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2024-05-18 03:03

1.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3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3. 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6.《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一式2份,);

7.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

8.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存折或账号复印件(一式2份);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式2份);

l0.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一式2份); 

11.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一式2份);

12.企业法人、股东及会计员身份证、会计证的复印件(一式2份);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2份)。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2.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前出口的货物有退税吗

没问题,是可以的。因为一般的出口贸易公司的理解是,有了进出口权就有可以退税了,完全不知道要到国税去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才能有申请退税的资格。
有具体的案例,并且是我本人经手解决处理的这个问题。当时有家贸易公司是9月成立后直接就开始有出口业务发生,并且根据有些业务资料都是有申报期限规定的,所以出口报关,银行结汇和付工厂货款,工厂发票认证等,相关的业务操作都有,等所有业务单据准备妥当,并将退税申报操作完毕(以前我的预审正审一起到柜台办理),我准备好所有退税申报资料到国税柜台办理的时候,才告知我不能办理,原因就是没有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间应该是当年11月份了,当时非常担心的就是前期 没有资格的时候所办的业务,国税认不认可,经过多方面的咨询求证后答复是没问题的,所以,办理完资格认定后再将以前业务的退税申报资料重新申报递交,几个月后顺利退税完毕(因是企业第一次申报退税,能比正常慢几个月,这是因为退税资料上报后,上级主管部门要新建立该企业数据库的原因,所以第一次申报退税会慢。以后退税就正常了)现在该业务都已经退税完毕了。所以,答复是肯定的。你完全可以放心操作相关业务。

3. 出口退免税认定怎么办理?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3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3. 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6.《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一式2份,);

7.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

8.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存折或账号复印件(一式2份);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式2份);

l0.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一式2份); 

11.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一式2份);

12.企业法人、股东及会计员身份证、会计证的复印件(一式2份);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2份)。

出口退免税认定怎么办理?

4. 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须持以下各种证件、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校核后退还企业,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备案。
  1、已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
  4、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公司章程。
  7、法人身份证和办税员身份证。
  8、办税员一寸相片三张。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对应的资格证书。
  10、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出口退税专户开户证明。
  出口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持上述1-8项要求的证件及资料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备齐以上资料后,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外贸企业直接到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办理,生产企业须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送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再送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办理。

5.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登记证: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提供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并授予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需提供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账号、退税账户和银行开户证明;
(6)外经贸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
(7)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用);
(8)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
(9)分部门申报退税的部门代码书面申请;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上述1-5项资料为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出口企业提供,6-8项资料为特许办理退(免)税登记的企业提供,第9项为分部门申报退税的企业提供,第10项为所有办理退(免)税登记的企业均需提供。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6.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提供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并授予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4、外经贸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5、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账号、退税账户和银行开户证明;6、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7、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8、分部门申报退税的部门代码书面申请;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等。

7. 出口货物退(免)税如何认定

一、业务概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5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出口商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出口商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核对资料
(1)审查出口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商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出口商;
(3)审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商补正或重新填报。
(5)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回执交出口商。3.转下一环节核对无误后,将出口商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审核以下内容:1.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税务登记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
(3)退税账户账号信息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2.通过以上审核,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出口商,在系统中录入核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信息。将有关资料归档。

出口货物退(免)税如何认定

8. 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单证不齐,增值税表如何填写?

如果你公司本月有出口,而在电子口岸无报关单信息,则需要到电子口岸重新提交报关单信息,待海关数据传递及税局提交数据后才会在税局数据库有报关单信息。税局在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和海关信息齐全的情况下才会退税。
单证不齐是指企业未收到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信息齐全是税局数据库存在该报关单信息,不齐则相反。
不管税局有没有数据,不管你公司有没有收到出口退税联,你公司都要申报免抵退销售额,即在第七栏填写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