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2024-05-15 06:45

1. 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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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2. 中国医疗保险的现状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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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健康险的发展现状

2014年11月1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健康保险市场或将迎来产业发展的又一春。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共有四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许多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设立了专门的事业部,行业基本上建立起具有一定专业特点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体系。2002年以来,健康保险保费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7%,超过了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平均增长速度。2014年1至9月,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1260.36亿元,同比增长46.97%。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多达2300余种。2009年至2014年前三季度,累计支付赔款1949亿元,为投保人积累了超过3296亿元的医疗保障资金。2014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开展了373个大病保险统筹项目,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患病群众的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问题。2009年至2014年前三季度,累计受托管理医保基金709亿元,支付补偿金425亿元;商业保险保费收入614亿元,支付赔款474亿元,共服务人群超过1.6亿人次。尽管如此,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疾病谱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使得民众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快速增长。但令人遗憾的是,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于医疗、疾病、护理、失能等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有着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却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相对迟滞。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不足7%,而成熟市场一般在20%-30%;我国健康保险支出在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中占比不足2%,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左右。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更毫不掩饰地指出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专业化发展理念不清晰,专业化经营模式不成熟,专业优势发挥不足,专业承办能力不强。面对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之间的“鸿沟”,《若干意见》第一次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度定位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作用,并将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也纳入商业健康保险的范畴,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综合性考量。事实上,去年上半年,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11.64亿元,保险金额179.7亿元,保单件数3.91万件,赔偿金额12.79亿元(含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2010年至2013年,由保险机构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医疗纠纷22.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6%。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不仅指明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更加凸显了政府运用保险机制、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理念和决心,给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带来的政策机遇和改革红利不言而喻。按照《若干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商业健康保险的赔付支出只占国家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的1.3%,世界平均水平则为10%左右;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全行业保险保费收入的不到7%,而在成熟市场,比例一般为30%。既然商业健康保险在现阶段渗透率如此低,那么这就给其未来发展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业内人士认为:“老龄化、城镇化、中产和富裕阶层的产生、国家政策的支持、医保覆盖范围的不足、高质量医疗资源的紧缺都是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医疗健康和年金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的真正增量所在,随着城镇化带来医疗保险需求增长以及城居保和新农合整合、完善医保控费和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等逐步完善,这都为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基础医疗保险领域打开空间,而大病医保正是其突破口。另一方面,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性和普惠性不同,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通过商业运营机制,为不同消费能力、风险意识和保障需求人群提供差别服务,并基于健康人群的疾病发生概率设计产品。保险业将从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病前、病中、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向发展,增进参保人健康水平,减少发病率,并可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但对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而言,由于经验欠缺和环境制约,丰富产品线、提升服务能力的任务依然艰巨。与此同时,从初级的人员推销上升到产品研发、从渠道深耕到品牌积淀比拼,行业竞争也在加剧加深。针对各种群体的不同保障需求,开发差异化特征明显的健康保险产品是目前健康保险发展的当务之急。业内人士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最关键杠杆,也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重要动力。据了解,保监会正在争取落实三项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以及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保监会也在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利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简单储蓄转变成互助共济,希望可以大幅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

健康险的发展现状

4. 中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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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的健康医疗保险

投保健康险要选择央企,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不同的保障责任及定义都决定其费率的不同。在购买健康医疗保险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特别要注意除外责任、免赔额、免责期条款的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再结合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进行理性购买。2、等待期长短。很多健康医疗保险产品都有“等待期”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3、保证续保条款。即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条款约定继续承保,费率不能针对个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4、遵守如实告知条款。在购买任何保险产品时,都应如实地填写自身的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以及其他需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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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健康医疗保险

6. 健康险的发展现状

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1、优惠政策不足。商业健康保险虽然是市场化的产物,但由于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对于全社会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不能单纯被视为普通商品。从市场运行状况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具有百余年健康保险经营历史的发达国家,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效果均不太理想,主要表现在高赔付、高成本、无利润或微利润。据统计,目前中国经营商业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中,80%以上业务赔付率超过80%,40%左右的赔付率超过100%。目前,需求端的税优政策已逐步推出,但是供给端的政策支持仍然缺失,仅针对大病保险有免除营业税的政策,其他健康保险产品优惠政策稍显不足。
2、缺乏全行业数据共享系统
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各自有一套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由于系统多、接口多、标准不统一,形成了大量的“信息孤岛”,商业医疗保险领域难以建立全行业的数据信息系统、行业信息系统。基于疾病发生率、医疗费用支出率、平均余命等统计资料积累不足等情况,保险公司很难了解既往病史以及医疗费用的开支,极易导致公司产生承保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行业无法获取医疗数据,商保社保之间数据不共享,这些都制约了保险机构数据分析能力的提升。同时由于核保核赔力量薄弱,保险公司对于患者是否存在带病投保行为、医生能否因病施治而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等问题,都无法进行有效的核定和控制。
3、健康保险产品类型及服务形式单一
目前的健康险险种设计更多依赖金融设计专家,医疗专家参与的较少,专业化不够,我国的健康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两类,主要为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以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为主,而护理与失能类保险产品仅占2%,健康保险产品单一,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仅如此,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服务形式也比较单一,多数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进行赔付;而一些发达国家则不同,其健康险公司能真正监测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费用情况,且其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从一般的医疗保险扩展到眼科、牙科、精神治疗等领域,非常丰富,能够很大程度的满足健康保障的市场需求,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4、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参差不齐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起点低,发展时间较短,人才和技术积累还不够,保险公司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健康保险的投入。例如产品价格较高的问题,受制于道德风险及信用体系不健全,且商业健康保险实行参保自由,为实现业务可持续,避免高风险人群的集中而影响对低风险人群的吸引力,保险机构对参保人群实行严格核保,提高了保险交易成本。部分保险机构由于定价水平不足,因此风险边际较大,导致产品价格过高。此外,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满足客户对个性化、便捷化服务的需求。

7. 中国健康险与国外差距

年轻人是有必要购买一份健康险来保障自己的,健康险一般是在较长的期限(几十年或终身)内保障一些重大的疾病的险种。人的一生可能患重大疾病的几率为72。8%,很少有人可以一辈子健康,而重大疾病的花费通常都不是小数目,如果在奋斗时期不幸患上重大疾病,整个家庭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健康保障是生命保障之上的第二个必须的保障,对于经济稍有结余的朋友,可以尽早的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险。在选择购买健康险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在分期缴费的情况下,如果在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享受保费豁免功能,既能够得到重大疾病保险金,又免去了以后的缴费。第二,虽然分期缴费的保费总额会高于一次性缴费的保费,但对于年青朋友,在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分期缴费能让自己的健康尽早有保障。而且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收入是增加的,现在如果能够承担每年的保险费,那么以后肯定也能够承担;再加上利息因素,未必分期缴费不比一次性缴清划算。第三,在购买健康类保险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期”的设置,在观察期内如果患病是得不到保险金的。也要注意免赔,包括免赔的病重和额度,在免赔额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而且不同的健康保险有不同的保障,在买健康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应的疾病保障种类,保证满足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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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险与国外差距

8. 中国健康险增长前景

展望未来,保险行业发展前景诱人,其主要动力包括:庞大的人口规模、较快的老龄化趋势与较高的储蓄率;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大力支持;风险保障意识得到根本性加强;终身福利系统的瓦解;投资环境大大改善。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传统寿险产品传统寿险产品提供保险的最基本功能——生存和养老风险保障。具体划分为终身和定期寿险、终身和定期两全保险、终身和定期年金保险等。其主要特征是:投保人确定的义务和权利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与未来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直接相关。新型寿险产品由于分红保险和非传统保险(投连险、万能险等)在中国市场刚出现时间较晚,所以也称作新型产品。新型产品的主要特点是,使利率风险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担,这类产品正在逐渐成为国际寿险市场的主流产品。目前分红产品已是国际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之一,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受客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产品具有分红功能;在香港,这一比例更高达90%;在德国,分红保险占人寿保险市场的85%。中国保险产品发展空间巨大2005年中国人身险保费中,寿险占有89%的绝对份额,健康险和意外险分别只占8%和3%。在寿险中,分红险占比60%,普通险占比21%,其他险种占8%。中国保险产品在分散利率风险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但在营销渠道和专业化发展方面才刚刚起步,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中国保险业正进入上升周期中国是全球最具可持续增长潜力的保险市场2005年中国保险密度为47美元,保险深度为2.7%,其中寿险深度仍仅有2.03%,密度只有35美元/人,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2006-2015年“人口红利”孕育寿险业发展黄金期2006-2015年是我国人口负担系数不断创新低和中青年劳动力人口创新高时期,也是我国建立覆盖全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关键时期,商业保险在承担社会管理功能的同时将得到飞跃式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将成为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手。中等收入阶层快速崛起将大幅提升寿险和投资性产品配置比例根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家庭数量将增加到近2亿户,年均收入增长20%以上。而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有近90%以银行储蓄形态存在,购买寿险比例不足6%,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等收入阶层对保险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也有实际的购买力。中国保险市场是亚洲仅次于日本和韩国的第三大保险市场,同时也是世界第九大保险市场。根据保监会数据,中国的寿险保费收入及财险保费收入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6.4%和17.3%,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之一。中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发展潜力巨大。2006年中国寿险保险深度为1.7%,远低于4.5%的世界平均保险深度;寿险密度为34.1美元,相当于世界平均保险密度330.6美元的10.3%。2006年中国产险深度仅为1.0%,低于3.0%的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产险密度仅为19.4美元,相当于世界平均保险密度224.2美元的8.65%。随着GDP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提升、人口红利、居民消费升级,以及政府对保险行业的大力扶持,我国保险行业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未来10年保费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将有望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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