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家电坏了,修理费用谁承担,房主还是租客

2024-05-06 04:39

1. 租房期间家电坏了,修理费用谁承担,房主还是租客

出租房的家电损坏了,维修费用该谁承担?房东不承担怎么办?

租房期间家电坏了,修理费用谁承担,房主还是租客

2. 租房期间如果家电坏了维修费是房东出呢还是房客出

房客指南:出租房内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该负责07-11-29 19:09  发表于:《南京家电维修,南京阳光家电》 分类:未分类在南昌,花500元能租到带家电的房子。可当许多租客住进去才发现所谓的家电都是二手的,使用一段时间易坏。可一旦坏了,麻烦就会接踵而来。水泵锈坏房客却得赔钱近日,九江来昌打工的罗先生向记者反映,7月份他在船山路一带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由于房子在七楼,房主给配了个水泵。8月底,水泵破了个大洞,水直流到了底楼小卖部里,害得罗先生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找到房东,对方却表示水泵是因使用不当而坏的。后来罗先生通过一位修理工得知,水泵是自然锈坏的,没法修。罗先生又找到房东据理力争,可是房东还是表示,东西总是会用坏的,你用坏了当然得修。对此,罗先生只好无奈地买了个水泵。出租房内家电多为二手货9月12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出租房后得知,这些出租房里的家电几乎都是二手家电。一位李姓房东私下向记者透露,他所出租的房子里的家电都是他以前用过的,而大多数房东为了节约成本,很多直接从旧货大市场买来二手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修理家电那么,出租房里旧家电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呢?对此,记者咨询了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贾飞。他告诉记者,出租屋里旧家电出了问题,如果是房客人为损坏造成故障当然要赔偿。可如果是正常损坏,维修则应该由房东承担。他解释说,因为配家电的出租屋租金相对要高,租金里自然包含家电正常维修费用。■消协支招西湖区消协向欲租房的市民建议,在租房合同中,应详细写明家电数量和名称,并对年限、安全性能方面作出检查,和房东进行统一核对。接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在家电维修责任上和房东详细约定,然后将约定内容加到租房合同附加条款里去。(刘斌)

3. 在租房过程中电器自然坏了,是由房东还是租客承担费用呢?

很多刚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大多会选择租房,一个人或者几个朋友合租,租房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那么在租房的过程中,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那就是租房里的家电坏了,如果不维修不仅日常生活不方便,等到不续租的时候如果被房东说损坏公共用品,需要支付赔偿费就得不偿失了。但是如果是选择修理,到底应该是租客承担维修费用还是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呢?

实际上我们租房里的家电或是其他物件损坏了,由谁承担维修费用是很难说清楚的,但是作为我们租客,肯定是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保持2大基本原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入住后因个人运用人为损坏的租客担任,若是入住前就存在破损则房东担任
其实我们租房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烦恼也是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把相关明细写清楚,对家电的损耗或是损坏也没有事先约定。在租住前,我们就应该对房间里的一切家具家电进行检查,看看是否存在损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检查一下热水器的出水情况,因为小编在之前租房的时候虽然是检查过热水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是它的水温要么很烫要么很冷,热水器的恒温系统不行,后来找房东说这件事的时候,房东阿姨说是我的使用方法不对,她用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情况,那之后几个月我都是烧水洗的,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了。
所以在入住前一定要确保家电可以正常使用,但如果是在入住后家电明显是人为损坏,那显而易见就得由个人承担了,具体的情况也得具体分析,最好是在合同上写明,大家都省事。

2、小事租客担任,大事房东担任
如果是租房里的一个灯泡等一些小情况,这些修理费不高的,可以自己解决,但是如果是碰到电视机、冰箱等维修费用比较高的,排除人为,属于机器的自然消耗的,那当然租客不会接受自己出维修费用了,但有些不讲理的房东会认为是你损坏了家电,不愿支付其维修费用,那租客就得跟房东进行协商。

其实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要好好沟通,遇到麻烦多多协商,能够避免产生不少的纠纷。

在租房过程中电器自然坏了,是由房东还是租客承担费用呢?

4. 租客在租房期间家里电器坏了维修费用应该谁付

法律分析:租客在租房期间家里电器损坏,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则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应该谁来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由约定的责任方来修。出租人应当保持租房电器符合约定的用途,在电器损坏时进行修理和维护,不能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电器损坏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由承租人进行修理和维护,出租人负责维修的可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一、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
出租期间,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房屋。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房屋维修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租房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房屋租赁的维修责任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如果承租人对于房屋需维修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那么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三、租房合同怎么约定电器维修
租房合同约定电器维修可以写明在电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电器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包括对电器的正常保养;电器损坏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电器的,电器维修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应该谁来修

6. 租客在租房期间家里电器坏了维修费用应该谁付

租客在租房期间家里电器损坏,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则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
一、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如何解决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因房屋维修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如果因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在限期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吗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租房期间电器损坏谁修?

租房期间,有的租客或许会遇到电器损坏的问题,这种情况往往容易引发租客和房东的纠纷。那么,租房期间电器的损坏应该谁负责修理呢?责任和赔偿问题如何认定呢?
6月,因为上班原因,小王委托同事在XX路XX银行附近租了一套单身公寓。“家具齐全,但不是特别新,一个月800元,押二付一。”小王说,1月底,她要离开这了,便找来房东验收房子,房东却告诉她,热水器坏了,要她赔偿。
 
小王找来维修工,被告知线路坏了,要维修得费四五百元。小王翻出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上面写明“在租赁期间,非租客原因造成的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甲方负有修缮责任”。备注一栏只注明了设备清单,并未涉及使用和维修的具体情况。而房东黄小姐认为她将房子租给小王前,热水器是完好的,在租赁期间坏掉了,理应由小王来维修。
据调查,租客均认为租房期间非恶意损坏,可不负责维修电器,而80%房东认为该由租客买单。 
“很多家电都不是刚买的全新款,已经有一定的使用年龄了,我们租的时候也无法确定用多久会坏掉,如果由租客来买单的话,不在理。”租客曾先生说。 
“我暂时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形,但是通常来说,我把房子租给租客,他们都会先查看房子,检查所有的家私家电能否正常使用,若是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电器损坏,应当由租客负责维修并支付其费用。”房东赵先生说。

那么,租房期间电器损坏到底谁修呢?专业律师们是怎么看的。 
“要举证是租客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比较困难。”刘律师表示,很多家具或者家电在承租之前就已经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了,因此从判定是自然老化还是蓄意破坏有一定难度。“从现在的状况来看,基本上家电等出现了损坏,都是由房东来维修。”刘律师说。 
其他律师也表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他建议,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 
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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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电器损坏谁修?

8. 房东提供的电器在我租房期间坏了,应该由谁来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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