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是否能共同委托一个代理人

2024-05-19 12:22

1.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是否能共同委托一个代理人

债务关系中,保证人和主债务人是同一方面的当事人,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法律关系上是没有冲突的,可以委托同一个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

我国法律对诉讼活动中代理人的限制条件,是代理人不得同时代理纠纷双方,因为一个纠纷的双方都委托同一代理人的时候,在利益上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必然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楼主所说的情况,是同一利益体,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可以共同委托一个代理人。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是否能共同委托一个代理人

2. 委托代理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授权委托人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 共同诉讼代理人怎么委托

一种观点认为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不能相互委托。因为所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然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那代表的就是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作为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不可能身兼多职,一方为委托代理人一方又为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这样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其中并没有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互相委托,且在第四款中规定了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人不宜作为委托代理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共同诉讼中,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可以相互委托。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则不可以相互委托。因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可见,对诉讼标的有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是共同诉讼当事人间能否相互委托的依据。如果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则可以相互委托,如果没有,则只能代表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进行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主要特征是就是标的的同一性。假设在共同诉讼中原告之间的标的是同一的那他们的诉讼目的也就一样的,一方原告为另一原告代理并不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并且为的是共同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委托。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在有同一目的或利益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是可以相互委托的。

共同诉讼代理人怎么委托

4. 委托代理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授权委托人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一、没有代理权所订立的合同一定无效吗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以下两种情况: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有没有风险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有风险。当事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说明超出授权权限的合同对委托人无效,积极避免委托带来的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吗?
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是相对人和被代理人,代理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待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5. 共同诉讼委托代理人是怎样的

作为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不可能身兼多职,一方为委托代理人一方又为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这样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其中并没有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互相委托,且在第四款中规定了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人不宜作为委托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三)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四)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五)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六)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七)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八)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九)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共同诉讼委托代理人是怎样的

6. 关于债务问题起诉的话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可以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7. 债务委托人可以委托他人从事债务么

债务可以委托他人来追讨。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追回欠债。但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债务委托人可以委托他人从事债务么

8. 关于债务问题起诉的话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你处理具体诉讼事务。你需要和代理人签订具体的代理合同,然后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进行诉讼活动。而且,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二、 法条依据: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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