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2024-05-16 23:22

1. 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担保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2. 担保人需要有什么资格

(一)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需要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二)担保人具有年龄限制: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一、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人具体有什么资格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3. 担保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民法典》已取消了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要求,只要不是《民法典》规定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情形,就可以担任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愿意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
2、与案件没有牵连;
3、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并具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自己是保证人没钱了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么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有担保人行份可以吗?
可以为别人做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担保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4. 担保人的资格需要有什么条件

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具备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不属于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5. 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担保人的条件是: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

6. 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

一、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1、担保人的条件如下:(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二、履约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履约担保人的条件如下: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担保人有贷款行本地户口或者固定住所;3、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来源,能提供工作证明和近期银行流水账单;4、担保人需要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逾期贷款或单签逾期欠款的个人征信记录;5、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6、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7、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7. 担保人资格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条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人资格条件

8. 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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