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文化

2024-05-09 16:17

1. 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文化

在开展佛教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恢复了中国佛学院,并开办灵岩山分院和栖霞山分院;上海、福建、四川、甘肃、西藏等地也各自创办了佛学院。恢复金陵刻经处,成立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发掘、拓印、整理、研究和印行房山石经。中外佛教文化交流活动日益增多,先后多次参加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和亚洲宗教和平会议;与世界各国特别是日本佛教徒的友好往来频繁,1980年与1984年在西安与日本佛教界共同举行了善导大师圆寂1300周年纪念法会和惠果、空海纪念堂落成典礼法会。

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文化

2. 佛教协会属于什么机构类型

法律分析:佛教协会,是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中相关的机构,是宗教局。但有的地方,有时也会派出宗教局的人员来组织和领导佛协,那么,这些人员是政府人员,但组织还是属于群团组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3. 佛教协会属于什么机构类型

法律分析:佛教协会,是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中相关的机构,是宗教局。但有的地方,有时也会派出宗教局的人员来组织和领导佛协,那么,这些人员是政府人员,但组织还是属于群团组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佛教协会属于什么机构类型

4. 佛教协会是做什么的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第三条明确了佛教协会的作用(任务)是:
  一、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维护 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 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 法权益;密切联系各民族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 如实反映情况,就有关的法律政策性问题,提出意 见和建议。
  二、推动佛教徒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 习,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三、督导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设和管理,严肃 清规戒律,树立优良的道风学风,开展正常的法务 活动;制定寺院管理、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和具体 办法。
  指导和督促居士团体加强团结,协调关系,精 进学修,护持三宝,遵纪守法,服务社会。
  四、举办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四众人才, 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 编印流通佛教书刊,保护佛教文物古迹。
  五、引导佛教徒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兴办 符合佛教特点的自养服务事业,支持、参与社会公 益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六、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 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团结合作 ,促进祖国统一和佛教事业的发展。
  七、发展同各国佛教界、国际佛教友好组织、 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交往与合作,促进中外佛教文 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八、指导和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开展会务,健全 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5. 佛教协会属于人民团体吗?

中国佛教协会:中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佛教协会属于人民团体吗?

6. 中央佛教协会主要做什么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六条明确了该协会的任务
第六条 本会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佛教组织和佛教界人士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密切联系全国各民族佛教徒,促进三大语系佛教交流和民族团结。

  (四)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

  (五)指导、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分会)及居士团体的工作;督导寺院完善自我管理、严肃戒律清规、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引导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

  (六)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佛教人才。

  (七)开展佛学研究及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九)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了解,团结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

  (十)开展同国际佛教组织、宗教和平组织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7. 238.中国佛教协会设有哪些工作部门和佛教教育、文化事业单位?

238.问:中国佛教协会
是全国性宗教团体,在会长领导下,设有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务,并设置如下工作部门:
(1)办公室,下设若干办事科室,主要负责会内行政、财务等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
(2)教务部,负责佛教教务、佛教教育、佛教教制以及上访接待等项工作。
(3)国际部,主要负责同国外及海外佛教界友好交流活动。
(4)综合研究室,主要从事有关宗教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编有《会务通讯》、《研究动态》两个内部刊物。
中国佛教协会直接管理的单位还有:北京广济寺、北京法源寺、北京西山灵光寺和佛牙舍利塔、深圳弘法寺等。
中国佛教协会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有:中国佛学院、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等。此外,中国佛教协会还负有对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办僧众、尼众佛学院指导的义务。
中国佛教协会设置和管辖的佛教文化事业单位有:《法音》杂志社、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南京金陵刻经处、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等。现办有《法音》月刊、《佛教文化》双月刊、《佛学研究》年刊等,编印《房山石经》,出版流通佛教经书、图书。

238.中国佛教协会设有哪些工作部门和佛教教育、文化事业单位?

8. 佛教协会是怎么运作的?

佛教协会一般设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代表大会5年开一次,是协会的权力机构,名额由理事会确定,下一级佛教协会协商产生
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协会章程,选举理事会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
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一般都是兼职,并不驻会办公
秘书长(一般兼副会长)、副秘书长驻会办公,秘书长是实际行政负责人,但也有些地方秘书长也不驻会办公,副秘书长为实际行政负责人
佛教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包括驻会办公的秘书长、副秘书长(非教职),一般使用宗教局的事业编制,由国家负责工资、社保、福利
现在,不少地方的佛教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使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享受公务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当然,录用也要经过所在省的公务员考试
我在宗教局工作,您还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以直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