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需要税务局备案吗

2024-05-18 09:27

1. 坏账损失需要税务局备案吗

需要备案。详情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坏账损失需要税务局备案吗

2. 坏账损失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到税务局务案,但扣除的范围限定在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之三 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3.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不需要审批,但是确认核销坏账必须由税务部门审批。
坏帐按照会计准则自行处理,但是如果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想扣除坏帐损失,要经过税务局审批。
坏帐bad debit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于发生坏帐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帐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4. 资产损失做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备案?


5. 资产损失税务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资产损失税务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去做资产损失备案要带哪些材料吗?  借款合同,资产损失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经办人员身份证。
  税务局的帐户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基本户备案需要提供开户许可证,一般户备案需要提供银行印鉴。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七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损失,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报送资料。
  台风受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一、资产损失的申报  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再实行审批制度,改为由企业根据其资产损失的型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因台风发生资产损失,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并按照资产损失类别逐笔填报《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及明细表》,同时附送相关证据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附件。企业附送的资料应附上目录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存货损失税前扣除所需提供的资料  台风灾害中存货的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2.报送主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一式二份)  3.附送资料: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影印件,一式一份);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影印件,一式一份);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影印件,一式一份);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影印件,一式一份)。  (二)固定资产损失需提供的资料  台风灾害中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2.报送主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资产损失专项申请报告表》(一式二份)  3.附送资料: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影印件,一式一份);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影印件,一式一份);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影印件,一式一份);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影印件,一式一份);  (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影印件,一式一份)。
  
   
  
  台风受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税务局有专用表,找管户的专管员要。
  资产损失备案怎么做呢?谢谢  根据税务总局25号公告,资产损失自2011年1月开始,由以前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所以你只需要将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损失分为专项类申报和清单类申报。所以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三第42行有数字的都要报。具体的报送程式可以查询你省国税局网站“资产损失”相关资讯,或咨询税务专管员。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要经过审批或备案吗?  答:《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固定资产报废税务如何备案?(已经到折旧年限),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释出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清单申报也是向主管税务局进行申报,可以将属于清单申报的专案填列在申报清单上,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只是履行一下申报程式,不需要审批的
  存货损毁、被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确认资产损失?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资产损失税务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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