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2024-05-18 15:18

1. 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1、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2、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一、纳税程序是: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二、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2. 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1、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2、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一、纳税程序是: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二、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1、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2、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一、纳税程序是: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二、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上海三月报税截止日期

4. 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1年4月份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清明),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4月份征收期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纳税申报资料(一)必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2.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5. 10月份申报期截止到什么时间

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明确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扩展资料:
企业纳税人需要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备案,以便按期提交财务报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软件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如实申报一次,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通过纳税人提交的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可以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更准确地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和风险预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份申报期截止到什么时间

6. 10月份申报期截止到什么时间

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明确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公司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

7. 上海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4月20日。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一、一般纳税人报税程序:
1、月底前进项发票认证解密
2、报税前(至少在次月7日前)销项发票抄税)
3、打印本月开票清单
二、公司纳税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企业购买配套的IC卡和软盘以及该企业的《月份税务资料统计表》或《金税卡资料统计表》;
2、企业的抄税情况反馈单;
3、抄税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4、另外防伪税控企业需要在纳税申报之前进行抄税,若进行技术维护无法正常抄税的必须带发票存根联到税务机关进行扫描录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上海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8. 上海4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

4月20日。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一、一般纳税人报税程序:1、月底前进项发票认证解密2、报税前(至少在次月7日前)销项发票抄税)3、打印本月开票清单二、公司纳税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1、企业购买配套的IC卡和软盘以及该企业的《月份税务资料统计表》或《金税卡资料统计表》;2、企业的抄税情况反馈单;3、抄税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4、另外防伪税控企业需要在纳税申报之前进行抄税,若进行技术维护无法正常抄税的必须带发票存根联到税务机关进行扫描录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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