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有亏本的吗?

2024-05-17 19:57

1. 银行理财有亏本的吗?

银行理财产品是存在亏损的可能的。要知道,任何一种理财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亏损风险。所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拓展资料: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储蓄或者说存款,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欢迎的投资行为,也是人们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储蓄与其它投资方式比较,具有安全可靠、手续方便、形式灵活、还具有继承性。储蓄是银行通过信用形式,动员和吸收居民的节余货币资金的一种业务。银行吸收储蓄存款以后,再把这些钱以各种方式投入到社会生产过程,并取得利润。作为使用储蓄资金的代价,银行必须付给储户利息。因而,对储户来说,参与储蓄不仅支援了国家建设,也使自己节余的货币资金得以增值或保值,成为一种家庭投资行为。自从中国银行在上海推出专门针对个人投资者的"黄金宝"业务之后,炒金一直是个人理财市场的热点,备受投资者们的关注。特别是近两年,国际黄金价格持续上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黄金投资领域的逐步开放,未来黄金需求的增长潜力是巨大的。国内黄金饰品的标价方式将逐渐由价费合一改为价费分离,黄金饰品5%的消费税也有望取消,这些都将大大地推动黄金投资量的提升,炒金业务也必将成为个人理财领域的一大亮点,真正步入投资理财的黄金时期。

银行理财有亏本的吗?

2. 银行理财 有亏损的吗

银行理财要变了,风险等级划分为6级,最高的激进型明确表示可能亏光本金,要慎重选择

3. 四千块如何理财

理财一个很容易让人误解的话题,认为理财就是赚钱。其实理财就是搭理自己的财产。比如赚钱,花钱,让自己知道自己财产的运行情况。
每个月4000元的理财方式,可以是留足必须有的生活费,然后拿出1000元存5年定期,坚持五年后每月都有一个到期的,而且好像多了一份工资;拿出1000元做基金定投,基金定投类似与零存整取,比活期利率大,又可以积少成多,不需要自己紧盯股票。参加越长,利益月稳定。
另外还可以给自己的上意外保险或特殊的医疗保险。还有可以参加一个养老保险以增加年老后的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等。

四千块如何理财

4. 买理财亏18万,为何银行要赔7万元?


5. 买理财亏18万,为何银行要赔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62岁老人诉某银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5年,62岁的王某在北京某银行处申购一款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金额100万。2017年,由于产品亏损,王某只赎回了约80万元。王某起诉请求判令该行赔偿本金约23万元、利息16万元并三倍赔偿68万元。虽然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但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应对王某的本金损失承担约30%的赔偿责,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老人实际亏损约18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相关裁判文书后获悉,2015年5月5日,王某购买产品时,《案涉产品申请书》上方载明:“您投资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是银行存款,也不是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您投资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产生风险,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甚至投资本金也可能产生损失。产品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银行作为代理推广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同日,根据该行的测评标准,王某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平衡型,而其购买的案涉产品风险级别为低风险,她同时购买的一款基金为高风险。2015年6月13日,王某收到案涉产品的分红收益49340.71元。2017年12月4日,她申请将案涉产品全部赎回,赎回金额为772483.74元。加上之前的近5万元利息,这笔100万元的投资,王某实际损失为18万元。
此后,王某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本金损失及利息等。王某认为,银行为了盈利不惜虚假陈述,欺骗金融消费者,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一审驳回王某全部诉求
一审判决书披露,银行方面辩称,王某购买理财产品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对该产品的风险等级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均是明知的。银行已经向其尽到了详尽的说明及风险提示义务,在王某办理购买及赎回该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中,银行已经做到了风险提示,并对相应的产品合同、风险提示书向其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充分提示了产品风险。
银行方面还提出,王某还购买了风险等级更高的基金产品,这些产品也超过了其风险承受能力,但其依然签字确认购买。银行没有实施侵犯王某财产权益的行为,王某没有证据证明银行客户经理在营销过程中有虚假宣传承诺。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所进行的民事行为具有相应的辨别力和判断力,王某在购买涉案产品前已经亲自签署了代理业务申请书、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文件中亦载明进行投资所应承担的可能风险,故应视为其已知晓所包含的投资风险。王某作为投资者,应当承担正常投资活动可能产生的损失,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银行赔偿30%本金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期间,法院曾主持调解,但双方最终未能协商成功。值得注意的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下,北京市二中院特意为此案适用“百姓评理团”这一改革模式公开开庭审理。来自社会各界的7名公众代表共同参与庭审观摩,随后向合议庭提供了其单独形成的评议意见作为最终裁量之参考。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均系银行依循的规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为双方就案涉金融产品相关情况充分沟通的凭证。
银行对王某作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产品合同中显示的风险等级并非均为低风险,该行违反提示说明义务,未证实购买该产品与王某情况及自身意愿达到充分适当匹配的程度;也未能证明其已经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当面测试并向其如实告知、详尽说明金融产品内容和主要风险因素等,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判决同时指出,王某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晓签字确认行为之效力。这笔投资发生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变化和波动所致,并非银行代理行为导致,因此王某也应对自己投资之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较为清楚,但未对本案事实予以全面审视,适用法律也有不当,予以纠正。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侵害王某财产权益之行为,酌情确定其对王某的本金损失承担约30%的赔偿责任,即银行应赔偿王某7万元。对于王某主张的利息损失,二审法院未予支持。
最高法:明确规则尺度 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具有三方面典型意义。第一,明确规则尺度,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首案效应突出。本案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后首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之一,指出银行应就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考虑老年消费者情况等,对老年投资者应给予特别提示,结合民商事法律、《会议纪要》精神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和金融消费者注意义务等判断标准。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资理财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回应人民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发展。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针对老年群众的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贯彻到审判中,妥善处理和回应金融产品消费与信息化结合中产生的新问题,贯彻民法典立法精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契约自由,为构建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树立典范。
第三,践行司法改革,创新审理模式,助力社会治理。本案适用百姓评理团辅助审判,更好地结合法官专业性和公众的价值理念。

买理财亏18万,为何银行要赔7万元

6. 银行理财有人亏吗?

银行理财产品也有风险,也可能亏损。建行理财产品分很多种:
1、基金:有可能会亏损本金;
2、银保产品:不建议买,不会亏损本金,但到期收益非常低;
3、普通理财产品:起购额 5W,风险等级在R1-R3的,预期收益5-6%,风险很小,基本到期都能达到预期收益;
4、信托产品:起购额100-300W,预期收益10%以上,风险比较大,有亏损本金的可能性。

7. 银行理财会亏钱吗?

现在的银行投资理财已经打破了刚性兑付,因此都会有本金受到亏损的风险,但是中低风险的理财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本金的亏损。理财产品当然有可能会亏掉本金呀,这个是根据市场的行情来的,大部分市场行情好的话,资金如果投资是对了,会赢,如果是投资的差的,那就会输 ,要看每个理财产品的投资的方向。基本上来说,每个理财产品都会列出一些是中危低危高危的一般你如果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建议一些低危的。拓展资料:银行理财非常简单,意思就是说用户拿着钱来买银行推出的一些理财产品。平时很多用户会把自己的钱放到银行里面储存起来,但是收益很少,而且银行也不能随便动用,如果让他们拿去理财,就可以确保自己闲置的资金获得一些收益,同时银行也可以赚到钱。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多项禁止性行为,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有专家分析,今后资金供求形势相对乐观,这对于资金推动型的中国股市无疑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再加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计算、融资额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股市的调控,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赢利的机会。但不管怎么样,股市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确定性,机会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投资者应继续保持谨慎态度,看准时机再进行投资。利息税的征收范围虽然也包括个人股票账户利息,但对股票转让所得,国家将继续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因此,利息征税后,谨慎介入股市,亦是一条有效的理财途径。将活期存款存入个人股票账户,你可利用这笔钱申购新股。若运气好,中了签,待股票上市后抛出,就可稳赚一笔。即使没有中签,仍有活期利息。如果你的经济状况较好,能承受一定的风险,也可以在股票二级市场上买进股票。黄金、房地产和股票被经济学家认为是当今世界三大投资热点。股票作为股份公司为筹建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证明投资者投资入股并据以获取股利收入的一种股权凭证,早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许多家庭投资的重要目标。

银行理财会亏钱吗?

8. 银行理财也会亏钱吗

会,只要是有风险的理财产品就有可能亏损。但是出现亏光本金的概率较小。风险等级越高,其亏损的概率越大,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R5五个级别。R5级(激进型)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扩展资料:“理财”往往与“投资理财”并用,因为“理财”中有“投资”,“投资”中有“理财”。所谓的理财也不仅仅是把财务往外投,被投资也是一种理财,不懂得被投资也就不懂得怎么更好理财。理财,顾名思义指的就是管理财务。一般人谈到理财,想到的不是投资,就是赚钱。实际上理财的范围很广,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也就是个人一生的现金流量与风险管理。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不仅仅是解决燃眉之急的金钱问题而已。理财是现金流量管理,每一个人一出生就需要用钱(现金流出),也需要赚钱来产生现金流入。因此不管是否有钱,每一个人都需要理财。理财也涵盖了风险管理。因为未来的更多流量具有不确定性,包括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与市场风险,都会影响到现金流入(收入中断风险)或现金流出(费用递增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一般是大额存单、资管产品等,代销的券商或者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不属于理财。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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