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股东是还是股东吗

2024-05-08 05:53

1. 历史股东是还是股东吗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历史股东是通过转让其全部股份、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等方式而退出公司的人,在退出公司后,就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利。
一、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吗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二、离婚后如何分配股份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持有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股权比例,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若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若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三、公司股东是怎么解除股东退出
公司股东退出处理方式是: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原因包括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公司陷入僵局;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等。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历史股东是还是股东吗

2. 历史股东是股东吗?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但若经过工商登记的历史股东,如果在退出公司后,未变更工商登记,公司对外,依然认定历史股东为该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股份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份与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不一样。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1、股份是股份公司一定量的资本额的代表。2、股份是股东的出资份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3、股份是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不能再继续分割。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把公司资本分给为股份,所发行的股份就是资本总额。
二、公司股份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不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 历史股东是否还是股东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一、挂名法人要如何保护自己
挂名法人保护自己的方式如下:
1、挂名法人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
2、挂名法人辞职;
3、积极行使法人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向有关登记部门进行反映;
5、起诉。
挂名法人不想做的办法: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
2、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公司股东不让退出挂名法人,那么就可以通过行使法人一些真正权利,来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签字的不签字,收回自己的印章等;
4、向登记部门反映。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
5、在无法找到股东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法人挂名。
二、股东附属派生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主要有:董事、监事、高级职员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董事、监事、高级职员和控制股东违反对公司所负的诚信义务或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职员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出卖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高级职员或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公司股东对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
三、公司有权强行要求股东退股吗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
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2、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历史股东是否还是股东

4. 历史股东还是股东吗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可以不经过股东同意注销公司吗
通常不可以,如果是股份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如果想退出,必须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进行协商或由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要得到相应的财产。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五大类:(一)由注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的查阅权如何判断
股东的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拥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一般主要涉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
查阅权和质询权是取得公司股份,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参与一个公司意思形成,股东与公司之间进行沟通,保证股东所获得广泛信息是否有效而免受欺诈以及参加它们的活动表决的前提。这种权利是从作为股东地位而发生的。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让股东退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股权转让。《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 历史股东是否还是股东

法律分析: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历史股东是否还是股东

6. 历史股东还是股东吗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历史股东是通过转让其全部股份、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等方式而退出公司的人,在退出公司后,就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历史股东还是股东吗

法律分析: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历史股东还是股东吗

8. 历史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要。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