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2024-05-19 06:38

1.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2.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保食品安全,双汇提档加速在行动

  行动之一:生猪逐头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从3月16日起,双汇集团实施生猪屠宰“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旨在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近日,笔者应邀在双汇集团股份屠宰厂生产车间参观中看到,生产流水线多道工序前双汇员工各司其职,生产线运转井然有序,一切如常。笔者在一个“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的标识牌前停了下来,只见工作案上摆放着试剂条,检验检疫和品管人员在忙碌地进行“瘦肉精”逐头检验。检验检疫人员告诉笔者,为适应生猪屠宰“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的需要,3月16日以来,厂里又新增加了不少技术人员和设备。据双汇集团一位高管告诉笔者,改生猪屠宰“瘦肉精”“抽检”为“在线逐头检验”,全年预计增加“瘦肉精”检测费用3个多亿。

  为安全不惜成本,不计代价,双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毫无疑问,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后,双汇的产品将更加安全、放心。

  双汇集团引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对“瘦肉精”进行检测

  行动之二: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双汇集团引入独立监督机构,建立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制。目前,双汇集团与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订了食品安全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据介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作为当今国内同行业最大的跨国公司,曾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品检测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将对双汇集团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内控体系进行全方位的第三方监督审核和检测检验,并定期向企业和社会反馈结果,以期走出一条全新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双汇集团引入独立监督机构,建立产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制,不仅是对本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的一个完善,同时,对国内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也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行动之三:建立索赔机制 把好上游关

  近日,双汇集团向广大供应商重申了旨在强化源头控制的索赔制度。制度规定,双汇集团生猪收购头头检验,原辅料进厂批批检查。供应商供应的生猪和原辅料要确保安全,供应前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不采购有“瘦肉精”的生猪,不交售有“瘦肉精”的生猪,凡提供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的供应商,除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问题生猪”或“问题商品”价值的两倍进行索赔;供应商供应的各类物资,必须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企业职工,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决不让一头“问题猪”和“问题原料”流入双汇任何一个工厂。

  行动之四:警钟长鸣 设立企业安全日

  牢记教训,警钟长鸣。双汇集团将今后每年的3月15日设为“双汇食品安全日”,同时成立“双汇集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邀请肉类行业、食品行业、公共媒体、政府监管部门等外部专家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奖励基金,并于每年3月15日“双汇食品安全日”期间,对坚守食品安全的供应商、销售商进行公开表彰、奖励;设立举报制度,彻查、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责任者。以此让“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企业理念,深深植根于双汇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脑海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确保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行动之五:发展养殖业,上下游联动保安全

  “双汇集团将加快发展养殖业,进一步完善双汇产业链。屠宰加工厂建到哪里,养殖场就跟到哪里。围绕工厂配套建设年出栏50万头的养殖基地,并配套建设年产20万吨的饲料加工厂,以此来保证对上游生猪资源的安全控制。”万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言之凿凿。

  在大力发展自有养殖业的同时,双汇集团宣布还将进一步调整采购渠道。采购重点要向规模化养殖场转移,与其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并同时签订生猪交售承诺书,保证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在原辅物资采购方面,与实力强、质量好、讲信誉的大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并由集团公司“技术、品管、采购、生产、管理”等部门组成认证小组,到供应工厂进行供方评审,保证质量控制体系等符合双汇的产品质量要求,确保进厂原辅料安全可靠。

  毫无疑问,上述措施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双汇集团对上游产业链安全的控制力,把食品安全的生产能力提高到一个新高度,推动双汇集团实现更稳定、更健康的发展。

  科学、专业、权威的检测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4月18日8:00,河南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河北省、甘肃省、海南省、广东省、青海省、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深圳、石家庄、哈尔滨、沈阳、长沙、昆明、西安、成都、长春、青岛、宁波、清远、阜新、鞍山、漯河、金华、宜昌、绵阳、日照、遂宁、望奎、本溪、怀化、汕头、衡阳、盐城、黑河、潍坊、淮安、葫芦岛、鹤壁、咸宁、佛山、克拉玛依、上饶、皋城、靖州、江门、滁州、梧州、淮南、明光、遵义、东营、吉林、兰州、福州、晋城、安庆、西宁、台州、莱芜、合肥、东莞、鹤岗、来宾、德兴、惠州、万州、泾县、池州、苏州、济南、徐州、运城、济宁、莱阳、黄冈、许昌、常德、绥化、朝阳、芦山、威海、德州、滨州、阳泉、乌兰察布、十堰、呼和浩特、高安、沧州、景德镇等100多个省、地市的质检、动检、畜牧、工商等部门抽检结果,双汇产品全部合格。其中北京市食品办、工商局采用2008年奥运会时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抽检了“双汇”33个熟肉制品样本,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3.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2011年3月15日特别行动中,央视曝光了河南知名企业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瘦肉精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瘦肉精有着较强的毒性,长期使用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现在,健康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题,为了少吃油腻,不少人在买肉的时候都会选择瘦肉而不选肥肉,因而市场上有一种所谓的“瘦肉型”猪肉非常受欢迎,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什么肥肉。生猪行业的业内人士把这种瘦肉猪戏称为 “健美猪”,事实上这种所谓的 “健美猪”身上疑问重重。其实,这些“健美猪”都是被非法喂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广州家乐福昨天也向记者表示,全国家乐福旗下所有超市的双汇新鲜猪肉均决定采取下架处理。不过,家乐福广州区内的超市没有销售新鲜猪肉,至于目前在售的双汇火腿肠、香肠类产品,则尚不下架,正在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事实上,本次事件不仅给双汇造成巨大影响,整个肉制品行业也难免会受到牵连。“瘦肉精”猪肉遭到媒体曝光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立即查封了报道涉及的16家生猪养殖场,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134吨猪肉制品全部封存。相关部门还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全面彻查。另外,6名违纪人员被停职或开除公职。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4. 为什么会发生双汇瘦肉精事件

对任何一个机构而言,之所以出现公共关系危机,无非是因为其行为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从而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反过来影响了机构的生存与发展。所以无论是谁,一旦发生公关危机,要想转危为安,首先不要考虑自己,而要以最大的诚意面对公众,承担责任,对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同时尽最大努力赔偿公众的损失。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重获信任,继续发展。

    而更为重要的是,机构要有前瞻性,在日常管理中做足功夫,从根本上预防危机的发生。所有预防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防止公众利益的受损。

    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这样进行公共关系管理、处理公共关系危机的机构并不多。许多事件中处理危机的动机就很成问题,不是考虑公众利益,也不是为了预防和解决问题,而是处处从自身利益出发,想着如何尽快平安上岸。

    如果双汇真的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我想其自我标榜的十八道检验工续,不会检测不到瘦肉精。可惜的是,这种承诺只是出现在了广告上面。而在出了问题之后,第一反应是如何捂盖子,不让公众知情;实在隐瞒不住了,道歉勉强还有,但一提到责任、赔偿,便顾左右而言他,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摆出一副很受伤的样子来。

    其实任何一个机构,只要具有社会责任心,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公关危机就不容易发生。但这恰恰是很多企业所缺乏的。更严重的问题是,他们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可以不进行危机公关,可以不道歉,可以不负责任,可以不赔偿,最后可以无视民意,平安渡过危机。这才是最令人感到不安的地方。(周云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原题:公关不是百试百灵

5. 双汇瘦肉精事件是否会构成犯罪?

您好。构成,应当属于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
    参考法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双汇瘦肉精事件是否会构成犯罪?

6. 双汇“瘦肉精”是怎么回事?

  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那么瘦肉精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呢?
  一、“瘦肉精”的化学本质
  瘦肉精的化学名为盐酸克伦特罗。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能兴奋剂,具有扩张支气管的作用,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当其应用剂量达到治疗量的5~10倍时,又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积减少,因此俗称为“瘦肉精”。在畜牧业生产中一些非法生产者将其作为一种生长促进剂添加到动物饲料中,用以改善胴体的品质,同时也造成食品中瘦肉精的残留。所以,瘦肉精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毒品。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易溶于水。
  二、生猪食用“瘦肉精”后的表现
  1、猪毛色光亮,皮肤红润,喜睡不愿动,吊肚,臀部肌肉丰满紧绷,脂肪薄,有经验的肉贩用手抓捏臀部肌肉的厚度,即可判别该猪是否食用瘦肉精。有的
  猪背部肌肉丰满凹下成槽,驱赶时起身困难,气喘,个别跛行。
  2、高温季节驱赶猪易发生应激反应,表现为猪行走困难,站立不稳,四肢发抖,全身肌肉震颤,并伴有呼吸困难,喘气急促,很快就会死亡。
  3、一般在临上市前20天在饲料或饮水中临时添加喂食,在库存饲料中检测难以发现,如喂食超过20天,猪会出现站立不稳,肌肉震颤等迹象。
  4、宰后胴体肌肉颜色深红,肌肉饱满、结实、不易渗出液体,皮薄,脂肪较少。而未食用“瘦肉精”的猪肉相对色淡,脂肪较厚、肌肉切面容易渗出液体,由于肉贩误导,消费者不会区分的话,就很容易买到不健康的猪肉,一些不法肉贩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农户喂食,否则压级压价,甚至不予收购,导致该毒品在生猪养殖环节中蔓延。
  三、瘦肉精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瘦肉精的化学结构稳定,在体内不会破坏分解,以原形排出体外。研究显示瘦肉精完全能耐受100℃高温,要经126℃油煎5分钟才会破坏减半。因此常规烹调对肉食品残留的瘦肉精起不到破坏作用。如果生猪在屠宰前没有足够休停时间(一般停药28天以上),
  则在肌肉和内脏器官有较高浓度的药物残留。人食用后重者出现心慌、肌肉震颤、头疼、神经过敏等症状;轻者感觉不明显,但长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四、瘦肉精的检测
  “瘦肉精”在组织中残留的检测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测谱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现常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进行检测,所需仪器设备:酶标读数仪、离心机、震荡器、微量移液器。所需试剂和材料均由试剂盒厂商提供。检测结果小于1.0ng/ml时可判为未检出,大于时判为检出。此结果应根据需要与否而决定是否进行定量确证。
  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咱老百姓的健康,是不可忽视的大事。与前些年社会普遍关注的“注水肉”问题相比,含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的伤害更直接,又因其在肉的外观上不易辨别,故这种形式的伤害也更具隐蔽性,也更厉害。

7. 双汇“瘦肉精”是怎么回事

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那么瘦肉精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呢?
一、“瘦肉精”的化学本质
  瘦肉精的化学名为盐酸克伦特罗。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能兴奋剂,具有扩张支气管的作用,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当其应用剂量达到治疗量的5~10倍时,又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积减少,因此俗称为“瘦肉精”。在畜牧业生产中一些非法生产者将其作为一种生长促进剂添加到动物饲料中,用以改善胴体的品质,同时也造成食品中瘦肉精的残留。所以,瘦肉精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毒品。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易溶于水。
  二、生猪食用“瘦肉精”后的表现
  1、猪毛色光亮,皮肤红润,喜睡不愿动,吊肚,臀部肌肉丰满紧绷,脂肪薄,有经验的肉贩用手抓捏臀部肌肉的厚度,即可判别该猪是否食用瘦肉精。有的猪背部肌肉丰满凹下成槽,驱赶时起身困难,气喘,个别跛行。
  2、高温季节驱赶猪易发生应激反应,表现为猪行走困难,站立不稳,四肢发抖,全身肌肉震颤,并伴有呼吸困难,喘气急促,很快就会死亡。
  3、一般在临上市前20天在饲料或饮水中临时添加喂食,在库存饲料中检测难以发现,如喂食超过20天,猪会出现站立不稳,肌肉震颤等迹象。
  4、宰后胴体肌肉颜色深红,肌肉饱满、结实、不易渗出液体,皮薄,脂肪较少。而未食用“瘦肉精”的猪肉相对色淡,脂肪较厚、肌肉切面容易渗出液体,由于肉贩误导,消费者不会区分的话,就很容易买到不健康的猪肉,一些不法肉贩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农户喂食,否则压级压价,甚至不予收购,导致该毒品在生猪养殖环节中蔓延。 
三、瘦肉精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瘦肉精的化学结构稳定,在体内不会破坏分解,以原形排出体外。研究显示瘦肉精完全能耐受100℃高温,要经126℃油煎5分钟才会破坏减半。因此常规烹调对肉食品残留的瘦肉精起不到破坏作用。如果生猪在屠宰前没有足够休停时间(一般停药28天以上),则在肌肉和内脏器官有较高浓度的药物残留。人食用后重者出现心慌、肌肉震颤、头疼、神经过敏等症状;轻者感觉不明显,但长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四、瘦肉精的检测
  “瘦肉精”在组织中残留的检测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测谱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现常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进行检测,所需仪器设备:酶标读数仪、离心机、震荡器、微量移液器。所需试剂和材料均由试剂盒厂商提供。检测结果小于1.0ng/ml时可判为未检出,大于时判为检出。此结果应根据需要与否而决定是否进行定量确证。
  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咱老百姓的健康,是不可忽视的大事。与前些年社会普遍关注的“注水肉”问题相比,含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的伤害更直接,又因其在肉的外观上不易辨别,故这种形式的伤害也更具隐蔽性,也更厉害。

双汇“瘦肉精”是怎么回事

8. 针对今年3.15曝光的双汇的“瘦肉精事件”的新闻稿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新华网郑州3月16日电(记者张兴军 李鹏)记者从河南省畜牧部门获悉,针对媒体曝光的“瘦肉精”猪肉事件,河南省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截至目前,已经有6名涉及到此事的违纪人员遭到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其他相关问题警方仍在深入调查中。


  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15日播出的《“健美猪”真相》报道,曝光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公司。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户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济源双汇采购员1人。对于相关责任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进行了相关处理,其中沁阳柏香镇动检站站长王二团、开票员王明利已被开除公职;孟州市涉案的防疫员田伟斌和检疫员李正付也被开除公职;商丘芒山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疫员江光辉、谢学燕已停职检查。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相关部门紧急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严防问题猪肉及制成品流入市场。


  “瘦肉精”猪肉事件在河南省养猪业引起强烈反响。多名业内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对整个养猪业敲响了一记警钟。面对类似问题,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需要“双管齐下”,这样既有利于食品安全,也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