大误解的合同。(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误解导致了合同的订立,没有这种误解,当事人将不订立合同或者虽订立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生重大改变。与合同订立和合同条件无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x0d\x0a  根据我国已有的司法实践,重大误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如当事人误以为出租为出卖,这与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完全相反。(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的误解。如把甲当事人误以为乙当事人与之签订合同。特别是在信托、委托等以信用为基础的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就完全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3)对标的物种类的误解。如把大豆误以为黄豆加以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4)对标的物的质量的误解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或者重大利益的。如误将仿冒品当成真品。除此之外,对标的物的数量、履行地点或者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发生误解,足以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也可认定为重大误解的合同。\x0d\x0a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x0d\x0a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x0d\x0a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x0d\x0a  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显失公平制度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根据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权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等价公平原则,也违反了当事人的自主自愿。(2)主观要件,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因此,在考察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制度时,就必须把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结合起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