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如何看待此事?

2024-05-17 07:58

1.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如何看待此事?

陆昀从科大讯飞离职之后才到的腾讯公司,所以并不存在所谓跳槽,然而,陆昀因为违反了离开科大讯飞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需要赔付1200万元,这是真的。我觉得,一个人签订了相应的竞业限制协议,而且离职也获得了相应好处,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有违诚信的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科大讯飞公司一开始抱着收购陆昀所创办教育公司的目的去购买陆昀公司的股份,而且让陆昀担任其教育平台的领导职务,然而最后陆昀离职了,剩下的陆昀所持有陆昀原公司股份科大讯飞公司并没有收购,这就导致了科大讯飞公司收购不能。在陆昀离职后,陆昀与科大讯飞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规定陆昀不能再2021年10月22日之前去有竞业关系公司工作。然而在离职不久后,在去年年末,陆昀就已经去腾讯公司工作,违反了协议。所以才有科大讯飞公司起诉陆昀!
陆昀的行为,对于科大讯飞公司而言,这是不公平的。为了收购陆昀的公司,科大讯飞先后花了很多钱,而且最后陆昀离开公司,科大讯飞收购不能,也没有其他表示。本来以为陆昀会乖乖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结果发现刚离职没多久就去了竞业公司。亏的是科大讯飞,科大讯飞当然不爽了。
所幸法院最后还是公平的,法院最后判定陆昀有违竞业限制约定。不过,由于违约金的性质,加上科大讯飞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损失数额,单单靠合同约定的2640万实在是过高,所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最后酌定违约金为1200万元。同时,陆昀还应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2021年10月22日之前都不得担当竞争公司竞争业务职务,所以应该从腾讯离职。
我个人觉得,陆昀从创业开始到被科大讯飞收购,最后又因为离职行为导致科大讯飞收购项目不能,作为一个理性人,都应该遵守竞业限制协议,这样才能则两利,否则不仅让科大讯飞收购不成,自己还能去另一家公司高就,这简直不能想的太美好。不过,作为普通人,无论如何,最重要还是要守信用!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如何看待此事?

2.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这大额赔款依据是啥?

 科大讯飞是中国智能语音与人工智能产业领导者,近年来公司语音遥控器激活用户数已经突破3000万,公司业绩增长迅猛。本次事件的主角陆昀曾经是北大青鸟华东区的负责人,后来出来创业,2015年其创业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后,进入讯飞公司工作,工作几年后离职进入腾讯,担任智能平台副总裁。
   2020年10月1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需赔偿原公司科大讯飞1200万元,主要依据就是违反竞业协议。而竞业协议限制就是规定掌握公司相关机密或者核心技术的劳动者离职后,不能在限定时间去具有相同竞争业务的公司工作。而显然,本案被告陆昀违反了相关规定。
     腾讯和科大讯飞两家公司都在人工智能领域有比较深入的技术。科大讯飞不仅专注于语音合成、识别、理解领域,还建立了智能语音国家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其与清华合作研发的“智医助理”是互联网智能辅助诊疗的一个重要技术。而腾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于医疗领域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从丁香园到太美医疗,从腾讯医典、腾讯安脉到微信智慧医院,从悠络客到工匠社,从优必选到蔚来汽车,腾讯在AI人工智能领域投入巨大,从各大投资公司情况来看,腾讯的AI投资领域,是以自动驾驶、智慧医疗、机器人3驾马车为主,零星辐射其他AI领域,想通过自身在流量和云计算上的优势,形成人工智能多领域协同发展,形成自身综合竞争力。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腾讯和科大讯飞在人工智能领域和医疗领域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而陆昀离职后,担任的是智能平台副总裁。涉及的领域其实和人工智能密切相关。所以违反竞业协议没有异议。

3.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300万,这是怎么一回事?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300万,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近日,“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300万”的话题冲上热搜,吸引了网友的关注。事件是经过是这样的,之前科大讯飞收购了当事人创办的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任职高管,几年后当事人辞职,并在几个月时间后入职了腾讯,随后被告上法庭。科大讯飞诉称,当事人离职不久即加入腾讯,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直接导致其此前收购公司的目的落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

    二、竞业协议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期限不得超过两年,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当事人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高管,选择在相同类型的公司任职,本身就是违法了规定,如果研发了新的产品,这个时候刚好带去献礼给新东家,那么旧东家肯定损失惨重,我们知道一样新的产品面世,需要投入很大的时间和资金,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就算公司被收购了,怎么可以断尾求生,如果是公司例外一员发生了此类事件,我相信当事人也会追究的,赔偿金额之大,是对当事人的社会价值的一种肯定,既然签订了竞业协议,那就好好遵守才是。

    三、公司通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事先签订各种协议,竞业协议是行业的规范,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都应该遵守,但是比如放弃社保协议、自动离职协议,这是公司对在职人员的权力剥削,希望可以加强管理,做到行业透明。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300万,这是怎么一回事?

4.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员工被判赔1200万,这是为何?

俗话说得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无论何时,我们总是向往更好的生活。在职场上,尤为如此。当我们以一名底层员工的身份进入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往往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让自己的职位步步高升。可一旦我们的职位达到了公司的天花板,能力也因此受到限制的话,我们可能就会另谋高就,寻找一个可以尽情施展才华的地方继续任职。跳槽,在各行各业都是非常普遍而且正常的存在。但是,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和一些特殊的部门,往往会有着竞业限制条款。
2019年11月15日,科大讯飞有一名公司高管因为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按正常流程让他离职了。但是由于他的职位属于公司重要核心部门,所以他在任职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协议,从2019年10月24日到2021年10月23日,他都不能担任竞争业务的公司或组织的董事、管理层人员、顾问或员工。但是,他却在2019年12月4日以腾讯智能平台首席教育专家顾问的身份,出席了腾讯首届MEET教育科技创新峰会,并且还担任了腾讯智能平台的副总裁,这些行为违反了他所签订的协议。于是,科大讯飞按照协议向他索赔违约金。最后,被判赔1200万。
消息一出,网友纷纷摆起了吃瓜心态。部分网友觉得他明明知道自己有竞业限制,还要去违反,纯属活该。但也有网友觉得,他肯定知道要赔付违约金,但可能已经跟腾讯协商好了,由腾讯来支付违约金,不然不可能为了担任腾讯的职务,而光明正大地违约的。我觉得情况应该属于第二种,大家觉得呢?

5.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他为什么要跳槽?

员工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1200万元,一般很多上班族都会经历过跳槽,因为如果在一个公司没有什么前途或者对薪资不满意,很多人都会选择跳槽到一家自己满意的公司。一般来讲,跳槽的话薪资都会比之前的高,因为你已经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另外跳槽之后如果自己足够努力的话,有很大的职位上升空间,对于很多来说,跳槽既可以提升自己的经济能力,又可以让自己大展身手,何ga乐而不为呢?但是跳槽也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尤其是一些高薪高技能的岗位,这些员工一般都掌握公司一些核心的业务,所以如果跳槽的话,有可能对上一家公司的业务产生影响,所以劳动法还规定了“竞业限制”。员工跳槽后,一定要注意和前公司处理好这些问题,否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事发经过科大讯飞以3604.5万余元高溢价收购枫享公司100%的股权,并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在协议中规定陆昀及其他高管的竞业限制义务。科大讯飞以年薪50万元聘任陆昀担任科大讯飞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及枫享公司经理。之后陆昀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可是陆昀次月便出席腾讯相关峰会,后又多次以腾讯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身份。科大讯飞将其告上法庭,索赔高达2640万余元,称陆昀的违约直接导致科大讯飞收购项目投资的7000多万全盘落空。

当事人回应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陆昀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陆昀表示不能接受,准备提出上诉。另外陆昀称,自己当初离职的时候已经跟科大讯飞透露自己将要去腾讯发展,因为自己认为在腾讯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当时科大讯飞称只要自己在腾讯不从事竞类产品业务就可以了。另外科大讯飞称因为自己项目落空,其实当初自己已经和科大讯飞签订了对赌协议,而且自己完成了相关考核,科大讯飞项目落空并不是自己造成的,另外即使自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竞业限制,自己也不应该承担如此高的违约金!

总结我们跳槽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劳动法和职场规则,不然有可能自己会面临官司,赔付高额违约金。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他为什么要跳槽?

6.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这么多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并没有明文规定跳槽要罚钱,罚款的依据完全是公司内部制定的。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据媒体报道,2020年10月1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责令科大讯飞前员工陆云赔偿原用人单位1200万元违约金,并辞去腾讯职务。

2015年,科大讯飞以3604.5万元的高价收购了凤翔公司100%的股权,并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其中规定了陆云等高管的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合作后,科大讯飞还聘请陆云担任科大讯飞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兼凤翔公司经理,年薪50万元。
然而,2019年,陆云因个人原因辞职。随后,科大讯飞发现,陆云参加了下月4日的腾讯相关峰会,之后又多次以腾讯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的身份参加各种活动。科大讯飞称,陆云离职后不久加入腾讯,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直接导致他之前收购陆云成立公司的目的落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腾讯教育”在产品功能上类似于科大讯飞和凤翔公司的“智能教室”业务,因此应认定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陆云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违约金,并辞去腾讯公司职务。在竞业禁止义务期间,他不得担任具有竞争性业务的公司的顾问或雇员。

对此,陆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临走时说会去腾讯,但对方只是建议不要做有竞争力的产品业务。另外,在收购过程中,双方签订了赌博协议,他完成了相关评估,不会造成原收购目的落空。
针对上述判决,科大讯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在终审判决时尚未生效,不便透露太多,等待法院终审判决。
对于跳槽被罚款一事,你怎么看?

7. 科大讯飞一员工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判决依据是什么?

判断依据是竞业禁止协议,因为该员工的跳槽违反了竞争禁止协议,很有可能会对科大讯飞造成技术的泄露以及经济的损失,因此科大讯飞才会起诉该员工跳槽的行径,最终经过法院的判决,才会让该员工赔偿1200万的巨额赔款。据悉该员工在科大讯飞里是一名高管,因此该员工肯定在工作期间接触了大量的核心机密,因此在他离职之后,科大讯飞才会选择跟他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从而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但是不曾想该员工居然违背协议内容,从而跳槽到腾讯公司就职,该员工的此等行为不仅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违反了做人的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才会对他加以惩罚。
核心科技是一家公司赖以发展的核心动力。该员工跳槽到腾讯公司很有可能导致科大讯飞的核心科技泄露,从而对科大讯飞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因此科大讯飞起诉该员工跳槽的行为不仅合法,更符合科大讯飞的切身利益。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变大,有的公司在压力之下实现涅般重生,但是有的公司却被市场所淘汰,为何会导致两种不同的局面,关键就在于公司是否拥有自己的核心科技。核心科技不仅仅能够帮助一家公司抢夺市场,同时也能让一家公司存有不断竞争的实力,因此如今很多公司都会和职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从而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伤。
该员工因为违反合同内容被科大讯飞起诉,从而赔偿1200万的巨额赔款,而巨额赔款的背后却隐藏着两个大字:诚信。诚信是做人最为基本的准则,没有诚信的人也就不会成功。该员工违反合同内容其实就是违背做人的诚信,因此才会落得如今的下场,而该员工如今的下场也在无时无刻的提醒着人们诚信的重要性。
我希望大家能够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从而将社会建设的更为美好。

科大讯飞一员工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判决依据是什么?

8. 如何看待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到腾讯,被判赔偿科大讯飞 12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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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 创始人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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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犀牛财经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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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期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4月13日,“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的话题冲上热搜,吸引众多网友关注。
资料显示,陆昀为上海传知信息创始人,从科利华初入教育行业,曾就职于北大青鸟。同时也是上海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讯飞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
2015年12月30日,由于看中枫享公司两大产品“智慧课堂”和“扫描阅卷”在教育领域的广阔前景,双方约定科大讯飞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分阶段收购枫享公司100%股权。陆昀在科大讯飞担任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及枫享公司经理。
2019年11月15日,陆昀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不久却担任腾讯智能平台首席教育专家顾问的身份,同时以腾讯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身份出席多项活动。
科大讯飞表示,陆昀全面掌握枫享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离职跳槽到与其存在明显业务竞争关系的实体担任专家顾问及总经理职务,违反了收购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直接导致科大讯飞此前收购陆昀创立的公司的目的落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此外,科大讯飞还补充双方此前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四份《补充协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至2021年10月22日,因此要求陆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责任,从腾讯公司离职,并向其支付2640万余元违约金及相关诉讼。
而陆昀则表示,自己已完成此前双方签订的对赌协议,不会导致当初的收购落空,且科大讯飞与腾讯相关经营业务存在重叠属于正常现象,科大讯飞此举限制其自由择业与生存的权利。
2020年10月16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陆昀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违约金,并从腾讯(上海)公司离职,在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不得担任竞争业务公司的顾问或职员。然而,陆昀因不满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还未

4月13日,“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的话题冲上热搜,吸引众多网友关注。
资料显示,陆昀为上海传知信息创始人,从科利华初入教育行业,曾就职于北大青鸟。同时也是上海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讯飞枫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
2015年12月30日,由于看中枫享公司两大产品“智慧课堂”和“扫描阅卷”在教育领域的广阔前景,双方约定科大讯飞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分阶段收购枫享公司100%股权。陆昀在科大讯飞担任新课堂业务副总经理及枫享公司经理。
2019年11月15日,陆昀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不久却担任腾讯智能平台首席教育专家顾问的身份,同时以腾讯智能平台副总裁、腾讯教育应用平台总经理身份出席多项活动。
科大讯飞表示,陆昀全面掌握枫享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离职跳槽到与其存在明显业务竞争关系的实体担任专家顾问及总经理职务,违反了收购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直接导致科大讯飞此前收购陆昀创立的公司的目的落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此外,科大讯飞还补充双方此前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四份《补充协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至2021年10月22日,因此要求陆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责任,从腾讯公司离职,并向其支付2640万余元违约金及相关诉讼。
而陆昀则表示,自己已完成此前双方签订的对赌协议,不会导致当初的收购落空,且科大讯飞与腾讯相关经营业务存在重叠属于正常现象,科大讯飞此举限制其自由择业与生存的权利。
2020年10月16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陆昀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违约金,并从腾讯(上海)公司离职,在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不得担任竞争业务公司的顾问或职员。然而,陆昀因不满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还未有最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