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城乡居民医保

2024-05-12 17:59

1. 青海省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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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2、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3、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4、根据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待遇:(1)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定;(2)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600元、100元;(3)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90%;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青海省 城乡居民医保

2. 2013年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552.74万人。2013年经官方查询得知:青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4.7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2.7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8.7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7.76万人。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 青海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3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达到680元,高于国家标准70元,占筹资总额的66%;个人缴费标准350元,占筹资总额的3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95元,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划转,参保群众个人不缴费。同时,继续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持居住证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

  我省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分类给予资助,资助比例达到50%以上,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确保应保尽保。同时,畅通困难群众参保缴费“绿色通道”,参保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确保随时办理参保、及时落实补助、即时享受待遇,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青海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4. 青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范围政策规定

 为了推进青海医疗保险报销工作的实施,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青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2018年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做出相关调整。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8年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100%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81%、99.64%、99.69%,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8%。
  3.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至100%,年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按100%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80%给予救助。
  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案例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因为十二指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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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新规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新规,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_2021_145号)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征缴费用由省级医保经办中心统一核算后推送税务部门,各市(州)负责核对基本信息并组织征收。2021年10月18日关闭现用的医保与银行直接对接的缴费渠道,采用税务部门的税银征缴系统,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缴费。一、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规方式1、微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缴费。2、扫描费用的手机银行扫描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提供的二维码,选择相关入口缴费3、手机银行 APP的缴费参保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农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手机APP缴费,其中“招商银行”只支持加入西宁地区的城乡居民缴费。二、城乡居民筹资和缴费标准1、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男性19-59岁,女性19-54岁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每人每年缴费100元; 19岁以下每人每年缴费80元。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残参保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直接代扣代缴; 三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先由个人自行参保缴费,然后向所属县民政局申请补发。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的信息由民政部门确认和提供,不一致的,由民政部门说明。2、农村居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惠措施对象、六十年代简化退休人员、农村独生子女、两个女户子女的个人,先由个人自行参保缴费,然后向所属区县民政局申请补发。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设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产生医疗费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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