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2024-05-01 14:33

1. 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法律分析: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2. 股东一定要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也可以与另外两名股东协商约定红利分配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分取红利,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 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法律分析: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可以要求分红吗

4. 股东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可以不一致吗?

股东的出资权 表决权 分红权比例必须一致吗

5. 股东分红比例 -股东

法律分析:
如果股东间没有约定,那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而不是按照认缴的比例分配果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有其他约定,例如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直接约定各股东获得利润的比例,而不考虑出资比例问题,都是可以的,只要股东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甚至可以约定某股东放弃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约定某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东分红比例 -股东

6. 持股比例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股东红利分配比例是固定的吗

并不是,企业利润分红的比例没有一个明确的硬性规定,只要经过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通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选择从0%-100%来确定企业股东的分红比例。
一般情况下,考虑到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分红比例应在净利润的20%以内较为合适,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滚存下来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以有两个用途,一个是分给股东,把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给股东了。另一个是作为股东的再投入,投入公司扩大再生产,即把未分配利润以送股本的形式送给股东,实际上相当于转变成股东在公司增加股本投资。
企业所在的行业对于股东利润分配率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在重要的行业或者领域内企业一般会降低分红比例或不分红,通过企业的利润来加强企业运营,而需要逐步退出的行业,则可以选择提高分红比例。
一、公司股东分红权有什么形式
(一)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二)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三)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法律上对分红比例没有硬性规定,只要经过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就可以,分红比例从百分之零到百分之一百不等,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将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和派发红股,未分配利润以股本形式发给股东。

股东红利分配比例是固定的吗

8. 股东能要求分红吗

股东能要求分红吗?如果股东不通过股东会直接请求法院分配红利,法律不会支持。如果股东会不做盈余分配,损害股东利润分配权利,那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自行召集股东会予以救济,还可以根据公司法71条规定要求转让公司股权。
案情:
2005年某设备公司成立,注册资金为120万元,李某、赵某、焦某各出资40万元,平均持有股权,李某为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2013年,李某主张投资的项目,其他股东均不同意,产生矛盾。某设备公司于13年*月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任命焦某为公司董事长,免去李某董事长职务,随后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某设备公司章程约定:第十条,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二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据某设备公司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某设备公司未分配利润(历年)期末数为23810610.24元。原告主张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盈利,长期不向公司股东分红损害其股东利益,要求法院判决某设备公司向其分红7936870.08元。
被告辩称,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及分配方案是公司内部事务,应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法院应驳回原告诉求。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股东请求分配公司盈余利润,应依据股东会决议进行,原告不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请求分配利润,而是直接请求法院分配,没有法律依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以上法条规定了公司盈余分配的要件和形式。如果股东不通过股东会直接请求法院分配红利,法律不会支持。如果股东会不做盈余分配,损害股东利润分配权利,那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自行召集股东会予以救济,还可以根据公司法71条规定要求转让公司股权,在连续五年不分配盈利情况下,根据公司法74条规定要求公司收购股权等方式予以救济。
裁判结果
股东不通过股东会直接请求法院分配红利,法律不会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