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员职位表一览表

2024-05-18 13:03

1. 国家人员职位表一览表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人员职位表一览表

2. 国家干部职位级别划分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行政级别分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县级市)乡。

3. 国级干部是什么职位?

1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高级干部。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按照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如下条款: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国级干部是什么职位?

4. 国家干部的介绍

《国家干部》的作者张平以《天网》、《抉择》、《十面埋伏》蜚声文坛,沉寂二三年,以他的如椽巨笔,在直言诤谏“权谋文化”的丑恶现状的同时,才气勃发地勾勒出了一幅酣畅淋漓的当代政治社会画卷。

5. 国家干部的概述


国家干部的概述

6. 国家干部级别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扩展资料:国家干部即现在的国家公务员,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国家级正职:一级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公务员的权力和职责,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7. 国家干部级别划分

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2.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4.省部级副职:
中央纪委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5.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6.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单位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9.乡科级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家干部级别划分

8. 中国干部级别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了国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