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查询经侦是否已经立案

2024-05-20 18:15

1. 怎样可以查询经侦是否已经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立案的流程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当提交诉讼申请后,是可以看到法院是否立案的。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他人起诉自己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办理的。

怎样可以查询经侦是否已经立案

2. 经侦科立案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经侦科立案可以在公安局内网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才可以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想要了解刑事案件是否立案,可以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3. 如何知道自己被立案侦查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一定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如何知道自己被立案侦查

4. 如何知道自己被立案侦查了?

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一定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是否被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5.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

可以向公安机关机关直接咨询处理,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在诉讼法中包括立案和侦查两个章节,立案与侦查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又称立案阶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狭义立案指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收集证据,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实,抓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一、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

6. 如何知道自己被立案侦查?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一定通过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一、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二、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在司法程序上,公安机关没有义务对是否立案通知当事人,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和标准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相关的立案办理情况。另外,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相关调查取证的过程,如果公安机关传唤自己进行配合调查的情况下,那么肯定是被立案侦查了。

7.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

可以向公安机关机关直接咨询处理,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在诉讼法中包括立案和侦查两个章节,立案与侦查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又称立案阶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狭义立案指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收集证据,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实,抓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一、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立案侦查是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的第一步,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在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和掌握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处理,如果造成了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

8. 如何知道自己被立案侦查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一定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自行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
一、派出所能不能查出重婚罪
在实践中,婚姻登记是由民政部门办理的,公安机关对这类事务没有管辖权,因此,派出所是不能够查出当事人的婚姻情况的,想要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要到民政局查询。若派出所要查询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可以去民政机关查阅婚姻登记进行确定。查询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属于一种隐私,一般要得到授权才可以查询。
二、公安机关受理后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时间
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
三、拒执罪不立案怎么转自诉案件
如果公安机关拒不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立案,立案后就可以转自述案件了。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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