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介绍

2024-05-04 02:43

1.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介绍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是在黄汲清先生所获首届何梁何利基金优秀奖奖金中的50万港元捐款的基础上发起建立的,旨在奖励我国地质学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45岁以下的杰出青年地质工作者。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介绍

2.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章程

2004年4 月8日
第一条 宗旨
黄汲清是我国著名地质学家。黄先生的家属遵照他生前的愿望,将先生荣获的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中的50万元港币捐赠给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地质科技发展基金同时匹配50万元人民币。上述两款作为发起资金,设立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主要用于对杰出青年地质工作者的奖励,鼓励广大青年地质工作者献身地质事业,促进我国地质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
第二条 任务
奖励45岁以下在地质科学领域里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成就或在地质勘查及地质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5名。
第三条 组织
一、建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工作
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黄汲清先生直系亲属的代表1人担任委员)。聘请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每4年改选1次,每届更换三分之一委员。
基金管理委员会挂靠在中国地质学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
2.制定和修改奖励条例;
3.审议工作计划和监督实施;
4.审批获奖人员名单;
5.审核年度预算和决算;
6.聘任正、副秘书长;
7.颁奖;
8.筹集基金;
9.其他与本基金有关事宜。
第四条 基金来源
一、国内外友好团体、个人的捐赠。
二、国内外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赞助。
三、其他符合我国法律和国际公约有关规定的捐赠。
第五条 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的本金存入银行,购买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债券,只以其利息等增值部分用于奖励。如采用其他方式增值必须经管理委员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基金管理工作所需费用由基金利息支付。
三、基金管理工作由中国地质学会常务理事会监督。
第六条 附则
一、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为正、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
二、本章程自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基金管理委员会。

3. 关于颁发第二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为缅怀我国著名地质学家黄汲清先生对地质科学和地质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和献身祖国地质事业的爱国主义精神,鼓励青年地质工作者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根据《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章程》和《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规定,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了第二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评奖活动。
本次评奖工作得到广大野外地质工作者、地质科研工作者、地质教育工作者和各地质部门的大力支持。经专家评审,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终评,决定授予刘敬党等6人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授予金小赤等4人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授予邓军等4人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教师奖。借此纪念黄汲清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召开之际颁奖。
一、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共六名)
刘敬党 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教授级高工
余秋生 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教授级高工
陈志勇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工
李金高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工
李丕龙 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工
孙龙德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工
二、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共四名)
金小赤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彭平安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京彬 有色北京矿产地质研究所教授级高工
郭正堂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三、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教师奖获得者(共四名)
邓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刘树根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蒋少涌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
武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
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4年6月7日

关于颁发第二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4.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名额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年进行。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第四条 评奖程序一、推荐:通过下列渠道之一推荐候选人。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及中国地质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研究会组织初评和推荐;2、中国地质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3、三名以上(含三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4、有关国际学术团体推荐。二、评审:1、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奖励条例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2、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通过名额控制在15名以内;3、基金委员会对通过初评人员进行终评。无论初评和终评,均必须法定评审人2/3到会,获得到会人数的2/3票通过者方为有效。三、颁奖:对获奖者授予证书、奖章和奖金,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和全行业。颁奖日期,如无特殊情况, 一般定在第二年的3月30日。

5.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附则

一、本奖候选人所报成绩(果)须以候选人为主要贡献者并以在国内工作中获得的为主(包括中外合作项目)。二、已获我国其他奖项者,仍可为本奖候选人。三、为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本奖强调获奖者须德才兼备。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撤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章和证书,并通报所在单位和全行业。四、本条例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管理委员会。历届获奖情况历届获奖情况第一届获奖者第一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10位在地质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科学成就,或在地质勘察及地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地质工作者获此殊荣。10位获奖者分别是:第四纪地质与古气候地质学家、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长丁仲礼石油地质学家、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王宜林核废物地质处置学家、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院长助理王驹地质地球物理学家、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物探研究院副院长刘传虎石油地质勘探学家、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副总经理吴永平大地构造与古地磁学家、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室主任杨振宇海洋地质与石油地质学家、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区调所副所长邱燕地球物理学家、中石化新星西南分公司第二物探大队总工程师唐建明海洋地质学家、南京大学海岸与海岛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高抒地质工程、环境地质学家,地质灾害防治国家专业实验室主任黄润秋行业分类: 地质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附则

6.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的奖项介绍

黄汲清先生被称为地质学界的一代宗师,是我国地质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他为我国地质科学、地质找矿和石油勘探开发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纪念黄先生对我国地质科学和地质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鼓励青年地质工作者积极投身地质事业,中国地质学会在黄先生捐赠的基础上,设立了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被认为是我国地质学界的最高奖项。

7.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

2004年4 月8日
第一条 总则
按照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章程的宗旨,制定本条例,奖励在地质科学领域里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成就或在地质勘查及地质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地质工作者。
第二条 奖励条件
本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地质工作、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中业绩显著。
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并具下述条件之一者,根据工作性质可被推荐为黄汲清青年野外地质工作者奖、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研究者奖和黄汲清青年地质教师奖候选人。
1.黄汲清青年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1)长期从事野外地质、矿产勘查(包括矿山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勘查技术等),并有突出贡献,或出色完成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并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2)通过野外地质工作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提出建议,并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者。
2.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1)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有重要的创见或发现,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其学科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
(2)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3)在地质科技实验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在改造、研制、仪器设备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和理论,已经初步验证者。
3.黄汲清青年地质教师奖
(1)长期从事地质教育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学生满意程度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培养出多名高质量的研究生;
(2)积极参加地质科学研究,了解地质学前沿与发展趋势;能及时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充实和编写新的教程,准确传授地质科学理论与方法并指导野外实践;在专业学科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教学奖或优秀教材奖。
第三条 奖励名额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进行颁奖。每次奖励黄汲清青年野外地质工作者奖不超过8人、黄汲清青年地质科技研究者奖不超过5人、黄汲清青年地质教师奖不超过2人,总人数不超过15人。
第四条 评奖程序
一、推荐
通过下列渠道之一推荐候选人。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学会及中国地质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研究会组织初评推荐;
2.中国地质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
3.3名以上(含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
4.有关国际学术团体推荐。
二、评审
1.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奖励条例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
2.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通过名额控制在15名以内;
3.基金委员会对通过初评人员进行终评。
无论初评和终评,均必须有法定评审人2/3到会,获得到会人数的2/3票通过者方为有效。
三、颁奖
对获奖者授予证书、奖章和奖金,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和全行业。颁奖日期,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定在第二年的3月30日。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奖候选人所报成绩(果)须以候选人为主要贡献者并以在国内工作中获得的成绩(果)为主(包括中外合作项目)。
二、已获我国其他奖项者,仍可为本奖候选人。
三、为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本奖强调获奖者须德才兼备。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撤销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章和证书,并通报所在单位和全行业。
四、本条例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管理委员会。

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

8. 第二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代表发言

(2004年6月7日)
尊敬的曾培炎副总理,尊敬的路甬祥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在隆重纪念我国老一辈著名地质学家黄汲清先生诞辰100周年之际,我们14名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获得了第二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这是很高的荣誉。这既是对我们过去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请允许我代表本届获奖者,向长期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各级领导、院士、同行、同事,向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黄汲清等我国老一辈地质学家表示崇高的敬意!
黄汲清,是中国现代地质科学史上一个闪光的名字,是中国现代地质工作和地质科学的一位重要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他把一生奉献给地质科学,奉献给祖国和人民,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科学遗产和丰厚的精神财富。黄先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地质事业的光辉形象,始终是我们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学习、崇敬的榜样。今天,我们得到以他命名的地质科学技术奖,感到非常光荣。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我们今天获奖的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培养起来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为我们迅速成长创造了十分优越的条件;我们辽阔的国土和广袤的海域,为我们施展才华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组织上的关怀、事业上的重托、同行们的支持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前提。今天,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百忙之中亲自为我们颁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质科技事业、对青年科技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给我们以极大的鼓舞。
我国的地质科技事业是老一辈科学家开创的,并经过几代科学家的努力和奉献发展起来的。作为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每个人都得到了几代前辈科学家精心的指导、关怀、栽培和帮助。如果说我们取得一些成绩,荣誉应该首先归于他们。我们将把这次奖励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努力攀登新的高峰,不辜负老一辈科学家的期望。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形势更加严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共同追求的目标。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地质科学和地质工作者应对解决我国资源匮乏、环境恶化问题发挥重要的作用。
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地质科技工作者来说,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攀登世界科学高峰为目标,以解决社会对地质科学的知识需求为己任,以老一辈科学家的爱国奉献精神为楷模,更加勤奋刻苦地学习,更加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地工作,力争使我们成为适应科学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科技人才,以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回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培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国家和民族的强盛作出积极的贡献。
愿与全国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