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

2024-05-18 02:30

1. 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

2. 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3. 新三板公司对法定代表人有要求吗?

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所以说,并没有限制公司法人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关键是看你这个公司治理的的规范情况。

新三板公司对法定代表人有要求吗?

4. 上市公司法人要求是什么样的

	上市公司法人任职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5. 上市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九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上市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6. 公司法中的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吗

不包括。
上市公司指的是股份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不包括新三板的股份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已改(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现申请新三板挂牌,申请挂牌成功的几率大吗?

这机率谁也不敢说,新三板挂牌是门槛很低,但也要受到多种条款限制与制约的,比如: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政府出具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等等,最后还有相关评估机构上门评估后才可挂牌,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

公司已改(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现申请新三板挂牌,申请挂牌成功的几率大吗?

8. 关于上市公司法人的要求

上市公司法人任职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一、怎么变更法人代表
变更法人代表的方式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5、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一、法人代表一般有以下的六个条件,具体如下:
1、法人代表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者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能够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变更法人代表需要以下手续:
1、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变更;
2、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审查申请材料;
4、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总之,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或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法人代表一般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者临时户口等条件。
二、申请天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2、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3、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
4、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5、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6、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法人代表必须是本地户口吗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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