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2024-05-11 03:11

1.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扩展资料
"道法自然"
出处:春秋晚期·老子《道德经》:“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白话释义: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2.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
  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

3.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句话,不仅是做人做事的法则,而且是修真证道的法则,这是太上千古不易的密语,是老子思想精华之所在。所谓“法”,可作为动词,是效法、学习的意思。如何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从古至今,有多少人都作过阐述和解释,但所站角度各有不同,理解也可有所说,但真正从人体生命科学研究和修真实践学方面来说,还没有人对它进行解析过。从修真的角度去理解,玄灵修真理法学认为,这四句话所阐述的真义,是修炼的四大复返先天的过程和阶段,直接言明了人如何回归自然,如何天人合一,以高度的概括和精辟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后天复返先天自然大道的修证法则。这个先天大法理论体系可贯通为:“我法母,人法地,人法天,人法道,人法自然”这五大阶段。如果从功内解析,也可以把它称为:“我法于母,人法于地,神法于天,仙法于道,圣法于自然。”这就更详细、更准确地说明了修炼的层次和等级的差异,更完整地描述了由后天返先天、由低层向高层的人天合一境界迈进的过程。 

在没有进入“人法地”阶段之前,必须有一个“我法于母”的过程。人体是由父母精血而成的后天之躯,从父母身上获得先天真一之炁,全息性地继承了父母系中隐显生理组织结构遗传的基因信息,经过母亲十月怀胎,降生落地,来到人世间。得到母乳的哺育,完成了由婴儿、孩童、少年至青年的发育成长过程。可以说人身的一切都是父母所给,由父母之情所生,由父母养育而成长。正如空净师所云:“父母一念人成形,菩提原是觉有情。悟彻人根证大道,宏志方能登云城。”人降生之后,已由先天转为后天,尘世的繁劳,欲心妄念的损耗,使婴幼时期的先天状况逐渐消失。中年之后,先天真炁已变得残缺不全。人体生命要复还先天,只有通过修炼,夺取先天真一之炁,使生命质量逐渐复返到娘未生前的婴儿先天状态。 

修炼“我法于母”,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等方面,效法母性的仁善慈爱之心。母爱是伟大的善德,要像母***护子女一样去爱护天下众生,爱一切万物,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修炼者本应继承父母仁善之心,不断克服人心之私,完成后天主观意识的改造,在三元回归和三源再造领域,完成“法于母”的过程。同时在命体方面,经过修爻补漏,逐步完成生命再造,达到在母腹中的先天乾健状态。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人如何效法地母呢?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吃的是大地长的,穿的是大地生的,衣食住行所需,无不是得之于大地母亲。可是人类回报给大地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污水粪便之类的东西,死后又把又脏又臭的腐烂了的脓血和败坏了的朽骨,埋在它的身上,破坏污染她的躯体。人如此对待大地,而大地毫无怨言,不但生生不息地长养万物,而且还承担了一切万物的罪过。人难道不应该效法大地这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吗? 

《易经》“坤”卦形容大地的伟大为“直”、为“方”、为“大”。大地永远顺道而行、直道而行,包容一切,不改其德。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大方广佛”。人类效法大地,还要学习地母勤奋不息的精神。地球一刻不停地在运转,只消一分一秒停止运动,人类与万物都将完结。人类效法地球,就应该像《易经》所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永远是健在地前进,所以人要效法它的勇往直前的“德行”,像地球母亲那样博大的胸怀,以宽厚的仁爱,赐予人类与万物以生存的环境和养命的条件。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完成自己生命的历程,地球母亲的恩德大无边。但人类对大地母亲多有不恭,不感地母之恩,破坏地球生态平衡,疯狂掠夺地球资源,残酷地害其生命,这等于挖地母的心。 

地道之德,安静而柔和,广博而宽厚,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负载万物,养育群生,劳而不怨。有功而不恃,慈养万物而不图报,地母之德大矣哉。人顶天立地,得天之恩赐而立命,受地母灵气的滋养而立身,人须臾不能离开地母的怀抱。故应效法地母安静之德,修心养性,心无妄念,身不妄动,意不妄思,事不妄为。遵循地道的法则,得地母真静的本体,修身而复命,返归到至柔至静的状态,完成复返先天的第二步功夫。 

地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有山川大海万物,还有肉眼不可见的地脉、南北极中轴脉和地球核心等许多结构,这些结构在人体一一都有对应。因此,人体要复还先天,就必须使体内生理组织结构效法于地球母亲,将经络系统、经脉系统、轴心系统都要修证出来,与地母同质同频,与玄源质性系统同频共振,这样才能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像地球母亲那样,源源不断地从宇宙获取能量。 

“人法于地”是一个科学的修炼层次。比如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与地球情况完全相符。地球以水养育着群生和万物,水是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质。人体内的体液就是一种水的特性,是人体生命的重要质元物资。由此可知,修炼“人法地”的科学性是非常完整的。如何法于地?首先要修“十二经络”,其次要修“八脉道”,这样就可以从生理组织结构上,完成“人法地”这个层次的先天变化过程。 

地法天,在完成“人法于地”层次后,如何使体内之气上升到光?如何在信号源、能量源上得到玄源系统的帮助?这是修真进入另一个层次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功法的修炼者,无论其体内之光有多高,也很难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只有达到“人法于天”(神法于天)的层次后,通过自己的性体才能实现这种超越。通过性体的正修,心的正修,不离正道正法之轨,方可进入天(仙)道层次修证,最终取得正果,登上大成彼岸。 

“人法天”(神法于天)、“人法道(仙法于道)”、“人法自然”(圣法于自然),这三个层次都是先天中之先天,是人体生命中三元返归和三源再造,复返高级层次的先天,通过性命双修,实现形神俱妙,达到人体小宇宙内环境与大宇宙外环境的相应相合,进而达到更高的佛道圣层次,终而达到人与自然大道完全相融相合的佳境。当修证者完成“人法天”阶段的修证任务,以天为母,实现“人法天”也就是“我道法天”。 

“天”有两重含义。对内指人体这一先天小宇宙,对外指天体大宇宙空间不同层次的天。这个天是指真先天,高层次的先天。对修真者而言,是指通过各层次的后天复返先天的修证,各层次修真生理组织,已经实现了第一层次的回复先天。十二经络通畅无阻,八大脉道皆流注无滞,七丹脉线成功了四脉。在第二层次返归先天中,已经内成外就,可以进入“我道法天”,天人合一育仙胎的修证。内外先天已经同频共率,已经摸到了天的脉博。我心合天心,脉律同运行。 

“人法天”是法于宇宙的第二层先天阶段。天的范畴,有可见的太阳系与银河系这一时空空间,还有不可见的更大范畴的星系天系统。修真者在完成修心炼己、断魔归本,达到无尘无浊,识意与神意基本合一成“圭”字,心性清静,就必须进入“法天”这一层次,修证太阳系之天心,使内道场的太阳系之心与外空间太阳系的太阳、月亮的场性三元相合,使人身的显隐生理组织结构与太阳系相合相应。 

完成这一层次的天心修证后,还要上升到更大范畴天的核心层次,即通过初级天盘法的修炼,使内道场的五行发生根本性转变,继而又进入“混沌道盘”的中心上,三五合一,三心合一,归中一体,整体修证,进行我道法天心层次的修证,继而进入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内外合一,内外圆融,全息性、整体性地修证“全息轴心”、“全息体心”,使人体小宇宙中慧观与智观的宇心、系心、天心、轴心、形体心、器官核心、细胞核心等等先天后天各层次的心,都能与大宇宙相合相应,同频共振,达到自由王国的圣境。 

运用一元四素全息论的象数理气来分析,这一阶段逆修程序的“数”,是由十二至八,再至四,至此已回到三窍中的第一窍。从几何学看,是由体、面、线、点再归于无。返修到此,已经回到了“点”(即窍)上。但从新的层次看,它又是一个新的整“体”。此种“体”的生理组织结构和物质质量,已非经脉层次上的水平,而是进入性命双修、生命再造工程的丹“体”的修炼阶段。但它还只是一个全息性的胚胎,非常稚嫩,尚需置入“天母”的“子宫”中孕育这个天之娇子,这就是“归窍”。这个阶段,修真者以天为慈母,孕育于胞宫,人天合一,得天母日、月、星(含地球)精华的滋养,直至胎圆炁足,瓜熟蒂落,真体成就,与天同体,天人合一。人即是天,天即是人,完成一个全新的天脉窍。 

天道浩瀚无际,湛泊不动,施於天下而不求报,生长万物而不求取。天之德轻清,穹窿而高明,湛寂而虚妙,所以三光常耀,四时顺序。地法天德,玄黄相抱,阴阳交泰。所以能成就万物之形,实万物之质,都是地道顺乎天道的变化,成全天之生育而已。故曰“地法天”。 

天法道, 道无形无名,无声无臭,至虚至妙。天地人万物,皆是大道所生,大道育成,所以大道是天地万物之母。天若不法道,阴阳便不能升降,变化也不能感应。所以大道流行於三才,变化於阖辟,立万物之性,复万物之命,终万物、始万物者,都是天法道的妙处。故曰“天法道”。 

“天法道”阶段,主要是修“理脉窍”。因为道不可言,而言于理。圣人行不言之教,也是以大道之理教化天下。“理”在此处意为先天大道的意思。修证理脉窍,就是一个“天法道”的修证阶段,是在完成“人天合一”修证以后,才能进入的“天人合一”的全真修证过程。 

天以道为母,从道中获能而生存。修真者若能像“天母”一样,独立于道境之中,再以道为母,实现“我道法道”的实践,进入第三层次返先天的修证。以道为母,胎儿在道母腹中已为先天,再以道脉线为脐带,从道母体中获能,发育成长。道脉是道胎的脐带,分为脐静脉和脐动脉,组成“道胎”体内的胎血循环系统。内外皆备,道母的“血”便会源源不断的注入胎内,“道子”自可育成。 

修道脉是人体小宇宙与天体大宇宙相互连结、沟通的纽带与桥梁,是人体培育大还丹、孕育道胎的第三个层次的返先天过程。内道脉与外道脉,都是这个阶段的生理组织结构。这种道脉,有脉亦无脉,无脉实有脉。这两重脉的修证,并非人力所能为,全凭玄德三千,师助神修,泯识慧智,无为大定,才能修证成功。修理脉窍,就是修真者德志同天性,定慧入仙妙,修为精进,性命双修,两者相辅相成,形与质同步地向逆返先天方向变化,而达到一种更高层次的先天境界。理脉窍之理言于天道,其实也是身中之道,己身之形与性已进入道境,身道一体,同质同频。 

这个阶段的修证是天人合一成真的修持阶段。以数分析,理脉窍是仙道层次的“真一”,道是“一”,“窍”是一;道是点,窍也是点。进入这个阶段修证,身、心、法于道而合道,孕于天而生于道。至此我就是“真一”,我就是圆融之“点”。育于道母之仙胞,生于真道之境,长于大道环境中。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均在此一之中。越接近大自然运动的核心,越好像静止一样。譬如一个旋转中的圆形,越接近圆周的地方,运动的幅度越大,而接近圆心的地方,运动的路线越小,而圆心在旋转的时候,完全不离原地,看起来不动,其实它是整个圆转动的核心,是力量的源泉,是一个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更为雄浑无迹的运动境界,实是一种自然法则的功能。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道的力量,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生天生地,鬼神帝圣,都是由道的自然功能所分化,没有任何人为的因素。道就是一种自然力量的运化,它既没有为什么,也不是为了什么,本来就是这样,原本未动,无元无终,无前无后,无生无灭;而由这个无生无灭中,本然创造了宇宙天地和万有生命,形成了生生灭灭的自然现象,产生了时间、空间前前后后的无意识的意识。 

“自然”这个名词,佛家称它为“法尔如是”,也就是宇宙之本源,就是无假运用,无假作为,无一法可增,无一法可减。道之性本自然。道生男女,而男女有人伦自然之妙。道生万物,而万物有自然群分之妙。道生五行,五行有曲直从革自然之妙。月有自然之明,日有自然之照。大道运化天地万物,无不是遵行自然法则的规律,无不是得自然本源之功,又无不是返归于本根。故曰“道法自然”。 

修证“道法自然”的过程,就是一个法自然的清静无为,无论修证炼功,还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只须让一切自然地运变流行,自然的静,不假造作,自由自在,那就对了,又何必头上安头,作茧自缚呢?东汉魏伯阳真人名著、被称为千古丹经王的《参同契》,所论述的修道原理和过程,虽然复杂而奥妙,但仍不外乎“道法自然”的大法则。 

“道法自然”就是一个大解脱、大自在,破零壁,真无极,碎虚空的修证层次。从前师尊们在言到这一层次法于自然的修证时,都是以“不可名状”而结束,谓之“道不可言”而无言矣。修者若不能直识本来,看透自然本源的“法尔如是”,即是坐破蒲团,也还是有家归不得的游子。 

道法自然的修证,主要是混沌窍的修证,是“道中修道”,是道的更高层次的继续修证。前一个道字可名为“真道”,后一个道字可名为“混沌道”。前面所言的天脉窍已进入道的范畴,而理脉窍和混沌窍已处在道中,向更高道境的迈进。这三窍基本上是一窍。就数理而言,向上还有更多的层次。“天地本无根”,故只能“言尽于此”。 

道是以自然为慈母,从自然中获能而存在。当修者进入道境后,也就具备了与道母相似的功能,实现第四个返先天“我道法自然”层次的修证。自然就是心,是核心,道法于心,“象由心生”,自然之道能化生万物,万物皆有道,这个道即由“心”而生。以自然为母,法于自然,也必须修证相应的修真生理组织,才能获能而成长。这种获能方法,由于已经返归在道中,复归于一中,所以以理窍、混沌窍为核心,唯心是道。在核心中获能是全息性的,这种“全息裂映式”的物质能量极高,故有碎虚空、破零壁,破零同光,混沌一片,复归自然之说。《玄机心镜注》中说:“……成高真之时,功用既至,必先光含影藏,是骨肉都融,神凝形中,名曰天光内烛,此即纯阳神气含身,自然无影……” 

我们的祖先早在数千年前,已经通过自身修证,在内观、微观中认识了“生物原子核”,实践了人体核生理学,并且取得了大量成功的经验。这些实践远远超越于现代核物理学。其中生理原子核、中子核的分解和生理核聚合,是现代科学所望尘莫及的。同时先辈们在慧观、宏观、宇观中,认识了宇宙的本“源”,实践了不用“飞船”的宇宙星际旅行,并且进入宇宙核心进行研究。道家认为“象由心生”,唯心生万象。这个心就是“一”,就是“道”,就是自然本源。万物如能得此“一”,归于本源,形性合一,则会宇宙升平,世界大同矣。 

道家学说自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由内至外,由根到末,由隐至显,由核心到万象,象数理气,整体包容于一真。修真者以此理逆修,归一返心,回归自然真境,既完整又科学,只可惜现代科学暂时尚未全部揭示而已。质心为万物之本,万物产生的条件,是以质心的确立为前提的,自然界的物质都是以质心为轴,以心的凝聚力为基础,这个心就是自然的核心。比如几何学中的画圆,是以中间圆心为依托。如果没有这个轴心的吸引运动,圆规就会作无序运动或直线运动,难以划出圆来。所以道家特别强调核心对万物的决定意义和主宰作用。 

又如道家学说中的古河图和洛书,它们的核心都是“五”,这个“五”有多层含义,但它的根本点,就在中心那一点,那就是核心。修真学将此“五”称为“吾”,也就是“我”的意思,也就是真意之“心”。此心是一切形物的本体来源,离开此“五”这个核心,一切物质就无从谈起,所以说“五”这个核心是无中生有的本源。这个五以外的圆形分布,都是这个心与形体的和谐统一体,心形合一,才构成了这个万象万类的物质世界。 

修真者的最高境界,就是后天复返于先天这一点中,层层先天的返修复归,最终归于混沌,归于一中,并且在一中、在混沌中极化、核化、心化,继续逆化由太始至太素,由太素至太初,由太初至太易,由太易而归于太虚。最后达成浑圆一体,聚散自然,聚则成形,散则成炁的最高自然之境。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4.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这个,我基本算是补充说明吧:
自然,其实最初是两个独意词来着,这是有据可考的,北京几所大学联合出版的旧版《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中对此事有所论述,原句忘记了,因为书没在身边。大概的意思是说:自然,是指事物自己独立运行的状况,具体体现为一定的规律性。自,自身;然,如此,那样。该书中所提及的自然,是在讲自然界和人类关系的时候特别提及的,并指出,自然状态时人类追求的目标之一,或者说,人类追求的自由是高于自然状态的,是人化自然。
根据此处的解释,结合道法自然的内涵,我个人认为,在道法自然这个词汇里,自然偏重指事物自由自在的状态特性和自我运行的独特规律性。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所谓道,是人们已知的概念中最为博大和难以把握的,而道有很多特性,其中一点就是自然的自由自在性和独特规律性,这两种特性,既是人用功利眼光所要羡慕和妒忌的,也是人用进取的眼光所要追求和向往的,——同时,从认知的本质上来讲,认知是因为对人类有用而存在的,或者说认知因为有用,所以人类才会去认知;以此来解释,道被人所知,它本身必然高于认知而自在,并且,它因有可把握性而被认知,所以,对道的描述要归因于人类的认知,——也就是说,道法自然而产生的两种特性,既是道本身具备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念为转移的,又是已经被人认知、符合人类的认知习惯的。于是,人随离道很远,但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还是可以了解道和触摸到道的。这样一来,道法自然这四个字的含义,不但解释了道的品质,也说明了人类对道的认知。
道法自然,
“道法”为一词,可以说是道的法则、规律;
“自然”又一词,则是非人为世界的独自特性和运行规律;
合起来,根据古文的特性,在两词中间补充一个助词“乃”字,在整个句后补充一个语气词“也”字,那么,这个词就成为“道法乃自然也”,这样一来,道法就成为名词,是主语,自然则成为形容词,而并非是名词,表示的是现代语中作为名词的自然的特性,或者,按照今天的说法,这四个字应该是“道法是象自然那样的呀”。
至于这种说法的逻辑考据,我们可以从古人对道的把握方式上来求证:
由于道的最为博大和最难描述的特性,人们要认识它,就必须把它具体化,或者说片面具体化,这样人们才能找出接近道的办法,而不是永远崇拜它而不能接近的气馁,于是就有了所谓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的说法。这里的“法”,已经是一个动词,相当于今天的“效仿”。通过这种一层层的效仿和学习,人逐步领悟了地的特性、天的特性、自然的特性,然后是道本身。而从道到人,特性和品质的状况是地位逐步降低,内容力度逐步减小,但同时,他们中间还有一定的共性,而联系就因此而产生,人也因此与道有了一定联系,成为合理的存在,而且人也可以通过这种联系修为到道的高度。
over.

5.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顶针的文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大意是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它独一无二,无双无对,永远不会改变,却又周流于万物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不知它究竟何名,于是用“道”来作它的名,勉强的称其为“大”。这个“大”不停地运化,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指万物生成之后)又自然返回于原初。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既生成宇宙万物,又使万物回归道,所以说道很大,而顺从于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效法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自然而然。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6.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
  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

7.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照字面上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自然是道的一个特性)。其中的“法”字,义当同前面几句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的“法”,句式也是如此。将“道法自然”解释成“道自然如此”,既略去了相同用例的“法”字,也改变了与前句相同的动宾句式。一些注释家将前面的“法”字解释为效法并保持了它们的动宾结构,但偏偏将“道法自然”单独处理,这是非常不恰当的。
  三国时代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
  这形象生动地显示了道家学派对世界的认识。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8.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意思是天地人的存在和生命都属于“自然”的内容,天地人都在道的主导之下。所谓的“自然”不是具体的一个事物,“自然”指宇宙天地万物的存在和运动状态。
“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顶针的文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道的内涵:
道是精神性的本体,它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客观唯心主义。老子认为道生成天地万物。道生成万物之后,又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之中。道是普遍存在的,无间不入,无所不包。
道虽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它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是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所以,“道”存在于人类语言及图文之外,心灵可以感知而无法言传和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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