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银行账户吗

2024-05-17 03:00

1. 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银行账户吗

可以。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银行账户吗

2. 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银行账户吗?

法律分析:
可以。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第二款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个人能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吗

【法律分析】:个人不能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法律文件。只有律师才可以申请调查令,申请律师调查令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是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当事人或经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述明需要收集证据和所要证明待证事实,以及无法取得证据原因;3、持令人是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仅限于取得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个人能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吗

4. 法院调查他人银行存款会告知吗

一、法院调查他人银行存款会告知吗
您好,一般可以在立案之后申请法院调取,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情况,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已收法院传票,在4月19曰开庭,原告向法院申请调查被告的银行存款法院能否帮我调查被告的银行存款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三、案件中,申请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如何写申请书?
调查申请书格式范本: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5)浦民一民初字第(66XX)号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李某与朱某原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银行储蓄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开户名为朱某在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自1997年10月至2005年7月31日的存取款情况(请打银行存取款明细单)。招商银行账号:00213XXX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市XX,邮编:200120申请人:二OO五年八月七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明打“存取款明细”字样。如果法院没有打印,只提供余额,则是法院工作有缺,申请人仍有权要求法院再查,直至查清。这样,才能防止共同财产的遗漏。实践中,有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在当事人提交了申请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后,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而且还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的开户行,否则,拒绝为当事人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凭着银行唯一的开户账号,查清该账户的开户行及具体信息应该不是问题,过多地要求当事人提供无法自行收集的信息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是极个别法官怠于工作的表现。一旦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举证规则》,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同级法院复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相关案例:范某(男)与娇某(女)1993年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结婚,1994年育有一子。2003年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在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产生重大分歧,范某主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女方有一建设银行账户内有近二十万元的存款被转移,女方娇某则辩称其从未有过建设银行的账户,男方倒是在建设银行有账户,但具体账号其不知晓。由于男方不能提供银行存款的具体信息,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以原告范某提供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处理相关的建设银行的存款。离婚后,范某在清理房间内无意又发现了女方建设银行的账号,随即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到银行调查,发现2003年3月,女方曾到银行一次性将18万元存款提走并销户,随即判决该笔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隐匿财产的恶意,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11万元共同财产。
四、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对于冻结个人银行储蓄款的情形,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或者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个人银行储蓄款进行冻结。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5. 法院调查令有吗

法院调查令必须配合。法院调查令属于法律赋予法院调查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应当予以配合调查。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对于不配合法院调查的个人或组织,法院有权对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院调查令有吗

6. 法院可以开调查令吗

法院不给个人开调查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调查令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7. 律师持有法院的调查令,银行是否必须提供资料

不是必须。
律师调查令设立的法律依据是《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调查取证尽管法律规定了权利,却没有赋予强制力,故取证困难时往往申请有强制力保障的人民法院调取。
扩展资料
如果是法院向有关单位调查,则不得拒绝。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持有法院的调查令,银行是否必须提供资料

8. 法院什么情况下才给调查令

法律分析:一般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的情况下给调查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