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什么划分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跨境电子

2024-05-18 16:59

1. 按照什么划分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跨境电子

(1)自营平台模式:与买方系统、C2C模式、直邮模式相比,自营模式在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物流配送等方面更安全。通过保税仓库交付的货物物流配送更具时效性,有平台作为保障,使得服务和售后更加便捷可靠。反馈率分别为90.69%、87.14%和87.17%,反馈率分别为61.53%、63.93%和82.35%,被评为“安全购买”。      (2)采购人工生产模式:采购模式分为买方C2C(以个人买家为主)和买方B2C(主要根据商家性质),以海运码头和HIGO为典型代表。该车型由海外买家直接购买,通过自营物流或第三方物流运输。如果平台不严格核查买家身份,对商品真实性的监管力度较弱,容易销售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会给予“谨慎购买”评级。      (3)海涛退税模式:以海涛55为典型代表,消费退税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以国内网购返利平台为例,不依赖承诺退货,长时间返账,以退利代账等等。更何况海涛的返利也有同样的问题。55海涛的平台反馈率和反馈效率均为0,被评为“不建议购买”。      (4)基于社区的自营B2C模式:以小红书为代表,2017年上半年,小红书因信息泄露导致消费者投诉增多,成为除信息泄露外投诉占比最大的跨境进口电商。小红书涉嫌销售假货、制作虚假发货、发货慢、退款慢。平台上半年反馈率仅为9.39%,被评为“谨慎购买”。更关注喜欢商城系统的跨境电子商务。

按照什么划分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跨境电子

2. 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有

参与主体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      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要有一家境内注册的公司作为代理人参与主体2: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      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参与主体3:境内服务商      是一家境内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是接受跨境电商企业委托为其提供申报、支付、物流、仓储等服务,具有相应运营资质,直接向海关提供有关支付、物流和仓储信息,接受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后续监管,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参与主体4:消费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内购买人。参与主体5:监管方      监管方即海关,电商法监督管理执行方。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直接对接终端,满足客户需求。      具有门槛低、环节少、成本低、周期短等方面的优势;      市场广阔,现阶段竞争形势较为宽松;      降低了进入全球市场的门槛,提高品牌知名度;      直面境外消费者,运营成本低,利润空间大;      国家不断出台扶持政策,跨境内部环境势态良好等优势。

3.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

(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指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是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备案,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四)支付企业,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五)物流企业,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

4.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的措施如下:1、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2、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3、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 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4、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5.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整理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欢迎大家点击查看。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
          发展跨境电商的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跨境电商常见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政策支持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 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6. 跨境电子商务定义

问题一:跨境电子商务是什么概念?  就是说用电子商务模式去给公司运营。请采纳谢谢。 
  
   问题二:什么叫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的本质是用信息技术重构了传统进口贸易,是跨国零售流通效率的改革。 
  简单的说,买家和卖家在不同的国家,买东西,商品直接从境外的卖家交给境内的买家,货款直接从境内的买家付到境外的卖家。卖家与最终消费者直接跨境达成交易,中间不需要中间商进行进出口贸易。跨境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是两码事,供应链组织上可能会有各自的优缺点,跨境的进口最关键的点就是渠道短路,中间没有中间商了。一般贸易进口中国一定有个进口商,中国只要有个进口商,代表着一定会有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一般贸易进口和跨境直邮的两种供应链最大的差异。跨境电商的优势并不仅仅在于税制红利。跨境电商的本质不在于逃脱中国的关税门槛,中国关税门槛到顶27%。跨境电商的本质是把海外产业链高流通的零售市场,往中国相对低流通的零售市场进行倒灌。 
  
   问题三:跨境电子商务是什么?其特征又有哪些?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问题四:跨境电商是什么意思?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境地域的交易主体之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达成交易并通过跨境物流递送商品,清关,最终送达,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传统的电商交易买卖双方一般属于同一个国家,即国内的商家卖家在线销售给国内的买家;而跨境电商是不同国别或关境地区间的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从业务模式上简单来看,多了国际物流、出入境清关、国际结算等业务。 
  
   问题五:跨境电子商务概念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就是指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可以搭建属于自己的平台 可以招商 采纳吧 
  
   问题六:跨境电子商务与国内电子商务的区别  1、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国内电子商务主要是在国家之内达成的一种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主要的客户群体也是国内。 
  
   问题七:跨境电商是什么?和传统的电子商务有什么区别  跨境电商的意思是国外和国内之间做生意,现在跨境电商一般都会利用一些电商平台进行O2O,而传统的电子商务就是类似于淘宝的。 
  
   问题八:跨境电商白皮书 是什么意思  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跨境电商保税区是针对跨境电商试点的几个城市,政策和限制不一样,只针对跨境进口电商,使用行邮清关模式。跨境电商保税仓服务可以百度魔速达。 
  
   问题九:什么是跨境电商?  就是两个国家通过网络做外贸,比如你在美国,你可以直接购买到一个中国的东西,我知道深圳欣利亚好像也是在做这个的,有什么不清楚你可以问下他们。 
  
   问题十:什么是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零售,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互联网,从商品展示到买家下单、付款,卖家发货,一些中国出口商借助电子邮件和即时聊天工具与海外买家交流,企业和个人卖家通过网络与海外买家进行小额贸易。

7. 界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个人还是企业

境外个人跨境汇入汇款环节,银行是否需要审核交易单证?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审核单证,及审核单证的种类和内容。同时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准确填报交易性质等有关要求。
《指引》废止了分拆行为的具体标准,银行应如何筛查拦截通过分拆等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的业务?
答:个人外汇业务是否属于分拆,关键看资金的来源或用途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银行应重点聚焦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大额、恶性违法分拆行为。对于经核实资金使用或来源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不属于分拆购付汇行为。

界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个人还是企业

8. 跨境电子商务的网址算不算常设机构?为什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电子商务日益展现出无限商机,但同时也对传统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提出严峻挑战。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概念难以有效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中。常设机构原则在电子商务中难以适用,造成电子商务与传统物理性交易渠道税赋上的事实差异,导致了这两种在运用上具有平行性的交易方式的扭曲。二者税赋上的事实差异,又刺激了国际逃避税的进行,造成企业为逃避税而向互联网上大规模迁徙,进一步加剧国家税收的流失和贸易的扭曲。同时,在电子商务中,由于难以认定常设机构成立,无法以此为凭借平衡来源国和居住国在跨国营业利润上的税收权益分配,来源国无法有效行使其征税权,居住国却可依其居民税收管辖权取得本属于来源国的那部分税收,实际变成由居住国独占征税,从而造成国际间税收权益分配的严重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