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2024-05-18 08:26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法律分析: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2.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一、行政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行政告知书是指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到被告知人的手中。行政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和行政决定书不同,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行政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存有异议,是可以拒绝签收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会罚款吗
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不一定会罚款。违法停车告知单这是告知或者警告的,则不用缴纳罚款,是否需缴纳罚款应当以告知书上的具体内容为准。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三、非法开垦草原能保护吗?有补偿吗
可以。立案责任标准如下:
1.发现非法开垦草原或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4.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书

 1.概念《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采用简易程序处罚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按照事先制作好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有关内容,而不通过立案审批等一般程序,节省了时间,便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适用依据  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2.制作要求(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一种是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执法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将罚款上缴银行。另一种方式是由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如果按照这种方式缴纳罚款,应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 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七)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药监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八)签收: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关乎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和复议、诉讼时效的计算,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并不是简化到只有一份当场处罚决定书。由于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情况,所以与一般程序相比,简易程序的“简”在于可以省略立案审批、证据的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案件合议、处罚的事先告知或听证告知、处罚前的案件审核等环节。但是,有一些环节是不能省略的,如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即时处罚的,应有现场检查笔录;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告知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其陈述申辩,应当将相关内容记录于调查笔录中;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合法收据等。没有其他的执法文书作支撑,很难说明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为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埋下了隐患。

5.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法律分析:1、产生的时间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个终局性的决定。
2、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只起到告知作用,无法律强制力;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3、救济途径不同: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不服的,可以拒签或要求复核;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6. 什么是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出具的文书,其上注明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和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及时效,当事人逾期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整个行政处罚过程中最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送达后生效。

7.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1、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如下:(1)产生的时间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个终局性的决定;(2)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只起到告知作用,无法律强制力;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强制力;(3)救济途径不同: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不服,可以拒签或者要求复核;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二、签了告知书会被拘留吗签了告知书会被拘留。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井出具回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8.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